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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行业的税收问题分析

作者

余晓敏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四川省成都市 610000

成品油是我国重要的战略物资和特殊商品,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成品油市场经营和企业竞争较为混乱,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加油站作为成品油销售的终端,受众广泛,存在较为明显的涉税违法行为,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税收征管秩序,也影响了成品油行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加以规范管理。

一、加油站常见经营模式

加油站是指利用储油设施、加油机为机动车加注汽油、柴油或者供给其他汽油、柴油消费者,并附带向客户销售润滑油等成品油的经营场所。国内加油站一般有四种形态:国有加油站、外资合资加油站、民营加油站、混合经营加油站。

加油站的整体经营流程一般为成品油购进—入库—加油机销售,较为简单。但现实情况是在购进环节,有层层经销公司参与其中。国有加油站因集团有自己的炼油厂,且采用上级机构管理模式,内控管理较严格。民营加油站进油渠道五花八门,国有炼油厂、地方炼油厂均有,经营方式也不相同。

二、加油站行业存在的主要涉税问题

通过对加油站行业的座谈调研、实地走访、在查案件分析,较为深入的了解挖掘行业涉税风险点,主要集中在隐瞒销售收入、财务核算不规范、虚开富余发票等问题上。

加油站属于利润相对稳定而且丰厚的行业。国有加油站作为国有企业,较少存在偷税的主观故意,是富余票虚开的主要载体,但一般不是该违法行为的主导者或者主动参与者。同时,国有加油站作为市场经营主体,也有经营压力,不能过多的对销售行为设限,故给“票贩子”留下了富余发票虚开可操作的空间。民营加油站受进货渠道、地理位置等所限,富余发票虚开行为相对较少。

民营加油站老板一般是个人,为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隐匿销售收入的主观意愿更为强烈,且其多分布在城乡结合部以及偏远的乡镇,会计核算制度往往不健全,更为容易隐瞒物流、资金数据等。

1. 隐匿销售收入。加油站隐匿销售收入主要有以下手段:

一是利用私人账户收款。加油站利用亲戚、员工的个人收款码(支付宝、微信等)收取的加油款项,或者通过多个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的加油款项,均直接体现到个人账户上,对上述收入不申报或者少申报。

二是利用多个第三方平台隐瞒经营数据。“两桶油”旗下的加油站一般使用自己的加油站管理系统,加油枪数据实时上传。而民营加油站则往往选择与多个加油站平台合作,利用平台会员充值优惠或者加油立减等吸引加油客户。在查案件中经常出现一个加油站用到多个第三方平台。加油站往往隐匿部分加油款项甚至隐匿某个系统的整体数据。

三是大量或完全现金收款。某些偏远地区的民营加油站,使用员工个人收款码,每日由个人提现后再将现金移交给负责人,且负责人的反侦察意识很强,每隔几个月就更换个人收款码,导致加油站经营数据的碎片化和不完整性。

四是加油机数据作弊。加油机的数据存储功能不强,且多为单机版,存在篡改、破坏数据的可能,目前从加油机上提取的加油数据对税收监管实用性不大。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数据,近两年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中,确实查处一批加油机数据作弊的违法行为。

五是混淆经营数据。部分经营者加油站加油与站内百货零售等经营项目混用收款码,致使难以区分和确认属于加油站的经营收入。而部分加油站则把经营收入编造为往来资金拆借、刷卡套现、刷单提成等非应税业务隐匿收入。

2. 富余发票虚开。加油站存在大量的终端个人消费者,该类消费者主要消费品为汽油,金额较小且消费者很少主动索取发票,故存在一定量的“富余票”虚开,此类情况主要涉及普票,金额相对不大,本文不做详细阐述。加油站受众广泛,容易出现资金流、发票流与货物流分离的情况,故另外两种虚开行为的违法手段更加隐蔽化、团伙化、专业化,税务部门很难通过加油站的资金流和发票流发现该类问题,给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带来较大难度。

一是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加油站出于业务需要,会向个人出售大额加油卡,并按客户需求为加油卡添加多张具名或不具名的副卡,加油卡主卡持有人根据使用额度集中或分批次向加油站申请开具发票,加油站会根据个人提供的开票方名称开具发票。票贩子就是利用副卡可以不具名的漏洞,将副卡交给需要用油但不需要发票的个人或企业使用,个人和企业向票贩子支付低于市面油价的款项,然后待其他企业需要发票时,票贩子以需要发票企业的名义集中或分批次向加油站申请开具发票,需要发票企业向票贩子支付开票服务费。

二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加油站对专票的管理较严格,一般会验证资金流、发票流一致,但是由于成品油的运输要求以及使用场景的特殊性,加油站对货物流的核实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发票企业先找到票贩子确定自己所需发票金额,再以自己公司的名义向加油站购买加油卡并支付款项,票贩子通过自己的渠道将该加油卡快速消耗掉(消费过程同上),最后需要发票企业再向加油站申请开具发票。整个过程,票贩子与加油站完全没有直接的经济和业务往来,近乎完美的隐身在整个虚开过程中,给征管和稽查带来很大的难度,仅依靠税务部门很难将该类问题查实查透。

三、加油站行业的精准监管建议

基于加油站基础数据难收集、业务流程难查实、资金流向难监控、联动效益难发挥等税收监管中的主要难点,梳理出下一步加强税收监管的思路建议。

(一)强化基础数据收集分析

随着加油站行业和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对加油站运营数据进行有效收集和分析显得尤为重要,应建立统一的数据收集标准和管理制度,从定期采集数据转变为实时传输数据,确保数据的规范性、一致性和及时性。建立专业的数据分析团队,提高数据分析的深度和广度。要在严格落实“一户一档”和“一账三表”数据的核实、收集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聚焦“两端一线”数据。

(二)强化监管部门联动协作

一是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成立由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商务委等监管部门组成的成品油跨部门联合行动小组,共同制定监管计划、协调监管行动、共享监管信息等。定期召开会议,解决监管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监管行动的有效实施。二是推动信息共享。各监管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包括加油站的经营情况、安全情况、违规情况等,以确保各监管部门能够及时了解加油站的情况,并在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三是推动地方立法。由地方政府牵头,各监管部门共同参与,推动地方加油站监管的立法工作。通过地方立法,可以明确加油站监管的责任主体、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等,并建立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三)强化行业内部协同治理

加油站中的国有企业应该在行业治理中担当起协同治理的责任,由事后协助监管变为事前主动参与。一是组建石化专家团队。及时反馈行业内的意见和建议,为税收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也积极宣传和贯彻新的税收政策,确保加油站行业能够及时了解和适应政策变化。二是加强与加油站行业协会合作,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规范加油站行业的健康发展。三是加强行业内部大数据分析,设置发票系统预警指标,为富余票虚开提供数据支撑。

(四)强化智慧税控系统建设

为强化成品油行业监督,探索建立成品油行业智慧监督很有必要。建设加油站智慧税控系统是一项复杂而又必要的工作,应结合先进经验,做好顶层设计,明确目标定位。以数据为驱动,以科技为支撑,实现加油站行业的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监管水平。通过数据共享,智慧税控系统可以获取到更加全面和准确的数据信息,为税收监管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