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背景下案例教学法在道德与法治课中的应用
张雪
山东省新泰市汶南镇第二初级中学
1. 新课标理念与案例教学法的契合性分析
1.1 新课标核心素养目标对教学方法的要求
新课标强调核心素养的培育,这要求道德与法治课教学必须超越单纯的知识记忆,转向价值引领、能力培养与知识建构的深度融合。具体而言,它要求教学能够创设真实或接近真实的社会生活情境,让学生在具体情境中体验、感悟、辨析道德与法治问题;要求教学以学生为主体,设计多样化的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的主动参与和深度思考,在探究中形成认知、锻炼能力;要求教学关注学生的情感体验和价值判断,引导学生在面对复杂情境时做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选择,实现知情意行的统一。这种对情境化、活动化、探究式、价值导向型教学的呼唤,正是传统讲授法难以充分满足的,需要引入更具互动性和生成性的教学方法。
1.2 案例教学法的本质特征与优势
案例教学法的核心在于“案例”这一载体。它通过呈现包含矛盾冲突、价值抉择或典型问题的具体情境(故事、事件、现象),将抽象的道德规范、法律条文置于鲜活的背景之中。其教学过程通常包括案例呈现、问题驱动、小组研讨、观点交锋、教师引导、总结提升等环节。这种方法的显著优势在于:首先,它提供了高度情境化的学习场域,使抽象概念具象化,复杂问题可感化,极大地增强了学习的吸引力和理解深度。其次,它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在分析案例、讨论问题、寻求解决方案的过程中,必须主动思考、积极表达、合作探究,有效锻炼了批判性思维、问题解决能力、沟通协作能力等高阶思维能力。最后,它天然地蕴含着价值冲突和判断选择,学生在面对案例中的道德困境或法律争议时,需要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辨析、论证、反思,最终形成自己的价值立场,这直接服务于道德修养和法治观念等核心素养的内化。
2. 新课标背景下道德与法治课案例的设计与选择
2.1 案例来源的多元化与时代性
为了确保案例的鲜活性和吸引力,其来源应力求广泛多元且紧扣时代脉搏。首要来源是社会热点事件与公共议题,如科技伦理(AI 应用、基因编辑)、网络文明(网络暴力、信息甄别)、公共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社区管理、规则遵守)等。这些事件时效性强、关注度高,蕴含丰富的道德与法治教育元素,能引导学生关注社会、思考现实。其次是学生生活实际与成长困惑,如校园欺凌、同伴关系、诚信考试、消费观念、家庭责任、青春期心理等。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更容易引发共鸣,解决其真实困惑,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典型事例,如传统美德故事(诚信、孝道、仁爱)、革命英雄事迹、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大国工匠)等。这类案例是进行价值引领、文化自信教育的宝贵资源。第四是法律法规条文解读与司法实践案例,特别是与学生权益保护、常见违法行为相关的案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相关条款的案例),有助于学生理解法律精神,树立法治信仰。
2.2 案例设计的基本原则
并非所有事例都天然适合作为教学案例。优质的道德与法治课案例设计需遵循以下核心原则:价值导向性是首要原则。案例应蕴含明确的道德或法治价值冲突点(如公平与效率、权利与义务、自由与规则、个人与集体),其讨论应能引导学生走向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服务于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典型性与启发性至关重要。案例应能代表某一类社会现象或道德法律问题的本质特征,具有普遍意义,而非孤立的奇闻异事。同时,案例应能引发学生的深度思考,激发探究欲望,留有讨论和思辨的空间。适切性与挑战性需要平衡。案例的复杂程度、涉及的概念和背景信息应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生活经验,避免过于晦涩或超出理解范围。但同时,案例应具有一定的思维挑战性,避免过于简单直白,要能促使学生“跳一跳摘桃子”,在教师引导下进行深入分析。情境完整性是基础保障。案例应提供相对完整的背景信息、人物关系、事件发展脉络和关键细节,构建一个清晰、可信的问题场域,避免信息碎片化导致理解偏差或讨论失焦。
3. 案例教学法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中的实施策略与关键环节
3.1 课堂实施的核心流程
案例教学的实施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通常遵循一个相对稳定的核心流程,但需根据具体案例和学情灵活调整。案例呈现与情境导入是起点,要求教师以生动、清晰的方式(如讲述、多媒体展示、情景模拟等)将案例完整地呈现给学生,迅速抓住学生注意力,激发其探究兴趣和初步疑问,营造“愤悱”状态。紧接着是问题驱动与探究引导环节,这是案例教学的核心引擎。教师需要基于教学目标和案例核心价值冲突,设计具有层次性、挑战性和开放性的核心问题链。这些问题应引导学生深入剖析案例细节(人物、行为、动机、后果)、识别关键矛盾(道德两难、法律争议、价值冲突)、探究问题根源(社会背景、个人因素、制度缺陷)以及思考可能的解决方案或行为选择。问题设计要避免简单化、封闭化,旨在点燃思维火花。
3.2 教师角色的关键转变
案例教学法的有效实施,对教师角色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必须实现从传统“知识权威”向现代“学习促进者”的深刻转变。首要的是从“知识传授者”转变为“情境设计者”和“学习引导者”。教师的核心任务不再是单向灌输,而是精心挑选或设计有价值的案例,创设能激发思考的学习情境,并设计驱动深度探究的问题链。在课堂讨论中,教师的核心能力体现为善于倾听、提问与追问。要放下“标准答案”的执念,真诚倾听学生的观点(包括不成熟甚至错误的看法),通过精准、有层次的提问和追问,引导学生暴露思维过程,挑战其假设,深化其思考,逐步接近问题的本质。
结论
在新课标深化课程育人的导向下,案例教学法为道德与法治课提供了强有力的方法论支撑。研究表明,该方法通过真实情境创设、问题驱动探究和合作思辨等环节,有效对接了核心素养培育需求,尤其在法治观念塑造与道德判断能力提升上作用显著。成功实施的关键在于:精选蕴含价值冲突的典型性案例,构建“呈现 - 探究 - 迁移”的闭环教学流程,以及教师从知识传授者转向学习引导者的角色转型。未来实践中,需进一步优化案例库的时代性与适切性,强化教师情境设计及价值引导能力,并完善过程性与表现性评价体系,推动学生实现从认知到行动的素养内化,最终达成“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 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
[2] 孙彩平 . 案例教学在思想政治课中的价值与实施路径 [J].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21(1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