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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基层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路径研究

作者

郭丽

四川民族学院法学院 四川甘孜 626001

引言

党的十九大将乡村振兴战略确立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明确提出要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作为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环节,乡村振兴既是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也是重构农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契机。当前,在快速城镇化背景下,我国“三农”领域仍面临诸多结构性矛盾,传统基层治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发展阶段的要求,亟需通过系统性变革破解治理效能不足、公共服务短缺等现实困境。

人民法庭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的第一线,是人民法院“灵敏岗哨、决策参谋”的第一阵地,人民法庭建设关系到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不同地区人民法庭的功能存在较大差异,当事人在不同人民法庭的诉讼体验及切身感受是不一样的。2022 年 7 月25 日,四川省高院发布《关于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科学统筹人民法庭功能定位,综合考虑城乡差异、民族特色,探索乡村法庭、城区法庭、城乡结合法庭、民族地区法庭差异化发展路径。

人民法庭作为国家司法体系的“神经末梢”和基层治理的“法治前哨”,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本文选取 G 市 Z 人民法庭作为研究对象,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采用实地调研、深度访谈等方法,系统考察该法庭如何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发现,该法庭通过构建“诉前调解 + 司法确认”机制、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立“法官驻村工作站”等创新举措,有效解决了辖区农村土地纠纷、邻里矛盾、家事争议等基层治理难题,不仅提升了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更为当地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实现了司法服务与乡村振兴的良性互动。

一、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现实问题

(一)G 市Z 人民法庭基本情况

G 市Z 人民法庭,设立于1980 年,坐落在G 市Z 镇金正巷99 号,距离G 市区28 公里,下辖姑咱镇、鱼通镇、金汤镇、麦崩乡、捧塔乡、孔玉乡 3 镇 3 乡共 83 个行政村 3 个居委会,辖区总面积 3112.2 平方公里,人口约 4.5 万人,是藏、汉、彝、羌等多民族聚集地,也是G 市折东地区的经济、物流、教育、文化中心和重要交通枢纽。

(二)Z 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司法困境

1. 基层人民法庭“案多人少”现象突出

随着乡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近年来乡村基层的民商事矛盾纠纷案,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人民法庭直接面向群众,拥有广大的群众基础的同时也吸纳着数量巨大的基层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基层法庭在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同时,要承担大量的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立案缴费、信访接待、普法教育宣传等职能,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巡回法庭、扶贫法庭等工作,服务乡村法治建设。案多人少容易导致法庭工作效率下降,许多工作的开展难出成效。

2. 基层矛盾多元化带来新挑战

目前的乡村社会除了传统的土地、家事、乡邻等纠纷之外,新型纠纷类型案件不断出现,而且数量上远超传统的乡村纠纷案由类型。这表明基层社会的主要纠纷已经由传统的涉农、家事、侵权等纠纷,转变为以买卖、借贷、劳务等为主的新型矛盾纠纷,也呈现出乡村社会矛盾纠纷和乡村治理问题的复杂化与多样化等特点。尤其是随着国家新农村建设和乡村产业的深入发展,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及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增长明显。

3. 人民法庭基层治理机制较为滞后

基层治理指导规范不明确和治理制度的滞后是人民法庭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首先,缺少一个专门的、操作性强的关于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纲领性规范文件。目前现存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都是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条文过于宽泛和笼统,实操性不强。其次,在具体规范上,现存的规范文件缺少对有关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角色定位、参与主体、工作方式和行为要求等规定。

二、G 市Z 人民法庭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基层治理路径探索

近年来,G 市Z 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示范诉讼审判机制和专业化速裁审判模式,通过设立“法庭110”便民服务点、“石榴籽”调解工作室、巡回审判等多种方式,为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和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深耕思想政治教育,挥好党建引领“指挥棒”

在新时代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Z 人民法庭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创新打造“三位一体”思想政治建设体系。法庭立足辖区革命老区特色,深度挖掘本地红色文化资源,系统开展“红色司法”主题教育:组织干警参观革命遗址,建立“红色案例”教学库,将“马锡五审判方式”等司法传统融入现代审判实践。创新推出“庭审 + 思政”工作模式,在每季度开展“模范法官讲堂”,实现政治教育、党史教育与审判业务的有机融合。

在组织建设方面,法庭率先成立独立党小组,构建“ ⋅1+3+N′′ 党建机制:以党小组为核心,建立理论学习、业务研讨、廉政监督3 个专项小组,带动N 项重点工作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4 年累计开展专题学习36 次。

通过实施“三型法庭”建设计划,法庭实现全方位提升:打造“学习型法庭”,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开展“每月一书”读书会;建设“专业型法庭”,设立家事、土地等专业审判团队,案件调撤率提升至 78% ;创建“服务型法庭”,推行“夜间法庭“”田间调解”等便民举措,群众满意度达 98.6% 。

(二)打造基层服务体系,助推市域治理“新高地”

搭建联动平台,织密综治“防护网”。Z 人民法庭始终坚持“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治理思维,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桥头堡作用,与辖区镇综治调解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搭建联动平台,建立“线上 + 线下”纠纷解决诉调机制。2022 年 8 月起,Z 人民法庭会同镇综治调解中心,采取线上“云调解” + 线下“面对面”双调解模式,成功调处一起农民工劳务工资纠纷案,为农民工追回欠薪117 万余元。近三年来,通过“线上 + 线下”共调解案件126 件,参与信访维稳研讨会23 次。引入各方力量,构建调解“大格局”。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纷解决工作机制,创建“法庭 + 村贤“”法庭 + 村干部”调解机制,聘任12 名具有基层调解经验的支部书记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邀请调解员参与调解44 件,深入乡村、社区、网格开展司法服务50 余场次。

(三)全力抓好执法办案,守牢公平正义“生命线”

立足审判职能,用“心”为民司法。Z 人民法庭始终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以速裁团队建设为抓手,建立小额诉讼繁简分流甄别审理模式,简化办案流程,通过立、调、审、判、执全环节“加速度”缩短审判执行周期率。近三年来,Z 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 445 件,审结 433 件,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 35.08 天,采取速裁快审方式审结129 件,调撤232 件,调撤率为 53.58% 。

通过巡回审判、车载法庭等方式,向辖区群众提供主动上门立案、入户调解、就地开庭、巡回普法、法律答疑等服务,逐步形成以人民法庭为中枢、以巡回审判为触角的网格化便民诉讼体系,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近三年来,共开展巡回审判 34 起,入户调解 32 件。按照《关于人民法庭参与办理执行案件工作细则》,Z 人民法庭自 2023 年开始办理本法庭审理简易执行案件,目前已受理执行案件16 件,执结案件15 件,执行到位资金80 万余元。

(四)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人民法庭“新枫景”

完善布局服务功能。结合区域特色、地域特点、坚持系统思维、强基导向,合理绘制 Z 人民法庭布局规划,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安检、一站式诉讼服务窗口、家事调解室、科技法庭、人民陪审员休息室、律师休息室、党建阅览室等功能分区,信息化设施完善,基本实现标准化、现代化、规范化。合理配备法庭队伍。目前,Z 人民法庭现有工作人员 6 名(党员 3 名),平均年龄 37 岁,其中员额法官2 名,聘用制书记员2 名,法警1 名,安保人员1 名,警车1 辆。

(五)深化法庭品牌建设,打造便民服务“新名片”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便利当事人“全天候、零跑路、零等待”反映诉求,Z 人民法庭依托康定法院“红色贡嘎·法耀天平”党建品牌为抓手,积极打造“法庭110”便民服务“新名片”,在辖区 3 镇 3 乡设立“法庭 110”便民服务点,并挂牌公示法庭包片法官联系方式、法院普法公众号、专线答疑二维码,通过提供高效、便捷、专业的便民服务,帮助群众在遇到矛盾纠纷时第一时间就能“呼叫”法官前往解决。同时,强化法治保障助推全域旅游发展,2023 年 6 月,Z 人民法庭受理 3 件外省游客到康旅游,因购买的食品过期而引发的买卖合同案,通过诉前调解和“云调解”方式,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并当即履行赔偿款,得到游客的高度认可。

近三年来,“法庭 110”便民服务团队深入景区、企业、乡村开展普法宣传 40 场次,在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课堂 22 次,为 15名在校大学生提供实习机会,两名法官受聘为 S 学院法学院的“兼职法律实务导师”。

三、结束语

在新时代背景下,人民法庭应当立足“三个面向”(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工作要求,以打造“基层区域综合治理中心”为目标定位,通过“三个转变”实现职能升级:从单纯纠纷裁判向综合治理服务转变,从被动司法向主动治理转变,从个案处理向规则引领转变。具体而言,要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党委领导、法庭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重点完善“三调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机制,创新“互联网 + 调解”模式,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

同时,要着力强化法庭自身“三项能力”建设:提升专业化审判能力,培养复合型司法人才;增强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智慧法庭;完善便民服务能力,推行巡回审判、夜间法庭等特色服务。通过构建“诉源治理 - 多元解纷 - 繁简分流”的递进式治理体系,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型治理”新模式,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和制度创新样本。

参考文献:

[1]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人民法庭参与乡村治理的功能定位与路径选择[J].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2021,37(6).

[2] 党振兴 . 不断延伸人民法庭为民服务触角 [N]. 人民法院报,2021-05-26(2).

[3] 杨伟民 .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困境与出路 [J]. 领导科学论坛 ,2023(01):80-84.

[4] 褚杰 .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基层治理的困境及策略研究 [D].青岛大学 ,2023.

作者简介:郭丽,女,法律硕士(法学),四川民族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劳动法、诉讼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