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乡村振兴的影响效应分析
李嘉可
南京农业大学 江苏南京 210095
一、引言
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土地作为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其合理配置对于乡村振兴至关重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旨在打破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壁垒,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激活农村土地资源发展潜力。这一改革举措对于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深入研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乡村振兴的影响效应,有助于更好地把握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土地制度改革对乡村振兴的支撑作用,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内涵与背景
(一)内涵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在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和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土地 。其入市是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进入土地市场交易的行为,主要包括出让、出租、入股等方式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合同,将土地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
(二)背景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建设用地需求日益增长,而农村却存在大量闲置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同时,受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限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无法自由流转,其资产价值难以充分体现,农民难以从中获得相应的财产性收入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2013 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此后,国家陆续开展了一系列改革试点工作,2019 年修改土地管理法、2021 年修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扫除了法律障碍 。2023 - 2024 年,在更大范围深化试点,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乡村振兴的影响效应
(一)促进乡村产业发展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土地资源。过去,乡村产业发展常常受到土地要素供给不足的制约,许多项目因无法获得合适的建设用地而难以落地 。入市改革后,企业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 。
(二)增加农民收入
一方面,农民作为集体土地的所有者,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可以获得租金、股金、土地增值收益等 。例如,广西北流市铜石岭国际 建设用地入市出让、出租、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不仅为项目提供 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双赢 ,农民从中获得了土地流转收入和参与项目经营的分 收 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农民可以在家门口实现就业,获得工资性收入。同时,
农村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 。
(三)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打破了城乡土地二元结构,实现了城乡土地“同权同价”,促进了城乡要素的自由流动 。城市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入农村,参与乡村产业发展,而农村的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也能够更好地与城市资源对接 。这种城乡要素的互动与融合,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
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面临的挑战(一)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尽管新《土地管理法》等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作出了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法律法规不够细化的问题 。例如,对于入市土地的产权界定、交易规则、收益分配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以避免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纠纷和风险 。
(二)农民权益保障存在风险
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过程中,如果民主决策机制不完善,可能会出现部分基层干部擅自决策,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 。同时,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方面,如果分配不合理,农民不能充分享受到改革红利,也会影响农民对入市改革的支持和参与积极性 。
(三)市场监管难度较大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市场交易主体增多,交易形式多样,这对市场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相关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可能导致土地闲置、违规用地、市场垄断等问题的出现 。
五、应对策略(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进一步细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产权归属、交易流程、收益分配比例、违约责任等内容 ,为入市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
(二)强化农民权益保障机制
完善民主决策程序,确保在入市决策过程中充分征求农民意见,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监督机制,合理确定农民、集体和政府在收益分配中的比例,确保农民能够获得合理的收益 。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的市场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
(三)加强市场监管
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土地交易的全过程监管 。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土地交易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公开透明 。加大对违规用地、土地闲置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
七、结论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乡村振兴具有多方面的积极影响效应 。它促进了乡村产业发展,为产业兴旺提供了土地和成本优势;增加了农民收入,实现了农民生活富裕;推动了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了城乡差距;优化了土地资源配置,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完善了乡村治理体系 。然而,在入市过程中也面临着法律法规不完善、农民权益保障风险、市场监管难度大、抵押融资困难等挑战 。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创新金融支持机制等应对策略,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其对乡村振兴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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