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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的佛性转向

作者

赵卓娜

上海长风吹拂影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 200065

引言

印度瑜伽与佛教禅定的密切关联已是学术界共识。帕坦伽利在公元二世纪汇编的《瑜伽经》,对先于佛教流行的禅修传统进行了系统化整理,佛陀亦曾修炼瑜伽禅定,《中阿含经》中便有其跟随阿罗逻·迦罗摩修至“无所有处定”的记载。然而,佛教对瑜伽技术的吸收并非简单移植。同一套专注力训练模式(执持 - 禅定 - 三摩地),如何从印度教的神我解脱术演变为中国禅宗的佛性证悟之道,是本文的核心议题。既有研究分为连续论与断裂论,本文提出重构论,认为技术传播实质是文化基因的解构与重组,中国禅宗通过佛性论实现了瑜伽技术的创造性转化。研究方法结合文本批判(对比梵汉经典)与实践知识社会学(分析僧团制度对技术传承的影响)。

一、《瑜伽经》的技术框架:神我见证的层次

帕 坦 伽 利 的 八 支 瑜 伽 中, 后 三 支 构 成 禅 定 的 核 心。 执持(Dhāraṇā)在《瑜伽经》中被定义为“ 心注一处”(deśa-bandhaḥcittasya,YSIII.1),其操作要领是将注意力集中于单一对象,如神像、OM 音节等。禅定(Dhyāna)则是“意识流持续聚焦对象”(tatrapratyaya-ekatānatā,YSIII.2),此时主客界限开始模糊。三摩地(Samādhi)为“对象独显而自我消融”(tadevārtha-mātra-nirbhāsaṃ,YSIII.3),纯粹的见证者(draṣṭṛ)会显现。

此 体 系 基 于 两 大 哲 学 前 提: 一 是 神 我 - 自 性 二 元 论(Sāṃkhyadualism),即解脱是神我(Puruṣa)摆脱自性(Prakṛti)的束缚;二是次第不可逾越性,必须严格遵循“执持 $$ 禅定→三摩地”的修行次序。对于这一体系,佛教《成唯识论》卷三指出:“彼所执我,非即于识…常与受等不相应故”,否定了永恒见证者的存在。

二、佛教的哲学转换:从神我至缘起

佛教对瑜伽技术的首次重构表现为修行对象的佛学转换。当《瑜伽经》要求凝视自在天神像(īśvara-pranidhāna,YSI.23)时,佛教将其转变为四类业处(kammaṭṭhāna),分别是基于缘起观的呼吸无常、基于不净观的尸骨腐烂相、基于慈悲观的众生平等以及基于界差别观的四大聚合。

这一转换在《瑜伽师地论》中达到高潮,其卷二十七将呼吸法发展为“六妙门”体系。数息是通过计数呼吸次数以收敛心神;随息是觉知呼吸的进出,却不加以计数;止息是专注于鼻端或丹田,定点凝神;观息是洞察呼吸的瞬息万变、苦涩与空无本质;还息是收敛心念,使之不散乱;净息是烦恼消融,直观实相。

这一哲学突破在于,其最终追求并非见证神我,而是《中论》所描述的“诸法实相者,心行言语断”的性空境界(龙树,150-250CE)。

三、禅宗的范式革命:次第消解与心性自觉

中国禅宗对印度禅定的彻底解构,其革命性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道信“守一不移”的内化转轨

四祖道信(580-651)在敦煌写本 P.3434《入道安心要方便门》中提出:“守一不移者,以此空净眼,注意观照一物…终日观照不已,心自安定”。此处“空净眼”实际上指的是本觉佛性,其创新之处在于对象性质的变革,即从外境转向心性本身作为专注的目标,以及修行逻辑的颠覆,定境的目的不是见证外在的神我,而是觉悟“佛性常清净”(《坛经》语)。这一理念表面上似乎与《瑜伽经》“一心修习”(ekatattvābhyāsaḥ,YSI.32)相呼应,实则已经转换了哲学的内核。

(二)慧能定慧等持的圆融模型

六祖慧能(638-713)在《坛经·定慧品》中批判传统的禅定方式:“住心观净是病非禅,长坐拘身于理何益?”进而提出划时代的观点:“定慧一体,非二。定是慧体,慧是定用”。这一观点颠覆了执持→禅定 $$ 三摩地的线性进阶逻辑,代之以体用相即的圆融模型。《瑜伽经》体系的修行路径是次第渐进,定慧关系为定先慧后,终极境界是神我独存(kaivalya);而《坛经》体系的修行路径是当下一念,定慧关系为定慧同时,终极境界是烦恼即菩提。

四、制度载体:丛林共修对技术的重塑

禅定技术的本土化与僧团制度的创新密不可分。印度瑜伽依赖师徒密授(《瑜伽经》I.26),而佛教发展出了集体共修的范式。

(一)从个体密修到集体实践

印度源头方面,《摩诃僧祇律》卷二十七规定“日暮集禅堂修不净观”,雨季安居(varṣā)强化集体训练。中国创制方面,百丈怀海(749-814)制定《百丈清规》,确立了“普请法”(集体劳动)与“坐长香”制度。

(二)农禅并重的技术整合

此制度催生了两项重大转变:一是空间布局革新,禅堂取代了个人禅窟,香板监督确保共修的品质;二是技术融入日常,劈柴担水均成为禅修之道,“神通并妙用,运水及搬柴”(《景德传灯录》卷八)。敦煌文书 S.529《诸寺付经历》记载:“辰时普请罢,僧众同入禅堂坐香”,这便是相关的实证依据。

五、结论

从帕坦伽利八支瑜伽到中国禅宗的演变,核心是佛性本体论对技术体系的哲学重构。在本体论转换上,印度瑜伽以永恒神我(Puruṣa)为解脱之基,中国禅宗以本觉佛性(buddha-dhātu)为修行之本。在实践范式革新上,《瑜伽经》体系的修行路径是线性次第(渐进),解脱体验是静止的见证,技术载体是个体密授;禅宗体系的修行路径是当下一念(顿悟),解脱体验是活泼的机用(“日用云为”),技术载体是集体共修。在文化适应机制上,技术转型通过三重过滤实现:哲学过滤以缘起性空解构神我实存,实践过滤以定慧等持破除次第束缚,制度过滤以丛林清规取代师徒密授。这一研究表明,宗教实践技术的跨文化传播实质是文化基因的酶解与重组,禅宗心性论犹如“哲学酶解剂”,分解瑜伽技术中的印度教本体论,在汉文化母体重构为“即世间而离世间”的佛性证悟范式,为理解佛教中国化提供了微观技术史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