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动物防疫法〉背景下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困境与优化路径
邢昌波
吉林省梅河口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吉林梅河口 135100
2021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动物防疫法》,是我国动物防疫领域的一次重要制度完善。此次修订回应了动物疫病防控的新形势,新增了多项关键制度,对基层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立法理念上,新法首次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作为立法目的之一,凸显了动物防疫与公共卫生的关联性,要求基层执法从传统的畜牧业管理向公共卫生治理转型。
一、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现实困
(一)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临人员数量不足、专业素质偏低的双重问题。随着养殖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养殖主体数量大幅增加,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范围不断扩大,基层执法任务量呈几何级增长。但多数地区基层执法队伍存在编制不足、兼职现象普遍的问题,部分乡镇甚至未配备专职执法人员,难以满足日常监管需求。
在专业素质方面,动物防疫执法涉及动物医学、法学、公共卫生等多学科知识,要求执法人员具备复合型知识结构。但实际工作中,基层执法人员多为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转岗,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对新修订法律中的权责划分、程序规范理解不深,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
(二)执法手段与技术支撑滞后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手段较为传统,技术装备配置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需求。目前,基层执法主要依赖人工巡查、现场检查等方式,缺乏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对养殖环节的疫病监测、运输环节的轨迹追踪、屠宰环节的品质检验等关键环节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盲区。
在技术支撑方面,基层动物疫病检测能力薄弱,多数乡镇动物防疫机构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导致动物疫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机制难以落实。同时,执法过程中证据收集困难,由于动物及动物产品具有易腐性、流动性特点,传统证据固定方式难以有效保存证据,影响执法效率和公信力。
(三)协同执法机制不健全
动物防疫工作涉及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等多个部门,需要跨部门协同配合。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信息壁垒等问题,协同执法机制不健全。例如,在动物运输监管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运输检疫,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运输车辆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入市销售监管,但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监管标准不统一,导致监管链条断裂,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查处。
此外,基层政府与执法机构之间的联动机制也有待完善。新修订法律明确了乡镇政府的动物防疫职责,但部分乡镇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视不足,未将其纳入重点工作范畴,导致基层执法机构在开展工作时缺乏必要的组织协调和资源支持,影响执法工作顺利推进。
二、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优化路径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
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是提升执法效能的关键。一方面,要优化人员编制配置,根据养殖规模、监管任务等因素,科学核定基层执法人员编制,确保每个乡镇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执法人员,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法律知识、专业技术、执法程序等方面的培训,重点提升执法人员对新修订法律的理解和适用能力,培养复合型执法人才。
同时,要完善执法人员激励机制,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待遇保障水平,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稳定执法队伍。建立执法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将执法效能、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纳入考核范围,激励执法人员积极履行职责。
(二)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技术支撑
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执法效率是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必然趋势。加快构建“互联网 + 动物防疫”监管平台,整合养殖、检疫、运输、屠宰等各环节信息,实现监管数据实时共享、动态监测。推广应用移动执法终端,实现执法文书电子化、证据采集数字化、执法过程可视化,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加强基层动物疫病检测能力建设,加大对乡镇动物防疫机构的设备投入和技术支持,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开展检测技术培训,提升基层疫病检测能力。建立动物疫病数据库和预警模型,通过大数据分析预测疫病发生风险,为执法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三、健全协同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明确各部门在动物防疫执法中的职责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和执法流程,实现各环节监管无缝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格局。
强化基层政府与执法机构的联动配合,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压实乡镇政府的组织协调责任。建立乡镇政府牵头、执法机构主导、村级组织参与的基层防控网络,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作用,实现监管关口前移,打通执法监管“最后一公里”。
新修订《动物防疫法》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撑,但基层执法仍面临执法力量薄弱、技术支撑滞后、协同机制不健全等现实困境。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健全协同机制、完善保障体系等方面综合施策。通过不断优化执法路径,提升基层执法效能,才能确保新修订法律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动物疫病风险,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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