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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必要性及有效对策探讨

作者

汪东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八研究院 江苏省扬州市 225101

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概述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即指国有企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三重一大”最早是在 1996 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中被首次提出。2010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为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供更明确指导。此后,国有企业相继出台实施办法,按照集体决策的原则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需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集体决策原则: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经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代会等集体研究讨论后,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决策。

科学决策原则:结合企业实际和市场规律,运用科学有效的决策理论程序与方法,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和风险评估,从而避免盲目决策,保障决策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

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决策内容和程序的合法合规,这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的根本要求。

二、国有企业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意义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是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企业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企高质量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大意义。

1. 提升决策水平,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通过明确决策主体与责任、优化流程,强调集体讨论、科学分析、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能有效规范权力运行,整合多方智慧,降低决策失误、利益输送等风险,减少拖延推诿,提升决策效率与质量,增强国企重大决策、运营管理及战略规划的科学性,进而强化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其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2. 深化国企改革,提升现代治理水平

“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将党的领导贯穿决策全程,巩固了党组织在国企的领导地位,推动党的领导与市场化运营相统一;同时,通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各治理主体权责,助力构建权责清晰、制衡有效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制衡。

3. 促进廉洁从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提供制度保障。通过集体决策、强化民主监督,能够从源头上遏制独断专行、权力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决策后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规行为也具有警示震慑作用。

三、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但是在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决策主体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决策机制不够健全、监督追责机制未有效建立等问题。基于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 厘清决策主体权责边界,制定决策事项权责清单

“三重一大”决策的核心前提是明确谁来决策、决策什么。这就需要国有企业厘清决策主体的权责边界,明确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多元决策主体的权责定位,并结合企业行业属性、规模及业务特点,细化决策事项清单分类,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具象化,对应标注决策主体(如党委前置研究 + 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授权决策等),确保“清单之外无事项,清单之内有主体”。在国有企业中,党委在“三重一大”决策前置程序中占据核心地位,重点审核决策的合规性、方向性,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负责对重大投资、改革等事项行使最终决策权,聚焦战略合理性和风险可控性;经理层则负责执行决策,对日常经营管理中的相关事项在授权范围内决策,同时向董事会报告。

2. 建立健全科学决策体系,规范集体决策程序

科学决策体系的核心在于以程序正义保障结果合理,通过标准化流程提升决策质量。国有企业需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酝酿决策、集体决策、执行决策、公开公布”的全流程议事规范,以程序的刚性约束避免个人专断,从机制上保障“三重一大”决策的合规性与有效性。

在酝酿决策阶段,通过充分调研、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规审查等环节夯实决策基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还需通过职代会征求意见,确保议题成熟;进入集体决策环节,要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保障参会人员充分表达意见,以规范的表决程序确保集体意志得到充分体现;执行决策阶段需明确决策落地的责任主体、时间节点、推进路径和考核指标,建立“决策—执行—反馈”

闭环管理,对执行中出现的偏差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调整;最终通过公开公布(涉密事项除外)接受各方监督,让决策过程更透明、结果更具公信力。

在当前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国有企业还需强化数字化支撑能力,加快推动“三重一大”决策的数智化建设。具体而言,可依托国企数字化平台搭建专属的“三重一大”决策模块,将事项申报、材料流转、会议表决、结果公示等全流程环节迁移至线上操作并实现全程留痕。这一举措既能显著提升决策效率,减少线下流程的繁琐与滞后,又能通过数字化记录确保决策程序的可追溯性,为后续监督、审计提供清晰依据,从技术层面进一步筑牢“三重一大”决策的规范性基础。

3. 完善监督追责长效机制,强化考核监督力度监督与追责是“三重一大”决策落地的保障。一方面国有企业需从内部、外部、动态三个维度协同发力构建多层次监督体系,形成“内部监督筑牢防线、外部监督拓宽渠道、动态监督精准防控”的全链条监督闭环。具体来看,内部层面,纪检监察部门对决策过程的合规性全程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对重大决策执行效果开展专项审计;外部层面,通过企业官网等公开平台公示重大决策事项(涉密除外),主动接受国资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媒体监督;动态层面,对重大项目实施“节点式”监督,在立项、资金拨付、验收等关键环节设置“红线预警”,及时纠偏,保障决策执行全过程可控。另一方面,国有企业需严格“三重一大”决策的考核与追责机制,保障“三重一大”决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决策的执行情况应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与绩效薪酬、职务任免挂钩;对违反决策程序或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形成“决策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震慑。

四、结语

综上而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保障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地位、提高国企决策与治理效能、促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意义重大。国有企业需立足自身实际,构建并完善与“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相契合的体制机制,优化创新与之适配的工作方法,以此坚守正确的改革发展方向,不断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国家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参考文献:

[1] 孙乐成 . 内部控制促进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研究 [D]. 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2.

[2] 孙曦忠 . 国有企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管理的办法研究 [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21(1):39-40.

[3] 王华 .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对策研究 [J]. 中国集体经济 ,2023(9):7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