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基层检察院检察宣传的创新路径与实践探索
朱芯缘
青海省格尔木市检察院 青海格尔木 816000
引言
新媒体技术的普及改变了信息传播格局,基层检察院检察宣传面临传播方式单一、群众参与度低等问题。传统宣传多依赖线下活动与官方公告,难以适应公众通过短视频、社交平台获取信息的习惯,导致检察工作透明度与影响力不足。在此背景下,创新宣传路径、优化实践方式成为基层检察院拉近与群众距离、展现司法为民形象的重要举措。本文从创新路径、实践要点及发展趋势展开分析,为基层检察宣传转型提供指引。
一、基层检察院检察宣传的核心创新路
1.1 融媒体宣传矩阵构建与协同运营
融媒体宣传矩阵构建需整合各类新媒体平台资源,形成互补联动的传播体系。基层检察院可结合实际搭建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账号等。明确各平台定位:公众号侧重深度解读,短视频平台主打普法微内容,微博聚焦热点互动。通过建立内容共享机制,实现一次创作多平台适配分发,避免重复劳动。同时,建立运营团队协作制度,定期开展选题策划会,确保各平台内容风格统一又各具特色,形成 “中央厨房” 式的内容生产模式,提升宣传内容的覆盖范围与传播效率[1]。
.2 普法内容场景化与互动化创作转型
普法内容场景化与互动化创作要求摆脱单一法条解读模式,将法律知识融入具体生活场景。通过还原真实案件中的典型场景,用故事化叙述呈现法律适用过程,让群众直观理解法律条文在实际中的应用。设计互动式内容形式,如法律知识问答、案例模拟判断等,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及时解读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增强内容的时效性与关联性。同时,关注群众身边的常见法律需求,围绕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主题创作内容,让普法宣传更贴近生活,提升群众的接受度与参与感。
1.3 数字技术赋能的宣传形式创新应用
数字技术赋能为检察宣传形式创新提供支撑,基层检察院可探索多样化技术应用。利用动画、漫画等形式将复杂法律程序可视化,降低理解门槛;通过 H5 技术制作交互式普法产品,方便群众在移动端浏览使用。尝试直播普法活动,邀请检察官在线解答群众疑问,增强实时互动。这些技术应用不仅丰富宣传形式,还能适应不同年龄、不同偏好受众的需求,提升宣传内容的吸引力与传播效果。
二、基层检察宣传创新实践的关键实施要点
2.1 宣传内容的专业性与通俗化平衡把控
宣传内容需在保持法律专业性的基础上实现通俗化表达,避免过度娱乐化或晦涩难懂。组建由检察官与宣传人员组成的内容审核小组,确保法律条文解读准确、案例引用规范, 守住专业底线。在表达方式上,多使用群众易懂的生活化语言,将 日常表述,必要时配合身边常见案例说明。对于批捕、起诉等复杂法律程序,采用分步骤图解的方式逐 过类比就医流程等生活事例帮助理解[2]。定期通过平台留言区、线下座谈会收集群众反馈,针对内容中存在的理解难点进行调整优化,实现专业严谨与通俗易懂的有机统一
2.2 新媒体平台运营机制的规范化建设
新媒体平台运营机制规范化是保障宣传持续有效的基础。制定平台日常运营规范,规定短视频平台每周更新不少于 1 条,明确群众留言 24 小时内响应、舆情事件 1 小时内启动处置流程,保持平台活跃度与专业性。建立运营人员培训机制,邀请专业人士开展法律知识、短视频剪辑、舆情应对等技能培训,提升团队综合素养。同时,建立平台季度考核评价制度,将内容质量、传播效果、群众反馈等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激励运营团队提升工作质量。
2.3 宣传效果评估体系的科学化构建
宣传效果评估体系需从传播范围、群众反馈、实际影响等多维度设计指标。安排专人定时去统计各平台内容的阅读量、转发量、点赞量、评论量等基础数据 过数据对比分析传播覆盖情况与群众兴趣点。每月通过线上问卷、留言评论梳理等方式收集群众对宣 容的意见建议, 形成需求清单了解内容满意度与需求点。联合控告申诉部门跟踪宣传活动后群众法 相关法律问题投诉量变化及信访案件化解率等数据,评估对群众法律意识提升的实际效果。 估报告,从内容选题、形式设计、传播渠道等方面总结优势与不足,为后续宣传选题与形式调整提供具体依据,实现宣传工作的持续优化。
三、基层检察宣传创新发展的趋势与优化方向
3.1 智能化技术在宣传模式创新中的实践探索
智能化技术不仅提升宣传精准度,更推动基层检察院宣传模式从“单向输出”向“互动共生”转型,重塑法律宣传的生态逻辑。通过搭建智能内容生产平台,结合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对过往宣传素材、典型案例进行结构化分析,自动生成不同场景(如社区普法、校园宣讲)的适配性文案框架,工作人员仅需补充细节即可快速完成内容创作,大幅提升宣传内容的生产效率与场景适配性。利用智能推荐算法构建“千人千面”的动态宣传矩阵:当群众在检察宣传平台浏览特定内容(如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时,系统会基于其行为轨迹自动关联推送同类案例解析、普法短视频等延伸内容,并根据后续互动数据持续优化推荐策略,形成 “浏览—关联—深化理解” 的闭环学习路径,让法律知识以更具连贯性的方式触达群众[3]。
3.2 跨部门宣传协作与资源整合模式探索
跨部门协作有助于整合宣传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基层检察院可与本地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宣传协作机制,联合开展普法活动,共享案例资源与平台渠道。加强与本地媒体、社区的合作,邀请多方参与宣传内容创作与传播,扩大宣传覆盖面。建立区域宣传资源共享库,整合各类普法素材与优秀案例,实现资源高效利用。通过跨部门协作打破信息壁垒,形成 “大普法” 工作格局,提升检察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3.3 基于受众画像的个性化宣传服务升级
基于受众画像的个性化宣传服务要求根据不同群体特点提供定制化内容。通过分析平台用户数据,划分不同年龄、职业、兴趣的受众群体,针对各群体法律需求特点设计宣传内容。为青少年群体侧重校园欺凌、网络安全等主题,为企业职工聚焦劳动权益、合同纠纷等内容。采用不同群体偏好的传播形式,如为老年人制作图文并茂的普法手册,为年轻人创作短视频普法内容。通过个性化服务让宣传更具针对性,提升不同群体对检察宣传的获得感。
四、结论
新媒体时代基层检察院检察宣传需通过路径创新与实践优化提升传播效能。融媒体矩阵构建、内容场景化创作等路径能有效拓展宣传覆盖 内容平衡、机制规范等要点可保障宣传质量与持续性。未来,智能化精准宣传、跨部门协作及个性 务将成为发展方向。基层检察院应积极适应新媒体特点,不断创新方法,让检察宣传更贴近群众需求,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参考文献
[1]郭璇慈.切实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新媒体建设[J].秦智,2022,(09):25-27.
[2]张心欢.浅析新媒体时代如何抓实基层检察宣传工作[N].法制生活报,2015-12-02(007).
[3]蔡艺婷.新媒体时代X市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