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彝族作家笔下的女性形象与悲剧意识
阿都石
西南民族大学
且
20 世纪以来,中国女性地位经历了深刻变革。新文化运动打破封建枷锁,民主科学思想推动社会现代化。西方女性获得选举权为中国提供参照,而"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时代号召更让女性在经济政治领域崭露头角。21 世纪《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使女性在高等教育、职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传统性别观念持续消解。彝族女作家阿蕾的创作正是这一进程的生动注脚。作为凉山彝族农村长大的女性,其作品《嫂子》以农业合作化为背景,塑造了具有民族特质的悲剧女性形象。[1]主人公"嫂子"的悲惨命运,既是个体抗争的记录,更是旧社会彝族妇女集体命运的缩影,展现了封建礼教与习惯法对女性解放的残酷压制。阿蕾的笔触既具文学感染力,又具有深刻的社会学价值,成为研究中国少数民族女性解放的重要文本。
一、女性主义批判思潮的兴起
20 世纪 60 年代欧美女性主义批判思潮的兴起,标志着女性意识觉醒对传统社会结构的颠覆。“小说《嫂子》通过彝族农村女性吉木嫫尔果的悲剧命运,揭露了封建伦理与习惯法对女性的压迫。作者阿蕾以第一人称视角展开叙事,以一张影集中“表哥兼姐夫”的荒诞照片为引子,暗示伦理混乱背后的社会根源。”[2]嫂子幼年丧母、被祖父母珍视的童年,与最终背负骂名身亡的结局形成强烈对比,凸显旧制度下女性无可逃脱的集体悲剧。小说以细腻笔触批判父权制,成为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典型案例。
二、悲剧产生的因素
从作品中可以看出,造成悲剧的产生不仅单一的因素,而是众多复杂且难以逾越的因素所决定的,嫂子自身的软弱,不敢斗争和反抗外,更多的是旧的社会制度下,传统的封建思想和封建礼教的痼疾所造成的,其中包括了同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制度,如父母包办、同族内婚、等级内婚、家支外婚、姑舅联姻等。总之,在旧时代下彝族农村地区没有婚姻自由、恋爱自主可言,始终秉持着“门当户对”的择偶标准。
(一)男权主义占主导地位
男权主义的形成源于社会生产方式的变迁与性别分工的固化。在中国传统农耕社会中,男性凭借体力优势主导农业生产,逐渐掌握社会主导权;女性则被限制于家务与生育领域。这种基于生理差异的劳动分工通过文化制度不断强化,最终形成"男主外女主内"的等级结构,使男权主义成为维系小农经济的重要社会机制。在男权社会中,男尊女卑的观念植根于人心不可动摇,女性的悲哀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在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下,中国女性普遍是男性的附属,是被支配者,她们被剥夺自主意识、主体意识,被禁锢于家庭宅子中,没有独立的经济和平等的社会地位,始终背着精神枷锁生活着。”[3]另外男权主义的形成与文化和宗教观念的演变也有着深刻的关系。
(二)父母包办的婚姻制度
旧社会的凉山彝族传统婚姻观很畸形。正如沈小玲提到的:“凉山彝族的婚姻制度有以下几种方式:等级内婚﹑姑舅表优先婚﹑族外婚等。一旦有人违反,就会受到彝族习惯法的严厉惩罚。彝族虽没有成文法,但有彝族习惯法的强大伦理道德规范作用。因此,彝族习惯法在彝族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4]在凉山彝族传统社会中,婚姻完全由父母包办,自由恋爱被视为"不守妇道",常引发殉情悲剧。"亲上加亲"的舅表联姻观念根深蒂固,未出生即订娃娃亲的习俗剥夺了个人选择权。《嫂子》中吉木嫫尔果的遭遇正是典型:父母为维护家族利益,将未成年少女强行婚配,而反抗者只能以死抗争。这种以血缘契约取代情感基础的婚姻模式,深刻反映了封建伦理对女性主体性的彻底剥夺。
(三)彝族女性恪守伦理道德标准
彝族传统婚姻以父母包办为核心,女性被视为家族财产,婚姻决策权几乎由父母掌控。表亲联姻的"亲上加亲"观念与"娃娃亲"习俗,构成维护家族利益的社会机制。《嫂子》中吉木嫫尔果的悲剧,揭示了传统伦理对女性主体性的彻底剥夺——当个体情感违
背家族意志时,社会将责任归咎于女性。这种制度本质上是男权社会通过婚姻契约巩固阶级再生产的工具,女性既是被规训的对象,又是维护家族荣誉的符号。当代彝族社会转型中,传统婚姻制度正面临现代价值观与个体权利意识的冲击。
三、作家的悲剧意识
“悲剧意识即是当人类意识到自身个体的短促与渺小,随之产生的一种个体的孤独、价值的空没、生命的无奈。”[5]阿蕾以凉山彝区普遍存在、亲眼目睹的事件来反映了彝族妇女所受的悲惨生活,“哭着哭着大舅母发疯似地冲到嫂子身边,‘啪啪’捆了嫂子两耳光,抓住嫂子的头发将嫂子的头狠狠地往地上撞,一边撞一边骂:‘妖精吉姆蟆尔果,邪怪吉姆馍尔果!我把你当亲生女儿待,你倒好,像头发情的母猪缠住我儿子,掘我儿子的根。你这头骚母猪,我怎么不灌你一钵辣子水……’骂着骂着,又“呸呸呸”地吐了嫂子一脸的唾沫。”[6]作者试图以此抨击封建男尊女卑的观念,揭露彝族传统婚姻制度的弊端,批判陋习,并提出了解放女性、实现人人平等的理念,呼吁年轻人勇于与封建思想作斗争,为女性意识觉醒开辟了新的道路。
作者从女性形象的视角出发,写出了“嫂子”在旧社会被腐朽传统观念禁锢却无可奈何的悲惨命运,通过对女性作品的深入研究,可以使我们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去理解、关注和感悟女性的情感、生命及内心世界。阿蕾通过塑造“嫂子”一生的悲剧命运,将愚昧无知,封建落后的思想展现在读者面前,对妇女不幸遭遇的深切同情的同时,对各种陈腐陋习的蔑视和摒弃,对男尊女卑的精神枷锁的反抗。
三、对悲剧意识产生的思考
在旧社会农耕文明的普遍语境下,彝族《嫂子》中吉木嫫尔果的殉情悲剧与印度寡妇殉葬、日本"女德"规范共同构成了全球女性被物化的历史镜像。这些现象根植于经济依附关系——女性因缺乏财产继承权沦为家族联姻工具,其生存价值与男性经济地位深度绑定。文学成为记录压迫的棱镜:《红与黑》中科莱特夫人与吉木嫫尔果的"荡妇"污名化,实质是父权社会对女性自主权的暴力规训。新中国成立后的性别平等实践,在凉山彝族地区体现为婚姻自主权的法律保障与教育普及。当代作家肩负双重使命:既要通过《嫂子》式的民族叙事揭示历史创伤,更需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框架下,以法治保障婚恋自由、以教育培育平等观念、以文化创新实现传统伦理的现代转型。这种书写既是对压迫结构的清算,更是为构建平等话语权的文化实践,其核心价值在于证明:女性解放从来不是地域性问题,而是文明进步的永恒标尺。
五、结论
《嫂子》深刻揭示了彝族传统婚姻制度对女性主体性的压抑。同族内婚、等级内婚等制度将女性物化为家族联姻工具,姑舅表婚等近亲联姻强化了性别权力失衡。吉木嫫尔果的悲剧命运,本质是女性自主意识与传统宗法伦理的尖锐冲突。现代化进程中,教育普及与法治建设正在重塑彝族婚姻观念,但文化转型需平衡传统保护与制度革新。当代彝族女性通过教育实现自我觉醒的过程,既是个体解放的必然,也是民族文化现代转型的关键。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背景下,应通过法治保障婚恋自由、教育培育平等观念、文化创新实现传统与现代的创造性转化,推动彝族婚姻习俗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沙马拉毅.彝族文学概论[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
[2]阿蕾.嫂子[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
[3]马文彬《倾城之恋》中女性命运分析[J].戏剧之家 2021,(29):195-196
[4]沈小玲.浅析阿蕾的小说《嫂子》[J].戏剧之家,2015(22):285-293
[5]张钰杰.杜诗悲剧意识的价值体现[J].戏剧之家,2022(16):22-25
[6]阿蕾.嫂子[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