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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刑法教学面临的挑战与应对

作者

王菲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河南郑州 450044

一、引言

人工智能作为当今科技发展的前沿领域,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着社会的各个层面,法律领域亦不例外。在刑法领域,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不仅催生了新型犯罪形式,如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算法歧视等,也对传统刑法理论、司法实践及教育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刑法教学作为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环节,如何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发展需求,成为当前刑法教育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人工智能时代刑法教学的现状

一方面传统刑法教学偏重条文解释,忽视理论与实践结合,面对人工智能时代新型犯罪挑战显得不足。另一方面教学过于注重知识灌输,缺乏对学生批判性思维、创新能力和法律伦理的培养,难以适应新时代需求。其中,教学内容更新滞后,涉及人工智能犯罪较少,学生难以全面认识新犯罪形态,且跨学科知识不足,影响问题解决能力。教学方法多为“填鸭式”,学生被动接受,缺乏实践体验,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不足。此外教师队伍跨学科背景薄弱,系统培训不足,高校引进培养人才困难,进一步加剧师资问题。刑法教学需改革,以适应人工智能时代需求。

三、人工智能时代刑法教学面临的挑战

(一)刑法理论体系的重构压力

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使得犯罪手段、犯罪形态及犯罪构成要件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传统刑法理论体系面临重构的压力。例如,在主观要件方面,如何界定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施犯罪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在客观要件方面,如何评估人工智能技术对犯罪行为的影响及危害程度?这些问题都需要刑法理论界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以形成适应人工智能时代发展的刑法理论体系。

(二)司法实践的变革需求

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不仅改变了犯罪形态,也对司法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侦查阶段,如何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证据收集、分析和比对?在审判阶段,如何确保人工智能辅助裁判系统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在执行阶段,如何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对罪犯进行精准改造和监管?这些问题都需要司法机关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以形成适应人工智能时代发展的司法实践模式。而刑法教学需要紧跟司法实践的变革,培养能够适应新模式要求的法律人才。

(三)教育模式的创新要求

面对人工智能时代的挑战,刑法教学需要创新教育模式,以培养具有跨学科知识、创新能力和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才。这要求高校在课程设置上增加人工智能、数据科学等跨学科课程,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视野;在教学方式上采用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互动式、实践性教学方法,以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实践能力;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加强跨学科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四、人工智能时代刑法教学的应对策略

(一)更新教学理念,强化法律伦理教育

在人工智能时代,刑法教学应更新教学理念,将法律伦理教育贯穿于教学全过程。教师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价值观和伦理观,使其认识到法律不仅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更是保障人权、促进公平正义的基石。在面对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复杂法律问题时,要始终坚守法律伦理底线。

例如,在讲解人工智能辅助司法裁判时,强调不能因过度依赖技术而忽视人的主观判断和伦理考量。同时,应加强对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其敢于质疑、勇于探索,以形成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

(二)丰富教学内容,紧跟技术发展步伐

为适应人工智能时代,刑法教学需丰富内容,紧跟技术发展。应更新教材,增加人工智能犯罪章节和案例,如网络诈骗中的智能算法案例,让学生分析犯罪构成和法律适用。同时,开设跨学科课程如人工智能法律、数据科学基础等,拓宽学生知识面,使其了解人工智能原理和应用,深入理解相关犯罪特点。此举有助于学生掌握最新刑法理论,提升应对新型犯罪的能力。

(三)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为提升刑法教学效果,需创新教学方法,采用互动式、实践性教学。摒弃“填鸭式”教学,引入案例教学、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如模拟庭审,激发学习兴趣,加深法律理解。加强实践教学,建立实践基地,开展法律援助,提供真实案件办理机会,提升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在线平台、虚拟实验室,提供便捷高效学习资源,优化教学服务。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为满足人工智能时代刑法教学的需求,高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一方面,应加大对跨学科人才的引进力度,吸引具有信息技术、数据科学等背景的人才加入刑法教师队伍。这些跨学科人才可以为刑法教学带来新的思路和方法,促进刑法教学与人工智能技术的融合。另一方面,应加强对现有教师的培训和交流机会,提高其跨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可以组织教师参加相关的学术研讨会、培训课程等,让教师了解人工智能技术的最新发展动态和应用前景。此外,还应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为刑法教学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五)构建跨学科合作机制,促进理论与实践融合

高校应与计算机科学、信息技术、伦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紧密合作,共同开展科研、教学和人才培养[2]。跨学科团队可整合资源,深入研究人工智能与刑法的交叉问题,如邀请多领域专家探讨人工智能辅助司法的公正性。此举促进理论与实践融合,让学生在学习刑法的同时,了解其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应用,提升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五、结语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为刑法教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面对这些挑战,刑法教学应积极应对、主动作为,通过更新教学理念、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措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同时,还应关注技术伦理与法律规制等前沿问题,培养具有跨学科知识、创新能力和法律伦理的复合型人才。只有这样,才能为人工智能时代的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使刑法教学在人工智能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1]张秋芳,段誉宗.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刑事风险及刑法应对[J].中原工学院学报,2024,35(05):59-64.

[2]陈兴良.人工智能犯罪的刑法应对[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5,33(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