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谈孔子的家国观
葛沈荷
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院,中国哲学硕士研究生 山东省济南市 250014
引言
孔子的“仁”、“礼”思想为人们熟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孔子家国观最凝炼的表达。在孔子的眼中,家与国之间密不可分,家与国有着共同的价值标准和社会目标。
一、父父,子子:以家为根基
“家”字最早出现于甲骨文,字形由“宀”与“豕”组成。“宀”代表屋顶,“豕”指驯养的家猪,表明早在夏商之前,先民已经驯化动物。《说文解字》中释“家”为“居”,为居住的意思。由此可见,最初人们用“家”来指代自己居住、生活的场所,人们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劳动、生产。
周代的发展为孔子家国思想的确立奠定了理论基础。首先,在思想方面,周代社会将“敬天”思想视作共同准则,周天子的权力主要来自于“天”,敬天法祖思想成为了当时社会的共识。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社会形成一种“下级服从上级”的观念。这种观念落到每个家庭中,就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家庭观念。其次,周代确立的制度也成为孔子家国思想的现实依据。周公确立了分封制与宗法制,将小家与大家结合起来,规定了贵族的权力。且在西周初期,民众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井然有序的生产劳动,人们格外注重个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连接。
春秋中后期战乱频仍,旧制度逐渐瓦解,周天子的权威也逐渐丧失。在这一社会历史背景之下,孔子倡导恢复周礼。在孔子眼中,家是人与人之间产生联系的基础单位,一个人从降生开始,首先要与身边的家人产生联系,长大成人后与家庭之外的人交往。
孔子以“孝”来规定父子之间的关系,以“悌”来规定兄弟之间的关系。君子首先要尊敬自己的父兄,然后才能够做到爱人。孔子在这方面的讨论,大部分是关于“孝”的。《孝经》中谈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1] 这句话指出了人要尽孝的原因:人的身体发肤都是父母给予的,爱护自己是尊敬父母的体现。
孔子对“孝”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首先,要充分了解父母并且遵照父母的意愿行事。《论语》中有言:“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道,可谓孝矣。”[2]其次,在父母健在的时候要及时尽孝。“夫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见者亲也。”[3] 第三,侍奉父母要温柔耐心、竭力而为。孔子要求君子“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4] 又说“色难”。最后,孔子强调“亲亲相隐”,当至亲犯错,从道德层面看,不应当互相揭发。“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5]。需要注意的是,孔子虽然认为子女应当尽孝,但是也反对愚孝。
在家庭关系中,孔子也注重“悌”,即注重兄弟之间的和睦。孔子曾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6] 孝悌就是君子为仁的根本,只有尊敬父母兄长,君子才能懂得基本的处事道理。家庭关系并非只有子女对父母兄长的“孝悌”,父母对子女的“慈爱”更是子女践行“孝悌”的重要前提。
二、君君,臣臣:以国为依托
《论语》中记载孔子与鲁定公的对话: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7] 孔子强调君臣、父子关系对国家的治理都具有重要作用。君与臣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君主治理国家的手段与家国的状况息息相关。
孔子推崇圣王在世时的社会状态,倡导恢复周礼 , 构建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曾点谈自己的理想时说道:“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8] 孔子对他这种理想表达了高度认同。孔子希望社会是一种和平的社会,在这种环境中,人们能各司其职,青壮年能为国家效力,儿童能够健康成长,每个人各得其所,天下一家。
孔子对君主治国提出了具体要求。“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9]“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10] 君主应当用礼乐教化民众,约束臣民的行为;同时,要用道德教化的方法使臣民能够自觉遵循礼法,如此每个人才能自觉地使自己的行为举止符合规范。
如果君主善用治国之道,做好表率,那么君主治下的社会也是向好的。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11] 孔子认为,执政者能做到庄重、对父母尽孝道、选贤举才,那他的臣民也会向他学习。因此,“忠”不仅仅是臣子对君主的职责,也是君主治理国家、教化臣民效果的体现。
孔子对臣民也有一定的期许。孔子开了设立私学的先河,整理六经作为教材,其教学目的是培养拥有治国理政能力的贤人君子。孔子的弟子冉有就非常有政治才能,曾担任季氏家宰。孔子主张上行下效,然而孔子并不一味主张要效忠君主,当遇到不贤明的君主时,要求臣子“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12],未必一定要遵循君主的命令。
总之,臣事君有两种情况:若遇到明君,则忠于君主,竭力辅佐;若遇到不贤之君,也不能助纣为虐。君子面对不同境遇也会有两条不同的道路:君子若能得到明君赏识,就运用自己的所学,帮助君主以礼法治国;若不得志,也要寻找自己的人生目标,实现自身的价值。
三、孔子的忠孝家国观
西周宗法制的确立保证了大宗的地位,各个阶层都等级明确,分工清晰。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孔子站在维护周礼的立场上,实际上是维护家国一体、家国同构的。家与国的结构是非常类似的,都有一名男性充当领导者,统治集体中的其他成员。
国与家是一个整体,它们的社会作用是不同的,国与家共同作用才能保障国家机制的正常运行。血缘纽带保证了家国同构的可能性,家是人们生存的基本单位,是国家得以存在的基石。孔子主张孝悌的同时,倡导“为国以礼”[13],礼乐教化是为国家政治服务的,礼是国家规定的人民必须遵守的社会道德规范。只有以礼治国,才能教化民众知礼守法,使国家政治清明。如此,将国家层面规定的“礼”与社会道德规范“仁”相结合,国与家就联系起来,互相促动,形成一个互相成就的有机整体。
在孔子所处的时代,社会舆论较为开放,人们对“孝”与“忠”的关系问题并没有进行深入的探索。孔子认为若忠与孝之间出现冲突时,君子应当遵循“仁义”之道,以“仁义”为判断标准。丁四新指出:《论语》中的“忠”指下对上的忠诚与统一,“臣事君以忠”对于孔子而言不是单方面的强制要求,而是君臣的和谐互动。但是相对于“忠”而言,“仁”是一个更高的要求和判准。[14]《孟子·离娄下》记载:“禹、稷当平世,三过其门而不入,孔子贤之。”[15] 禹、稷在天下有难时,以黎民苍生为重,孔子认为他们是贤者。孔子盛赞禹、稷,在齐景公失政时出言相劝,都是孔子对天下苍生“仁爱”之情的深刻体现。
孔子对家与国的设想只是一种理想状态,恢复周礼、重建大同社会的理想与历史现实的发展是不同步的。孔子自知无法实现,因此也曾发出“吾道穷矣”的叹息。虽然孔子心中的“理想国”并没有机会成为现实,但他的思想却为中国社会的治理、为中华民族的团结贡献了理论支撑。
结语
孔子虽然并未明确系统地提出家国理念,但是他自觉继承周代的“家国一体”传统,家国观在平时讨论忠孝理念时已有体现。孔子在春秋末期礼崩乐坏时期的大环境之下,对当时存在的社会问题进行反思,其忠孝理念体现出的家国思想是时代的结晶,是社会思想发展的必然产物。
注释
1. 胡平生:《孝经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96 年,第1 页。
2.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51 页。
3. 许维遹:《韩诗外传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80 年,第309 页。
4.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73 页。
5.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147 页。
6.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48 页。
7.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66 页。
8.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131 页。
9.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54 页。
10.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143 页。
11.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58 页。
12.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130 页。
13.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132 页。
14. 丁四新:《洪范大义与忠恕之道》,北京:商务印书馆,2022
第 338 页。
15.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30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