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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eral Arts Research

OBE理念下经济法教学模式创新研究

作者

高申

郑州科技学院,河南郑州,450000

1 OBE 理念的基本内涵

OBE(Outcomes-Based Education)理念的核心内涵是以学生最终学习成果为导向,通过系统性设计确保教育目标与社会需求相契合。其主要内涵可归纳为以下要点:其一,以学生为中心:尊重每位学生的独特性,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支持,鼓励学生主动参与,打破传统教学模式。承认学生在学习基础、认知风格上的差异,通过分层教学、个别辅导等方式,为每个学生提供适配的学习路径,确保不同起点的学生都能在自身基础上实现能力提升。其二,成果导向:教学目标紧密围绕学生预期学习成效设定,目标需明确、可衡量,反映知识、技能和素质提升,并与社会需求、行业发展相契合。如具备识别会计业务中法律风险的能力、能够准确处理财务合同纠纷等,再据此反向规划教学内容、方法与评价方式。其三,持续改进:通过多渠道收集学生学习成果数据,如作业表现、项目成果、考试成绩等,分析教学效果,不断优化教学过程,以实现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并建立持续改进的闭环机制。

2 OBE 理念与会计类经济法教学的内在契合

从学科特性看,会计类经济法涉及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其教学需紧密结合会计实务场景。OBE 理念的成果导向与这一特性高度契合,能够引导学生将经济法知识应用于会计工作实际,如在处理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时考虑相关法律合规性。在人才需求方面,会计行业不仅要求从业者掌握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更需要具备运用经济法知识防范财务风险、处理经济纠纷的能力。OBE 理念下以能力为本位的培养模式,可精准对接行业需求,培养出满足企业对会计人才法律素养要求的毕业生。在教学评价上,传统经济法考核多侧重理论知识记忆,难以评估学生在会计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OBE 理念倡导的多元评价,如结合案例分析、模拟法庭、项目实践等进行综合评价,能更全面、真实地反映会计专业学生的经济法应用水平。

3 传统经济法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3.1 教学目标与会计需求脱节

课堂教学目标就是课堂教学过程中的教与学的互动目标。以往传统教学目标多以“掌握经济法基本概念、法规条文”等内容为主,不能针对会计专业细化能力方面的指标。例如,在“税收法律制度”教学目标中,仅提及学生需了解的税种、税率等基础知识,却很少明确要求学生具备为企业进行合法税务筹划、应对税务稽查的能力。这种目标设定导致教学内容与会计岗位实际需求偏离较大,导致学生虽记忆了大量法条,但是当其面对会计工作中的税务风险识别与处理等问题时,却无从下手。

3.2 教学内容缺乏会计融合性

现行经济法教材与教学内容多从法学专业视角出发,侧重于法律条文的解读,与会计专业知识融合不足。例如在讲解《会计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时,未能有效结合会计报表编制原则、财务指标分析等内容,使学生难以理解法律规定在会计实务中的具体应用。同时,教学案例过于陈旧,多为单纯法律案例,缺乏如“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引发法律责任认定”等结合会计业务的典型案例,无法激发会计专业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应用意识。

3.3 教学方法忽视会计实践场景

传统的教学方法,课堂教学多采用“教师讲、学生听”的灌输式方法,缺乏对会计实践场景的模拟与还原。在“合同法律制度”教学中,教师仅讲解合同订立、效力等理论知识,未组织学生模拟会计人员参与企业合同签订前的法务审核、合同执行中的财务监督等环节。小组讨论也多围绕抽象法律问题,极少涉及“会计信息披露违规在法律与会计层面的协同处理”等与专业紧密相关的议题,导致学生难以将经济法知识与会计实践建立有效联系。

3.4 评价体系难以衡量会计法律能力

传统教学评价体系以“教师中心”和“分数导向”为特征,主要采用标准化考试、课堂测验等量化评估手段。考核方式以闭卷考试为主,题型多为选择题、简答题,侧重考查学生对法条的记忆,占总成绩比重较高。老师过度关注出勤率和作业完成度的问题,很少关注学生知识应用能力。这样的模式无法全面评估学生在会计工作中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当然,这种片面的评价体系使学生形成应试学习心态,忽视了自身会计法律应用能力的培养。

4 OBE 理念下经济法教学模式的创新路径

4.1 构建会计特色的成果目标体系

基于OBE 理念,结合会计专业特点,经济法课程可以设计“知识-能力-素质”三维目标体系:

(1)知识维度:首先,要求学生掌握与会计紧密相关的经济法核心法规等知识;其次,要求学生理解法规对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的影响并了解相应的会计处理在法律中的依据;再者,要求学生能够整合会计与法律知识,分析复杂财务活动的法律合规性,如企业并购中的会计处理与反垄断法审查;最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可预测新兴会计业务面临的法律问题并提出应对策略。

(2)能力维度,首先,培养学生具备识别会计业务中常见法律风险点的能力;其次,培养学生能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简单财务合同的起草与审核;再者,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参与企业财务风险管控与经济纠纷处理的能力;最后,培养学生能够为企业设计具有前瞻性的法务会计解决方案。

(3)素质维度,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诚信意识、严谨的职业态度及跨学科思维能力,使学生在会计工作中始终坚守法律底线,审慎处理财务与法律问题。

4.2 开发跨学科交叉融合的教学内容

经济法与会计知识的融合十分重要,老师可以通过设置“会计核算法律规范”“财务管理法律制度”“税务会计法律实务”等模块。在具体模块下进一步细分为相关子主题,每个子主题按照“法律规则讲解-会计实务案例分析-实践技能训练”的结构组织教学内容。同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依托专业数据库、行业资讯平台等,定期收集并更新与会计相关的经济法法规、案例信息,及时将新出台的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等融入教学。再者,加强跨学科交叉融合,例如在“财务管理法律制度”模块,结合财务管理学中的资金成本、投资决策等知识,讲解企业融资、投资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与合规要求,使学生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

4.3 创新案例场景的教学方法

老师可针对学生的特点,将课堂中教师对理论知识在学术上讲解的时间挪到学生自学时间,增加学生的应用实践环节,采用多种创新教学方式,使学生更多地参与进课堂,提升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具体方法如下:第一,案例教学升级,采用“会计实务案例导入-法律问题分析-财务影响评估-解决方案制定”流程。老师应以相关案例为切入点,引导学生先分析案例中存在的法律规定及违规点,再评估该违规点对企业及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利益者的影响,最后从会计与法律角度制定整改与防范方案,提升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第二,开展项目式学习,课程开始前,布置一个贯穿课程的综合项目,要求学生根据整个学期所学内容,在期末之前完成项目内容,并将综合项目完成度与期末成绩挂钩,激励学生认真完成任务。比如在学期初,要求学生五至十人一组,在期末前完成企业会计法律风险防控,学生分组为企业进行全面的会计法律风险排查,如审查会计账簿设置、财务报销流程的合法性,出具包含风险识别、评估及应对策略的报告。期末进行答辩,详述提出的风险防控建议是否能够有效降低企业潜在法律风险,以及在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第三,深化翻转课堂应用,结合线上线下教学模式,课前通过线上微视频等资源讲解基础经济法知识,课中围绕会计实践中的热点法律问题,展开小组讨论、辩论,课后学生通过在线平台完成模拟会计法律业务操作,巩固学习成果。

4.4 建立多元化和差异化评价体系

为确保教学模式的持续有效性与适应性,老师应构建多元化的结果评价体系,评价体系不仅关注学生对基础知识规律的记忆与运用,也要重视对经济案例的综合分析和对实践难点的解决方案输出等能力的评价;在评价手段上要丰富多彩,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开题作业、情景模拟、专家评议等其他评价方式以实现立体抽样;构建差异化的评价程序体系,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在学习过程的多个节点设置评价站,对学生知识运用能力成长的全景进行测绘。

5 OBE 理念下经济法教学模式创新的保障机

5.1 打造产教融合的双师队伍

加强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提升校内教师实践能力,鼓励教师定期到会计师事务所、企业财务部门挂职锻炼,参与实际会计法律业务处理,如协助企业进行税务审计、处理经济合同纠纷等。教师挂职归来后,将实践案例融入教学,使课堂内容更具实操性。同时,学校可以聘请企业资深法务、注册会计师担任兼职教师,开设“会计法律实务前沿”等课程,分享行业最新动态与实际工作经验,切实拓宽了学生的行业视野。

5.2 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的教学资源

充分利用线上线下资源。线下资源方面,学校可以建设“会计法律综合实验室”,配备会计核算软件、法律案例库、财务合同模板等,模拟企业财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环境,为学生提供实践操作平台。线上资源方面,充分利用中国大学慕课系统、超星学习、裁判文书网、庭审直播等平台,整合法规解读视频、会计法律实务模拟软件、在线答疑系统等资源。让学生可随时随地学习,通过线上线下资源的整合,提升学生自学能力和课堂学习效率。

5.3 建立动态调整的质量监控机制

学校应定期开展“三方调研”,每学期组织学生座谈会,了解学习感受与需求;老师应积极走访企业财务部门,收集对毕业生知识与能力的反馈;定期回访毕业生,跟踪其职业发展中对经济法知识的应用情况。构建教学效果评估机制,对比采用创新教学模式班级与传统教学班级的学生成绩、实践能力表现及企业录用率等指标,以此为依据持续优化教学模式与方法。

6 结论

本文通过分析传统经济法教学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 OBE 理念下教学模式创新的路径,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有利于促进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更好地适应培养复合型会计人才的需求。未来,教师应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将更多真实会计法律项目引入教学,持续优化教学各环节,以培养更多适应会计行业发展需求、具备扎实法律素养的复合型会计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专业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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