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现实问题调查研究

作者

黄银勇 肖坤涛 屈换陆军

西南山区某村;31635部队

在决战脱贫攻坚伟大胜利中,在乡村振兴伟大实践中,我国广大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广大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新发展理念融入农业农村生产生活,但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西南山区某村,村民信奉外来宗教、留守儿童失学失管、空巢老人养老等问题需要引起关注。

一、信奉外来宗教增多,亟需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

笔者走访调查中,在一座简易水泥桥头发现一块石碑,碑上有红漆写成的文字记述该村某一村民生产组 28 名信奉基督教“兄弟姐妹”自发投工集资修桥事情,召集人为该村民生产组组长。据了解,该村 2004 年前后陆续有村民信奉基督教,当时的宗教活动多处于秘密状态,逐渐发展,截止2025 年 1 月,人数增加到 257 人、近 70 户,活动已基本公开、经常。走访中,有村民反应,信教群众存在在免缴农业税、领取养老金、退耕还林补助金、脱贫兜底保障金、当地政府脱贫专项慰问、贫困户就医高比例报销等时感念“主”的保佑,而非感谢党和政府落实惠农好政策的现象。这一现象在当地信教群众中普遍存在,分析其主要原因有:(1)基层党组织党管宗教政策落实不好。党的十九大以前,当地基层党组织对村民信教及其宗教活动存在“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放任现象,对村民信教时间、信教群众数量、活动组织、发展传播方式等掌握不清楚,缺乏监管;(2)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个别村社党员、干部也信奉基督教,参与相关活动,还组织信教村民“志愿”劳动;(3)党的理论政策宣讲在基层覆盖不够。当地村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通过手机网络了解的党的理论政策存在不权威、不正确等问题,道听途说获取的“所谓”惠农惠民政策多是网络信息技术“投其所好”推送,也可能有别有用心的人企图利用网络舆论引发群众对党和政府不信任,破坏党和人民的血肉关系。2016 年,当地某信教村民实名举报村党支部书记“不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经县级纪委介入调查,发现该村民掌握的政策信息来自网络,与国家政策文件严重不符。该事件引起当地群众较大关注,虽事后得到澄清,但在少数群众心里造成不信任党和政府的极大负面影响,也反映出党的理论政策宣讲在基层普及不够、覆盖不广的现实问题,以及政府对网上错误舆论、不实言论的监管、引导做得还不够。

2021 年 7 月 12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一是加强党的理论政策宣讲。县级党委政府设立党的理论政策宣讲办公室、乡镇建立理论政策宣讲组、村级依托党员队伍或大学生群体组成流动理论政策宣讲员,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把党的理论大众化、党的涉农惠民政策条目化,结合理论下基层、文化下基层活动经常性到农村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对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应由务工所在地政府协调用工单位定期进行党的理论政策宣讲辅导。二是利用现地资源大力倡导移风易俗。通过普及党的理论政策、落实党的涉农惠民政策,教育引导广大村民拥护党、相信党、感恩党。建立村民讲堂,邀请老年人讲述老故事、退役军人讲红色故事、退休干部党员讲新时代发展变化故事,在今昔对比中引导村民认识党的政策好、党服务人民好、社会主义国家好;让村里致富能手讲新故事,引导村民通过双手辛勤劳动创造更美好生活,抵制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评选道德模范,让他们讲身边故事,弘扬孝老爱亲、尊老爱幼传统美德。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用好、用活,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村规民约,融入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元素,提倡科学法治、反对迷信盲目,倡导移风易俗、反对陈规陋习。将当地村民信教纳入党的监管之下,宗教活动场所、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必须报当地党组织备案,若不按备案情况组织活动,轻则限制活动开展,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必要时依法取缔。三是提高村社干部待遇保障。

目前,当地农村基层干部还属于非脱产干部,工作繁杂,管理压力大,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涉农惠民利益分配、宅基地确权、村社公共事务、参与上级各类会议、森林防火、调解村民矛盾纠纷等需要投入较大时间、精力,基本无暇参与农事生产,而其待遇相对较低,不足以保障本人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水平;而且,农村基层干部多由从村民中选举产生,理论水平、思想政治素养、政策法规理解能力、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技能等与普通村民基本无差别。据此,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物质待遇很有必要,定期组织村社干部参加党的理论培训、政策解读、法规学习、考察调研等也很有必要。

二、失学现象增多,亟需加强农村儿童教育

根据调查数据,该村现有 4-16 周岁儿童 367 人,其中 54 人已失学,占14.7% ,这部分儿童年龄集中分布在 13-16 周岁之间,学段为初中。失学儿童中有 33 人(占 61.1% )跟随父母亲人或乡邻外出务工,从事体力劳动,在大人监督、帮带下大多能习得劳动技能,但少数也受到一些不良行为影响,如嫖娼、赌博、酗酒等;其余闲散在家,经常结伴往来,处于晨昏颠倒、“不管闲事”也无人问津状态;个别的走村串乡言行不端,甚至偷鸡摸狗、调戏妇女、打架斗殴。造成儿童失学和成长困境的主要原因有:(1)家庭监管缺位,学习动力下降。该村 486 个家庭中青壮年夫妇双方常年在外务工的家庭达到 69.8% ,至少一方在外务工的家庭则高达 82.7% ,这些家庭中有少部分儿童随父母进入城市,更多的儿童还是继续留在农村,跟随自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朋一起生活。家庭为其成员,尤其是父母对儿童,提供基本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功能趋于消失。隔代教育呈现出“不会教”“不敢管”现象,怕孙辈受委屈、担心在子女心中留下不善待孙辈的印象是留守老年人的普遍心理,在照看孙辈生活中便表现为无条件满足、无底线维护、无原则宠溺。儿童在这样的环境中难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怕苦怕累,基本无心学习。(2)村社教化影响缺失,德育环境渐趋崩坏。在农村,村庄作为社会教育主体之一,对儿童道德品行、文明礼节、规矩规范等的形成起到关键作用。近些年来,赌博、攀比、浪费、嫉妒等不良风气在农村总体环境氛围中逐渐占据上风,一些德高望重的老人和行事公正的村民出于“不管闲事”逻辑考虑,对飞扬跋扈、品行不端、不讲秩序的儿童不愿、不敢直接批评、纠正。笔者记得,幼时曾因跟母亲冲突言语中有辱骂词汇,被同村一堂叔当着母亲的面用鞋底抽打屁股,还被厉声指责“看你还敢跟大人还嘴不?看你还敢辱骂大人不?”自那以后再不敢辱骂任何人,尤其是长辈。近年来,脱贫攻坚和外出务工极大改善了村民的物质生活,攀比、嫉妒之风日盛,一些村民在生产、生活和交往上相互帮助、相互提携观念减弱,原本人们共同遵守和践行的村庄基本道德伦理在人们心中的约束力渐趋“式微”,人们个人发展或家庭发展对社会支持的需要、依赖也明显减弱。(3)学校规教效能缺乏,导向职能弱化。学校作为儿童成长过程中重要的教育主体,在是非观念、道德伦理等方面具有重要的规教和惩戒功能。但近年来,农村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践却呈现出一种“不正常”状态,一方面家长潜意识认为将儿童送入学校就“解脱”了自身的教育责任,出了问题完全归于学校或教师,有些家长甚至不顾事实、不讲道理找学校、找老师“理论”,个别的甚至要求学校、政府约束、“惩戒”老师,这就导致教师在教育管理上“费力不讨好”,不愿悉心管教,甚至有的家长产生了极不合理的归因逻辑,如果孩子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则认为是家庭支持、孩子天资聪颖,如果孩子成绩很差,则认为是老师或学校不尽心、教不好;另一方面部分儿童耐挫能力和心理素质较差,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和学校、教师的批评,向家长“告状”或采取轻生、出走、报警等过激行为,而多数父母也没能正确看待相关问题,这导致学校或教师在教育管理上“动辄得咎”,不敢认真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