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档案开放利用中的隐私保护与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

巴尔古丽.木合旦尔

乌鲁木齐市教育研究中心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引言

近年来,随着“ 数字社会” 进程的加快,数据流动性日益增强,出现了不少隐私泄露事件。档案是个人和企业等实体参与不同社会实践活动的真实记录,含有实体的大量隐私信息。由于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档案信息资源的开放利用也逐渐趋向于智能化,这给档案隐私保护带来更大的挑战。档案属于社会记忆的存放之所,它对于档案的开放使用,对于学术研究,对于政府透明度,对于保证大众知情权来说都很重要。但是档案往往包含有个人敏感信息,怎样能在档案开放使用和个人隐私保护两者之间找到恰当的比例是现今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技术上的更新使档案利用变得愈加高效,却也为数据泄露,滥用之类的新风险出现供应了条件,而针对数字化档案的隐私保护,法律制度存在某种滞后状况,并迫切需要创建出一套可以随着技术发展不断修改调整的新制度架构,此篇文章就这一问题从造成冲突的缘由,遇到的法律难题以及解决方法这三方面做了阐述,目的是给档案开放使用时的隐私保护给予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1 档案开放利用与隐私保护的冲突根源分析

1.1 档案开放利用的价值诉求与隐私属性的内在矛盾

档案开放利用的主要价值在于信息共享和社会发展,档案开放以后,大众可以得到历史资料,政府决策依据以及学术研究素材,促使社会透明化,知识流传,档案包含个人身份信息,行为记录等敏感数据,隐私属性和开放利用的价值需求产生根本性矛盾,一方面过度开放会致使个人隐私泄露,造成社会信任危机,另一方面过度保护隐私也许会约束档案的社会价值发挥,这种矛盾在数字化时期更为突出,由于数据聚合技术能够轻易地从零碎信息当中还原出个人身份,使得隐私风险被加重。

2 技术驱动下档案开放利用的新挑战与应对策略

信息技术发展促使档案管理及利用方式发生变化,数字化扫描、大数据分析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之后,档案检索与利用效率明显改善,但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隐私问题,数据挖掘技术可以从大量档案资料中找出个人行为模式,云计算环境下数据储存与分享加大了泄露隐患,跨国档案利用牵涉到不同国家隐私法律体系,隐私保护问题就变得愈加繁杂,技术推动下的档案开放利用要找到效率和安全之间的平衡点,这就给当前的管理机制带来新的挑战。

2 隐私保护的法律框架与制度挑战

2.1 现行法律下档案隐私保护的规范体系

各国已经形成起档案隐私保护的法律架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指明了个人数据处理的合法性依据以及权利保障,我国《档案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对档案里的敏感信息处理做了规定,这些法律大多从数据收集,存储,利用到销毁的全部流程角度来规范隐私保护,着重最小必要原则和用户知晓同意,不过,法律规范大多针对一般的个人信息保护,对档案这种特殊场景缺乏专门性,造成实践中法律适用存在模糊之处。

2.2 档案开放场景下法律制度的适用局限性

现行法律在档案开放场景里存在多种局限,法律对“ 档案” 和“ 个人信息” 交叉区域的界定不清楚,造成一些档案利用行为脱离监管范围,法律更新速度跟不上技术发展,像人工智能对档案数据自动分析就缺少明确规制,国际档案合作中的法律冲突加重了隐私保护的复杂性,各个国家的数据主权和隐私标准存在差别,也许会妨碍档案跨国利用,这些局限促使法律制度既要稳定又要灵活,以应对技术和社会的改变。

3. 优化开放利用与隐私保护的平衡路径

3.1 基于分类分级的动态隐私保护机制研究

要想做到档案开放和隐私保护之间的平衡,就应当形成起分类分级的经营机制,第一,按照档案内容所涉及的敏感度来划分等级,把涉及到个人身份,健康记录的档案归为高敏感级别,限制这些档案的开放范围及其利用形式,第二,动态调整机制要依照技术发展和社会需求,定时评判隐私风险并更新保护策略,针对低敏感档案可以放松利用限制,但是针对高敏感档案就要加大匿名化处理力度和访问控制强度,而且,还要考虑到利用主体的资质,学术机构和商业机构有着不同的标准,以此来保证隐私保护和公共利益达到一种平衡状态。

3.2 技术赋能与法律协同的双重保障机制

技术手段可以给隐私保护带来高效的解决办法,差分隐私技术可以在数据分析过程中防止个体信息被泄露,区块链技术可以让档案利用变得可追踪而且不能被改变,但是技术治理要同法律规范配合,不能出现“ 技术万能论” 引发的监管空缺,法律应当界定技术应用的范围,像规定算法要透明,并指定数据安全的责任方,而且还要有跨部门的合作机制,要把档案管理机构,技术公司和法律部门的力量集合起来,一同制订隐私保护的标准和操作指南。

3.3 社会参与和多元共治的协同机制研究

档案开放利用同隐私保护既要有法律手段还要有技术手段,还得加入社会力量并采用多元共治模式来提升治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公众属于档案利用的主要对象,他们有权知道档案开放的范畴,途径以及隐私保护手段,而且可以通过回馈参与到相关政策的制订当中,可以创建档案利用伦理委员会,邀请学者,法律专家,公众代表等一起审议敏感档案的开放方案,从而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公平性。另外档案机构要加大对隐私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隐私保护的意识,在使用档案的时候自觉遵守规定,比如合理使用数据、不进行二次传播敏感信息等等。鼓励第三方机构监督,设立独立的隐私审计机构,定期对档案开放过程中的隐私风险进行评估,保证法律和技术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多元共治模式能推动国际合作,跨国档案利用隐私保护协调,形成国际共识框架,像 GDPR 等国际标准,减少各国法律体系冲突,给全球档案资源共享给予制度保障,只有政府,档案机构,技术企业,公众和国际社会一同参与,才能创建起可持续的档案开放与隐私保护生态体系。

结语

档案的开放利用和隐私的保护存在着冲突,这已成为数字时代的重点问题,本篇文章表现了二者的矛盾源头,又考察了法律的不足之处,并给出了改善办法,就是对档案实行分层分级处理,而且还要靠技术和法律联合起来改进状况,往后要做的就是仔细研究如何操作,在具体情形中实施,好比在跨国档案利用过程中,怎样对隐私加以保护等等,这样就可能使得档案工作朝着既能保障人的权利,又能让社会向前发展的方向持续迈进。展望未来,随着技术发展和法律的完善,档案的开放利用与隐私保护的平衡将会更加精细化。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可以更好的赋能动态脱敏、实时监控等,提高隐私保护的效率;国际规则的协调统一可以打破跨国档案利用的法律壁垒,实现全世界档案资源共享。

参考文献

[1] 严 应 兰 . 档 案 开 放 利 用 中 的 隐 私 保 护 探 讨 [J]. 档 案 天地,2022,(11):17-21.

[2]徐雯.档案开放利用的隐私安全保障研究[D].广西民族大学,2023.

[3] 陈惠菁, 林翔. 档案开放利用中的隐私保护问题[J]. 法制与社会,2016,(33):29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