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初中艺术学业水平测试(音乐)“学业指标”评定调查报告

作者

王世豪

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天宁分校 江苏常州 213000

摘要:初中艺术学业水平测试是一项严谨的、全面的对于学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艺术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的全面总结,“学业指标”是其中重要的评价组成部分。然而在以各学校为单位组织的非统一的评定过程中,出现了评价指标解读不到位、评价方式过于简单、评价形式过于教师中心化等问题。

本文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与教师访谈分析,总结出部分初中在艺术学业水平测试过程性评价“学业指标”评定中存在的部分问题,综合三所学校评定“学业指标”的具体实施策略,发现了“学业指标”评定方式对终结性评价产生了影响,具有强关联性。提出了一些针对过程性评价中“学业指标”评定方式的改进策略。

关键词:艺术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指标”;初中音乐;改进策略

从2021年起,在初中学业水平测试中增加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在江苏省常州市内如火如荼地进行了起来。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采用过程性评价(平时成绩测评)与终结性评价(综合素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总分,由平时成绩测评和综合素质测评构成,平时成绩测评分占总分40%,综合素质测评分占总分60%。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结果采用A、B、C三个等级呈现。

本研究对初中学业水平测试过程性评价中“学业指标”在常州市三所教育局直属初级中学的实践情况展开调查研究。通过对比终结性评价最高分、中位数分、最低分学校所采取的“学业指标”评价方法,探寻使用该评价方法与终结性成绩之间关联性,并总结出该实施评价的改进策略。

一、常州市部分校“学业指标”评定现状

1.测评办法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平时成绩测评需指向于每个学生艺术学习的态度、兴趣、认知、技能、情感和特长六个维度。

2.《常州市部分初中校“学业指标”评定调查报告》

调查背景

常州市各所局属初中在教学上的硬件设施相对齐全,但学生所接受的过程性评价(平时成绩)检测形式参差不齐。这些不统一、不标准化的评价方式会导致无法准确地评估学生对于初中音乐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因此,在校教师设计出一个好的评价方式来进行阶段性评测具有重要的意义。

调查方法

观察法、访问法

调查对象

常州A校(终结性评价中位数分)九年级音乐学科任课教师、常州B校(终结性评价最高分)九年级音乐学科任课教师、常州C校(终结性评价最低分)九年级音乐学科任课教师。

调查报告正文[ 《过程性评价中“学业指标”评定方式调查报告》内容见附录1]

调查结果

经调查3所学校都在每学期末会独立组织学生进行阶段性评测,并以此为“学业指标”的重要评定依据。

经调查C校仅采用了“口试”作为学业指标的评定方式,口试内容为:歌唱某首当下学期学过的歌曲。A校和B校采用了笔试+口试结合的评定方式,在歌唱某首当下学期学过的歌曲之外还需要完成一张音乐学科测评试卷,包含听力题,题型皆为客观题。在笔试内容的选择上,两所学校的题目设计大多围绕音乐课程中的人文性相关知识展开设计,同时也会更多地涉及音乐本身的专业性相关知识,例如五线谱认读、乐器听辨、曲式结构分析等。

经调查C校和A校只通过歌唱评定学生“基本技能”指标,B校另有竖笛演奏考核来评定学生“基本技能”指标。

经调查B校会通过教辅资料与学习任务单相结合的方式在每节课后都能收集数据评定学生“基础知识”指标,A校期末会额外回收学生教辅资料以此来辅助评定学生“基础知识”指标,C校仅将考勤和课堂表现视为评定“基础知识”指标的手段。

经过对常州市三所学校的走访调查,发现C校以“基础指标5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附加分)”总分120分的比例进行过程性评价的计分统计,A校和B校以“基础指标50分”+“学业指标30分”+“发展指标20分”总分100分的比例进行过程性评价的计分统计。

3.《调查报告》结果分析与问题解读

由调查报告可得出三所学校就“学业指标”评定方式暂无统一的标准与形式。走访中发现部分学校依然采用了简单的“口试”作为评价办法,甚至在调查的过程中有些学校班级因为课时安排问题都无法做到每个学期进行阶段性的学业指标检测。音乐学科在一学期内所教授的知识往往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与系统性,简单的口试问答是无法完整全面地检测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的。评定“基本技能”指标时歌唱口试的形式也较为单一,未满足《音乐学科课程标准》中对于男生变声期声带保护的要求。部分学校的过程性评价次数不足,仅为每学期一次的考核+教辅资料检查。部分学校将原本属于“基础指标”中“课程指标”的考勤内容纳入“学业指标”之中,降低了“学业指标”评价结果的可信度。部分学校笔试的内容过多地注重了音乐教材中人文社科的内容部分,忽略了音乐本身的专业知识,同时加剧了老师惧怕教专业知识、学生不愿意学专业知识的恶性循环。

二、“学业指标”评定方法影响终结性评价结果的因素分析

1.口试笔试与其他评价方式

周华在《浅谈学生音乐成长档案的建立》中提出:“传统地唱一首歌的评价考核方式形式单一,也凸显了他的弊端:既不能帮助学生学到某一个方面的技能技巧,也很难让老师了解学生智能和情感的发展,更谈不上调动学生学习音乐的积极性。[ 周华:《浅谈学生音乐成长档案的建立》[A]2095-3089(2019)19-0213-01,《课程教育研究》体育·美育]”可见传统口试的考核形式已经无法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音乐学习需求,并且在这次学业水平测试中,平均分较低的学校大多都采用了10—20人的大组为规模进行歌唱内容口试,而平均分较高的学校则采用了口试+笔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学期末评价。周华同时还指出:“长期的教学实践告诉我,想要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给学生一个全面性、客观性音乐素养的评价,需要我们教师在关注学生音乐成绩的同时,更多地去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使我们的学生爱上音乐,爱上音乐课。”由于经济的发展,在常州市区内的学校学生的艺术素养得到了巨大提升,大量学生在进入初中阶段之前都接受过一定的声乐、器乐专业训练,教师应当充分发掘学生的艺术潜力,将邀请学生展示自己的特长才艺也纳入过程性评价之中。以苏少版《音乐》七年级上册第二单元《帕米尔之春》为例,教师可以邀请部分学习过钢琴、二胡的同学上台展示才艺,演奏《阳光照耀着塔什库尔干》片段等充满新疆少数民族风格的变拍子作品,并给予这些展示才艺的同学更高的过程性评价分(更好地评定其发展指标),这样不仅能够挖掘这些才艺展示同学的潜能,更能让其他的同学有更高的音乐课堂参与度,提高全体的音乐素养。谢嘉幸、郁文武《音乐教育与教学法》3:定量测评具有比较准确、便于实施等特点,根据需要对学生的音乐学习能力或水平进行量化测评,以获得每个学生音乐学习的等级或分值,定量评价有着较为科学、实证的一面[ 谢嘉幸、郁文武《音乐教育与教学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2版,第183页。]。在艺术学业水平测试的大背景下,量化学生初中三年音乐学习成果已成定局,数字化的量化不能仅依靠音乐老师为主体主观的口试成绩评价,必须与精确化标准化的笔试成绩相耦合。艺术学业水平测试的终结性评价形式以笔试的形式呈现,音乐教师也有义务在学期末的期末测试中提前让每位学生都感受、适应这种评价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