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事故原因分析与安全管理对策
段书阁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77600
一、水上交通事故原因分析
(一)人员因素
人员因素在水上交通事故诱因中占据主导地位。部分船员安全意识匮乏,将航行规程视为可有可无的束缚,在航行中随意违反操作规范,如在视线不良的水域依旧超速行驶、为赶航程连续作业导致疲劳驾驶、甚至酒后操作船舶机械,这些行为如同在航线上埋下 “定时炸弹”,大幅提升了事故发生的概率。船员专业技能的欠缺也成为航行安全的隐患,面对复杂多变的水域状况,如狭水道通航、桥区避让等场景,缺乏精准的判断能力;当突发设备故障或碰撞险情时,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无法迅速采取有效的规避与应对措施,致使险情升级为事故。此外,船员责任心的缺失同样不容忽视,对船舶关键设备的日常检查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潜在故障;航行中瞭望疏忽,对周边船舶动态反应迟缓,这些细节的疏漏都可能成为事故的导火索。
(二)船舶因素
船舶作为航行的载体,其自身状况直接关乎水上交通安全。船舶设备老化与损坏是引发事故的常见症结,导航设备如 GPS 信号丢失、雷达探测失灵,会使船舶在茫茫水域中失去方向指引;动力系统出现故障,如主机突然停机、舵机失控,将导致船舶失去操控能力;通信设备失效则切断了船舶与外界的联系,无法及时获取通航信息或发出求救信号,这些情况都极易引发碰撞、搁浅、失控等事故。船舶维护保养工作的不到位,使得设备的小隐患逐渐累积成大故障,长期在不良状态下运行,船舶的整体性能持续下降,安全系数不断降低,难以应对复杂的航行环境。另外,船舶超载现象屡禁不止,为追求经济效益,盲目增加载货量,超出船舶设计承载限度;配载不合理,货物堆放失衡,破坏了船舶的稳性,导致船舶在航行中出现倾斜,严重时甚至引发翻沉事故。
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对策
(一)强化技术保障
构建完善的技术保障体系是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关键。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的航行技术,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可实现船舶之间的动态信息交换,全球定位系统(GPS)能精准定位船舶位置,通过这些技术实时监控船舶的航速、航向、位置等航行状态,对船舶的危险会遇局面进行提前预警。完善水上交通通信网络,确保甚高频电话(VHF)等通信设备信号覆盖无死角,保障船舶之间、船舶与岸基交管部门之间的通信畅通,便于及时传递航行指令、通航警告与应急信息。建立全域覆盖的水上交通监控网络,在重点水域、繁忙航段布设视频监控探头与雷达监测设备,结合岸基指挥系统,对水上交通动态进行实时追踪与分析,一旦发现船舶违规行为或险情,能迅速调度力量进行处置。同时,引导并鼓励船舶配备先进的安全与应急救援设备,如救生筏、灭火系统、溢油回收装置等,提升船舶在突发情况下的自救能力,为事故发生后的人员救助与损失控制争取时间。
(二)完善管理机制
健全的管理机制是水上交通安全的制度保障。构建权责清晰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海事、交通、港航等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 “齐抓共管” 的管理合力,避免出现管理真空与推诿扯皮现象。完善水上交通法规体系,根据航运发展新态势与事故新特点,及时修订和补充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使船舶航行行为、船员操作规范、事故责任认定等都有法可依,为安全管理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严格船舶准入管理,强化船舶检验制度,对船舶的船体结构、动力系统、安全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测,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船舶坚决不予准入;规范船舶登记流程,确保船舶信息真实准确,从源头上把控船舶安全资质。加强水上交通秩序监管,加大对船舶超速、超载、违规锚泊、不按规定避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常态化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形成强大震慑,维护良好的通航秩序。此外,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科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架构、处置流程与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碰撞、搁浅、火灾、溢油等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与协同处置能力。
三、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对策的实施保障
(一)加强资金投入
充足的资金投入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对策落地实施的物质基础。加大对水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倾斜,对航道进行系统整治,清除浅滩、暗礁等碍航物,拓宽狭窄航段,改善通航条件;在重点水域增设航标、灯塔等助航设施,提高航道的辨识度;完善岸基监控系统建设,升级雷达站、视频监控设备,构建全方位的水上交通监管网络,为船舶安全航行打造坚实的硬件支撑。增加对船舶安全设备更新与维护的资金扶持,通过补贴等形式,鼓励船东淘汰老旧落后的安全设备,配备高精度的导航仪器、可靠的通信设备、高效的灭火系统等;支持船舶定期开展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提升船舶自身的安全性能。同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船员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改善培训设施,聘请专业讲师,开发优质培训课程,保障船员能够接受高质量的培训;为应急演练提供必要的物资与场地支持,确保演练效果,使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的监督检查是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对策有效执行的重要手段。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监督检查机制,将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对船舶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船舶证书是否齐全有效、设备是否完好、货物装载是否合规等;对船员的操作行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船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遵守航行规程等;对水上交通秩序进行巡查,及时纠正违规航行行为。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在通航密集区、桥区、渡口等事故高发水域,增加巡逻频次;在恶劣天气来临前、节假日航运高峰期等特殊时段,提前部署执法力量,强化现场监管,严防事故发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 “零容忍” 态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倒查管理单位的监管责任,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力,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得到严格遵守。同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平台,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参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监督氛围。
结束语: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需要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和持久的努力。通过对人员、船舶、环境等事故原因的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从技术、管理、人员层面构建安全管理对策,并辅以资金投入、监督检查、协作机制等实施保障,形成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能够有效遏制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在未来的工作中,还需根据水上交通事业的发展新趋势、新挑战,不断优化完善管理对策,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水上交通的安全、高效、绿色发展保驾护航,让每一艘船舶都能平安远航,每一位船员都能顺利返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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