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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 与实际造价偏差的成因及优化

作者

张晓金

身份证号:130126198506230327

一、“最高投标限价”与实际造价偏差的成因

1. 前期勘察设计因素

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前期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最高投标限价”的准确性。勘察工作若不够深入,对地质条件、地下管线等情况了解不全面,可能导致设计方案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重大变更。例如,在一些市政道路项目中,由于前期地质勘察不准确,施工时遇到了复杂的地质情况,如软土地基,需要增加地基处理的费用,这就使得实际造价远远超出了“最高投标限价”。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可能存在对规范理解不准确、设计标准过高或过低等问题。设计标准过高会增加不必要的成本,而设计标准过低则可能在后期施工中需要进行补充设计,从而增加造价。设计变更频繁也是导致偏差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项目由于业主对功能需求的不断调整,或者设计单位自身的失误,导致设计变更较多,使得实际造价难以控制。

2. 市场价格波动因素

建筑材料和设备的价格波动是造成“最高投标限价”与实际造价偏差的重要外部因素。建筑市场的材料和设备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如供求关系、国际市场价格波动、政策调控等。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通常是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信息进行估算,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价格可能会发生较大变化。例如,钢材价格在某些时期可能会因为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大幅上涨,导致项目的钢材采购成本增加。人工费用也在不断上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建筑工人的工资水平逐年提高。如果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就会导致实际造价与“最高投标限价”出现偏差。

二、偏差带来的不良影响

1. 对项目进度的影响

“最高投标限价”与实际造价的偏差可能导致项目资金短缺,从而影响项目的进度。当实际造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时,业主可能需要重新筹集资金,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程序。在此期间,项目可能会因为资金不足而停工或放缓施工进度。例如,一些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由于造价偏差导致资金缺口较大,施工单位无法按时获得工程款,从而影响了工程的正常施工,导致项目交付时间延迟。偏差还可能引发合同纠纷,施工单位可能会因为造价问题与业主产生分歧,导致工程进度受阻。

2. 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为了应对造价偏差带来的资金压力,施工单位可能会采取一些降低成本的措施,这可能会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例如,施工单位可能会选用质量较差的建筑材料,或者减少必要的施工工序,以降低成本。在一些桥梁建设项目中,由于造价偏差,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使用了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钢材,导致桥梁的承载能力下降,存在安全隐患。由于资金不足,施工单位可能无法及时对施工设备进行更新和维护,影响施工的精度和质量。

3. 对政府资金使用效率的影响

造价偏差会导致政府资金的浪费或不足,影响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当实际造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时,政府需要额外投入资金来完成项目,这可能会导致其他项目的资金减少,影响政府对公共服务的投入。例如,一些政府投资的教育基础设施项目,由于造价偏差,使得原本可以建设更多学校的资金只能建设较少的学校,降低了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如果“最高投标限价”过高,会导致政府资金闲置,不能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

三、优化“最高投标限价”与实际造价偏差的措施

1. 加强前期勘察设计管理

加强前期勘察设计管理是减少造价偏差的重要环节。要选择具有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的勘察设计单位。在招标过程中,要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业绩、信誉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要加强对勘察设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业主可以委托专业的监理单位对勘察设计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勘察工作深入全面,设计方案合理可行。在设计过程中,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多方案比选,优化设计方案。要建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于必须进行的设计变更,要进行严格的审批和论证,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 建立市场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为了应对市场价格波动对造价的影响,需要建立市场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要加强对建筑材料和设备价格的监测。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建立价格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建筑材料和设备的市场价格信息,为“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在合同中要明确价格调整的条款。可以根据市场价格波动的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对工程造价进行调整。例如,在一些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中,合同中规定当钢材价格波动超过一定幅度时,对工程造价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减少价格波动对造价的影响。施工单位也可以通过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合同、采用套期保值等方式,降低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3. 规范计价依据和编制方法

规范计价依据和编制方法是提高“最高投标限价”准确性的关键。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更新计价依据,使其能够反映市场的实际情况。可以定期对计价定额进行修订,调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使其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要加强对编制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编制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编制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编制方法和程序进行编制,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费用计取合理。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要充分考虑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采用合理的计价方法。

结语

政府投资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与实际造价偏差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涉及到前期勘察设计、市场价格波动、计价依据和编制方法等多个方面。这种偏差不仅会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和政府资金使用效率产生不良影响,还会影响政府投资项目的整体效益和社会形象。通过深入分析偏差的成因,我们可以看到,前期勘察设计不精准、市场价格波动难测以及计价依据和编制方法不合理是导致偏差的主要原因。然而,要彻底解决“最高投标限价”与实际造价偏差问题,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业主、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的共同努力。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业主要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对造价的控制;勘察设计单位要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只有各方协同合作,形成合力,才能有效减少政府投资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与实际造价的偏差,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高虹,王珊,张军昆.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研究——以青岛市某试点项目为例[J].工程造价管理,2024,35(04):34-39.

[2]孙思瑶.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研究--以Y 市某图书馆项目为例[D].山东省:山东科技大学,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