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Primary Education

论“和”观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意义

作者

梁浩南

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甘肃省兰州市 730030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集中体现。我国古代“和”观念中的“民本”、“和谐”、“和而不同”、兼容并包、追求共同发展的理念,对于今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具有很大的积极性建设意义,本文将结合“和”观念的多层次内涵入手,探析我国古代“和”观念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意义,为以“和”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和”观念;和谐;民本;和而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和”观念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深厚的政治文化土壤。当前,将中国古代的“和”观念与现实国情结合,以现代政治文化的培育促进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完善和发展。从以“和”施政,增强民众的政治认同感与政治参与意识,到以“和而不同”理念推进民主协商制度的完善,再到追求“和谐”理念,谋求共同发展,多角度探析古代“和”观念的多层次内涵对今天民主政治建设的借鉴性作用。

一、中国古代“和”观念的丰富内涵

我国古代文化以“和”为最高价值,历史悠久,影响深远。被儒家和道家共同尊为经典的《周易》,其核心内容,即是阴阳之和,阴阳变易。《周易·乾·彖传》提出:“保合大和。”南宋哲学家朱熹作注:“大音泰……大和,阴阳会合冲和之气也。”王弼、孔颖达都将太和视作高度的和谐。张载以阴阳二气处于最高的和谐状态为太和,并称“太和”为“道”。这里的“和”是“相应”之义,以平衡之道开启天地万物的道理,象征着事物新生的规律。可见,“和谐”的观念自古有之,是中国哲学的精髓。

“和”观念与“和”文化在政治文化上被广泛应用,一定程度上成为我国古代的主流思想。中国古代崇尚以和为贵的思想,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以和作为人文精神的核心,“礼之用,和为贵”代表了孔子的思想,认为治国处事、礼仪制度,应当以和为价值标准。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孔子强调:“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既承认差异、允许多样,又尊重个性、兼容并包,通过互济互补,达到统一、和谐。

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和”不仅象征人与人之间的人际关系和谐,更代表着构建和谐社会的含义。例如,孟子强调“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即任何事情的顺利完成,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合作最为重要,可见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在成事之时是比实现“天时地利”更加重要的因素。“和谐”观念更有在社会层面的表现,董仲舒提出“天地之道而美于和”“天地之美莫大于和”,可见,自然界是如此,人类生活、社会生活也不例外,和谐的社会氛围是历代统治者执政的最高追求。

二、以“和”观念借鉴民本思想,调动政治参与

“和”的观念在古代统治者施政的环节有较为明显的表露,表现为用缓和、宽厚的政策来对待百姓。孔子认为:“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周易·咸卦·彖传》中也提出:“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这两处的“和”指的是对待百姓和民众采取民本的政策,“民本”是一种重视下层民众地位和作用的政治思想,认为“民”是国家的根本,对于国家的兴亡盛衰起着决定性作用,“和”是化解社会上的冲突与矛盾、追求政治清明的表现。

这启示我们在当今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应当更加切实关注百姓需求,从根本上做到人民当家做主。在政府行政、党政机关执政时,应当了解百姓需求,进行民主决策,要重视人民的意见和愿望,所采取的政策要以爱民、利民为主。虽然究其根本,民本思想是古代统治者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地位而提出的,这与当今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理念有本质上的不同,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理念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以人民的利益为决策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但民本思想中的“爱民、恤民、宽民”的思想仍有借鉴意义。

除维护人民主体地位以外,发挥“和”观念的当代意义有助于培养民众的政治认知,不断达成一致的政治共识,从而凝聚人心,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中国的政治制度注重民众的呼声和需求,以维护人民利益为首要目标,这体现了“和”观念以人为本的精神。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大程度地保证人民的利益,人民有权选举代表,更能够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发声。共同协商的政治协商制度有效化解公民之间的矛盾,寻求多方主体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保证党和国家政策的顺利推进和运行。中国的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都高度体现了“和”观念的思想精髓和政治智慧,而包容、互敬、和谐等思想的传承也促使政党、政府以及基层党政机关等行为主体在实践过程中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政治认知,更好地为人民群众谋福利,进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向前发展,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三、以“和而不同”智慧探析协商民主,求同存异,兼收并蓄

钱穆在对中国文化的研究中,强调“和”观念内中国文化的融和精神,认为“文化中发生冲突,只是一时之变,要求调和,乃是万世之常。”他认为西方文化冲突性更大,而中国文化则调和力量更强,中国文化的伟大之处,乃在最能调和,使冲突之各方兼容并包,共存并处,相互调济,实现“和而不同”的多元发展。在这种角度上看来,“和”观念的提出是因为文化要素具有多样性和差异性,因而才存在所谓的“和而不同”的说法;但从结果来看,“和而不同”并不是要消除文化要素之间的差异性,而是寻求多元交融和共识,在这个过程中,实现兼容并蓄与共同发展。

“和”观念中兼收并蓄、和而不同的思想在当代中国主要体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之中。习近平指出:“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它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可见,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具有紧密的关联性,即我国古代的“和”观念。

以“和”为基本要素的古代政治文化为中国协商民主的确立提供了文化背景。同样,协商民主的发展也需要“和”观念政治文化的作用。政治文化是协商民主的一个重要条件,参与政治协商的多个主体并不存在根本利益上的交锋或者很大的矛盾,其共同利益有很大的融合相通之处。正是在“和”观念政治文化的作用下,多方主体即使发生矛盾冲突也能达成和而不同、多元包容、异中求同、共生共存的状态,本着“平等、互惠、交融”的原则,参与协商的多个主体在意见的碰撞与协调中实现融合,寻求到共同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从而有助于多元分歧的消解。一个侧面为“和而不同”思想的“和”观念为我国协商民主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孕育和成长提供了土壤,“和”观念中的求同存异、兼容并包的理念是其突出的特征。

作者简介:梁浩南(2000—),男,汉族,四川三台,硕士研究生在读,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