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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科协作模式在法医临床鉴定中的应用研究

作者

曾坤宏

福建闽南司法鉴定中心 福建省漳州市 363000

一、引言

法医临床鉴定作为司法程序中认定事实的重要环节,其鉴定结果直接影响案件的公正裁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案件类型的复杂化,法医临床鉴定所涉及的专业领域不断拓展,单一学科知识已难以满足鉴定需求。多学科协作模式整合不同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为法医临床鉴定提供更全面、准确的分析视角。在长期实践中,积极探索多学科协作模式在法医临床鉴定中的应用,积累了丰富的案例经验。本文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深入研究多学科协作模式在法医临床鉴定中的应用情况,以期为相关领域发展提供参考。

二、多学科协作模式应用于法医临床鉴定的必要性

(一)案件复杂性的要求

现代法医临床鉴定案件常涉及多种因素交织,涵盖临床医学、法医学、病理学、影像学等多个学科领域。例如,在涉及交通事故的人身损伤鉴定中,不仅需要法医学知识进行成伤机制推断、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伤残等级及损伤程度鉴定等,还需借助临床医学、康复医学知识评估损伤对被鉴定人的后续身体机能康复的影响。利用影像学知识辅助分析骨折、脏器损伤等情况,单一学科知识无法全面应对此类复杂案件。

(二)提升鉴定准确性的需求

不同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方法具有互补性。多学科协作能够整合各学科优势,减少因知识局限导致的鉴定误差。在疑难病症引发的医疗纠纷鉴定中,结合临床医学专家对疾病发展过程的专业判断、法医学专家对诊疗行为规范性的分析以及病理学专家对死因的鉴定,可更准确地认定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提高鉴定结论的可信度。

(三)适应司法实践发展的需要

随着司法实践对鉴定结论科学性、公正性要求的不断提高,多学科协作模式能够为鉴定工作提供更坚实的理论和技术支撑,满足司法审判对专业证据的需求,保障司法程序的公正高效运行。

三、多学科协作模式在法医临床鉴定中的案例分析

(一)损伤程度评定案例

例如鉴定机构在处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受害者头部遭受钝器击打,出现意识障碍和神经系统症状,提供的影像学资料所示颅脑损伤较轻,但症状很严重,损伤与症状、体征不一致。鉴定过程中,仅依靠法医临床常规检查难以准确判断损伤程度。为此,鉴定机构组织神经外科医生、放射科医生与法医共同协作。神经外科医生从临床医学角度分析受害者脑部损伤可能引发的并发症和后遗症;放射科医生通过对头部CT、MRI 影像的详细解读,明确损伤部位、范围和严重程度;法医结合法医学标准,综合各方意见,最终准确评定受害者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为案件的定罪量刑提供了关键依据。

(二)伤残等级鉴定案例

某工伤案件中,伤者因长期接触噪声导致听力严重下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鉴定团队由耳鼻喉科医生、听力学专家和法医组成。耳鼻喉科医生对伤者耳部进行全面临床检查,判断耳部器质性损伤情况;听力学专家运用专业设备对伤者听力进行详细测试,获取准确的听力损失数据;法医依据国家伤残鉴定标准,结合临床检查和听力测试结果,最终确定伤者的伤残等级,合理保障了伤者的工伤保险待遇权益。

(三)医疗过错分析案例

在一起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件中,产妇在剖宫产术后出现严重感染并导致死亡。鉴定机构组建了由妇产科医生、感染科医生、病理科医生和法医构成的多学科鉴定团队。妇产科医生对手术操作过程、术后护理措施进行评估,指出可能存在的操作不规范之处;感染科医生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以及感染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病理科医生通过尸体解剖和病理检验,明确感染对产妇身体各脏器造成的损害;法医综合各学科专家意见,准确认定医院在手术操作、术后感染防控等方面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产妇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为纠纷的妥善解决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多学科协作模式在法医临床鉴定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科间沟通协作不畅

不同学科具有各自的专业术语和思维方式,在协作过程中容易出现沟通障碍。部分专家对其他学科知识了解有限,难以准确理解对方观点,导致信息传递不畅,影响协作效率和鉴定质量。在一些紧急鉴定案件中,沟通不畅问题更为突出,可能延误鉴定进程。

(二)组织协调难度较大

各学科专家往往隶属于不同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日常工作中缺乏紧密的联系与合作机制。在法医临床鉴定项目中,如何有效整合各方资源,确保各学科专家能够迅速响应、协同工作,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此外,鉴定过程中的角色分工、责任界定也是组织协调的重要方面,若处理不当,容易引发内部矛盾,进一步加剧组织协调的难度。

(三)专业知识整合不足

虽然多学科协作汇聚了不同领域的专家,但在实际鉴定中,各学科知识的整合存在不足。部分专家仅从自身学科角度出发分析问题,缺乏对案件整体的综合考量,未能充分发挥多学科协作的优势,导致鉴定结论在全面性和准确性上仍有提升空间。

五、多学科协作模式在法医临床鉴定中的优化策略

(一)加强学科间交流与培训

定期组织组织鉴定人参与各学科的交流,了解各学科的知识体系、技术方法和最新研究成果。开展跨学科培训课程,提高鉴定人员和专家对多学科知识的认知水平,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例如,某司法鉴定中心可定期举办多学科研讨会,邀请各领域专家分享案例和经验,打破学科壁垒,提升沟通协作效率。

(二)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建立多学科协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协调各学科专家的工作,明确分工和责任,确保鉴定过程的有序进行。同时,制定详细的协作流程和规范,指导各学科专家在鉴定中的具体操作和配合方式,减少因流程不明确而产生的协调障碍。

(三)强化专业知识整合能力

在鉴定过程中,注重引导各学科专家从案件整体出发,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建立多学科联合讨论机制,鼓励专家从不同角度发表意见,通过充分的交流和论证,实现专业知识的深度整合。此外,加强对鉴定报告的审核,确保鉴定结论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事实。

六、结论

通过多年的实践总结研究可知,多学科协作模式在法医临床鉴定中具有显著的应用价值,能够有效应对复杂案件的鉴定需求,提升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然而,该模式在应用过程中也面临着沟通协作不畅、组织协调难度大、专业知识整合不足等问题。通过加强学科间交流与培训、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强化专业知识整合能力等优化策略,可进一步提升多学科协作模式在法医临床鉴定中的应用效果,为司法实践提供更可靠的专业鉴定服务。未来,随着科技发展和学科融合的深入,多学科协作模式在法医临床鉴定领域将发挥更大的作用,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

参考文献

[1]解雅玲,盛慧.法医临床学鉴定技术证据审查问题与优化措施研究[J].法制博览,2024,(26):91-93.

[2]马继伟,黄平,张吉,等.1991—2022 年法医人类学遗骸识别文献计量学分析[J].法医学杂志,2024,40(03):245-253.

[3]宋秀芬,周茜,张苗苗.物证鉴定情报的协作模式[J].中国科技信息,2023,(23):139-14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