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水土保持审批与流域治理协同推进模式研究

作者

张明辉

昭通市昭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云南省昭通市657000

摘要:本文聚焦水土保持审批与流域治理协同推进模式,针对水土保持审批的流程要点及现状问题,提出完善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协同、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强化监管评估保障协同推进效果等策略。可以有效地解决目前水土保持规划审批与流域管理之间的衔接问题,推动工程与流域管理的协同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推动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关键词:水土保持审批;流域治理;协同推进;管理体制;审批流程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飞速发展,水土保持是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水土流失防治与规范建设活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目前的水土保持审批与流域管理的衔接不畅、协同不够、审批流程繁琐、部门协同难度大等问题,可能引发新的土壤侵蚀风险,从而降低了流域管理效果。随着流域管理的不断深化,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审核也越来越严格,亟需从根源上防治土壤侵蚀。

1 水土保持审批制度概述

1.1水土保持审批的流程要点

水土保持审批的流程要点包括工程开工之前建设单位必须编制好水土保持方案并拿到相应的批准手续,对工程建设实施了分层管理,即对同一层级的工程进行了审批。施工建设单位在进行水土保持规划时,应当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送。审核机关接到申请资料后应在一定期限之内做出答复,并在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评估报告可以组织技术审查单位开展技术审查,审查经费由审查机关负担。另外在审核工作中要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底线思维和突出重点的原则,保证方案内容完备、编制规范、结论明确合理。

1.2水土保持审批的现状问题

目前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中存在工程的审批程序比较繁琐,牵涉到的各个部门、各个方面导致审批时间较长,严重地制约工程的发展。同时各部门协调不够,没有与土地、环保等相关审批项目进行有效的对接,导致重复审批和相互制约。一些施工企业对水土保持的审核认识不足,抱着碰运气的心态,没有按照要求编制和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造成工程施工中的土壤侵蚀问题,对整个流域的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此外由于规划设计的质量参差不齐,致使规划设计工作流于形式,很多措施难以落地实施。

2 流域治理现状需求

2.1 流域治理的现状成效

近年来我国流域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长江流域通过“十年禁渔”,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开展黑臭水体整治,使水体水质得到明显的提高,关键水体的生态功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长江流域的水环境保护评价体系,保障河湖的正常生活。黄河流域综合整治也已取得重大成果,河口产水区自然生态体系完整,土壤侵蚀范围与强度均有所降低,黄土高原主色调由“黄”转为“绿”,河口地区的物种多样性明显改善。同时随着一批重要的农业灌溉、农业生产等措施的推进,黄河地区的水利用水效益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湿地的保护和治理也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2.2流域治理对水土保持审批的需求

在流域治理中做到对土壤侵蚀进行有效的防治,就必须严格科学地进行水土保持审批,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比如在小流域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工程,在制定水土保持规划时将对周围的生态环境进行全面的考量,并对其进行相应的治理,以防止新的土壤侵蚀问题发生。在流域管理过程中必须将流域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等内容纳入到流域管理体系中,以实现流域管理的整体协调。如果把它放在整个流域管理的大范围之内,就可以充分利用它对整个流域的生态保护功能,从而使整个流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障。

3 水土保持审批与流域治理协同推进策略

3.1 完善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协同

流域治理涉及水利、环保、交通等多个领域,但面临“水利部门不上岸管理,生态环境部门不下水监管”、多部门共管但职责不明等问题,造成治理效能不高。要解决上述难题需要建立起基于上下游一体的协调管理机制,强化部门、区域与政策之间的协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流域协同立法,坚持以流域为单元的综合立法原则,健全协同立法的体制机制,鼓励制定具有区域特色的流域保护条例。加强多主体的协作,理顺流域统筹和协作体制,将流域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和各有关职能机构的权力和责任划分清楚,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3.2 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实行分层次的审批,按照不同的规模、不同的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在审批水土保持报告表、水土保持规划方案时缩短审批时间。对建设工程中的防洪评估和节水审查等工作进行综合集成,实行跨部门“一次办理”的改革,防止多个部门的交叉。加强审核机构的服务观念,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工程的前期工作中去,做好专业的咨询与服务工作。同时对规划审批流程进行优化,明确审批优先级,对其它产业进行精简,对具备资格的工程可以交由国家部委有关技术支持机构进行评审。通过建设网上审批体系,使审批过程可视化,审批者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开展,并设定智能化提示防止审批超时。

3.3 强化监管评估保障协同推进效果

建立健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机制,结合卫星遥感、无人机和大数据等技术,对生产和建设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和设施的验收等开展监测和评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关键监督目标、健全问责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强化跨界监管与联合执法,构建监管信息共享、违法线索互联互通、案件通报移送等制度,完善刑事司法与检察公益诉讼之间的衔接。健全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网,通过信息手段对各区域的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价,为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提供科学支撑。

4 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完善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协同,能够打破部门壁垒形成治理合力;通过优化审批程序可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推动流域治理工程的顺利开展;加强监督和评价,保证各项举措的有效实施,这些策略的实施将为水土保持规划审批和管理工作中的衔接不畅、协同不够等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各地区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对策,不断对协作推进方式进行探讨改进,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张燕茹.深入推进综合治理狠抓项目提质增效水土保持成效显著[J].甘肃水利水电技术,2024,60(07):6.

[2]王敏.突出流域特点强化措施落实奋力谱写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J].中国水土保持,2023,(12):1-3+58+77.

[3]杨建新,张虎威,李克文.宁夏水土保持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水土保持,2022,(09):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