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中国古典文学中的“和谐”思想及其文化影响

作者

吴岳

西藏大学 850014

引言

中国古典文学中蕴含的和谐思想是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儒、墨、道、法、兵等主要思想学派都对和谐思想有深刻的阐发。纵观中国传统文化,和谐思想是多层次的:人自身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和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

一、“和谐”思想概述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在我国古代,“和谐”的思想相互影响又相互贯通。《淮南子汜论训》曾言:“和者,阴阳调,日夜分而生物。”《荀子天论》言:“万物各得共和以生。”老子曾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中庸》认为:“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齐而不相悖。”《左传》中也曾写道:“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等等。可以说,“和”的观念不断演进、沉淀,成为了中国古典哲学的基本精神,也成为影响和制约中国社会风俗习惯和国民性格养成的最重要因素。“和谐”是个涵盖面非常广泛的概念,既包括自然界自身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也包括人与人的和谐。

二、中国古典文学中蕴含的“和谐”思想及其文化影响

(一)人自身的和谐

老子强调个人修养与自我的建立,“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强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一个能“自知”“自胜”“自足”“强行”的人,才能做到“智、明、力、强”,才能进一步展开他的精神生命与思想生命。老子一方面批评礼对人性的约束,另一方面向往道的境地,即自然流露而不受外在制约的境地。无论是“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还是“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都体现了老子强调个人修养,强调人的内在精神价值取向。

儒家思想特别重视个人自我身心内外在的和谐,孔子在个人修行方面,主张保持平和、恬淡的心态,追求一种“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厚德载物”的境界。孔子曰:“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论语·泰伯》)孟子把这一思想发展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儒家思想所强调的是道德修养的提升,以求身心内外在的和谐。如果人自身不和谐,就不会有良好的道德,也不会有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准则。所以儒家思想非常强调修身,一切是以修身为本,修身之后才可以使家庭和睦,才可以治理国家,天下才能太平。所以儒家思想认为一个社会要成为和谐的社会,每个人必须注重道德修养,这样的社会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

墨子反对儒家的等级观念,主张“泛爱众”,是以儒家的等级差异观念为罪恶根源,在群己关系上反对以己示别于人。其爱人,完全以平等为准则,强调顺世、注重社会人性,看重现实功利。

(二)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

道家以自然界为万能法理,自然就是道,道在自然中,一切秩序都在顺应自然。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强调人要以尊重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以崇尚自然、效法天地作为人生行为的基本准则。庄子明确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共生”,(《庄子·齐物论》),强调人必须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然,与自然和谐,才能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庄子所追求的生活理想是与天道相合的“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天道》)的境界,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天与人不相胜,天与人的绝对和谐一致。道家思想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是人与自然的统一,是人对自然的顺从,主张天道自然,强调天的决定作用,反对人对自然的有所作为。

对于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儒家思想倡导“天人合一”的思想,并不要求人们被动消极地顺应自然,而是倡议人们要积极主动认识自然、了解自然,并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使之适应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儒家思想认为人与自然界是一个有机互动的生命系统,天地生育的万物都是平等的,每种生命都有自己的价值。因此,儒家思想既重视人的主体性,同时又强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统一,把实现整个自然界的和谐看作人类的重大使命,追求的是“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庸》),同时强调自然界有其内在规律性,“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

(三)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

在人与社会关系方面,老子主张人与人之间相容相生,追求以形成和谐人际关系为基础的“大同”社会。老子描绘了一个人与人之间的“无欲、无为、无争”,彼此和谐相处,宽大为怀,人人“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理想社会。儒家提出了仁、义、礼、智、信等一系列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和谐的道德准则,提出了建设“大同”社会的远景理想。

儒家提出了著名的“德治、仁政、礼教”等政治主张作为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儒家主流思想主张人性善,因此,要求通过道德修养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社会成为一个和谐的理想社会。“礼之用,和为贵”,孔子认为礼的作用,是用来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其重点在于使人们之间的关系得到和谐。并且道德上的完善完全靠自己,人人都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身体力行,那么社会就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儒家思想将社会的整体利益作为个人利益的唯一参照物,要求社会成员通过道德修养融入群体中,无条件地服从社会需要,在维护社会利益的过程中实现个人价值。“礼是严谨之意。只不做作而顺于自然,便是和”。

墨家着重兼爱天下,废除一切等级亲疏关系,建设绝对平等的社会。墨家的“兼爱、交利”思想均以“利天下”为中心。把儒家思想不齿的“利”提升到与“义”并列,认为只有社会组织才能齐义利之不同,“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尚同上》),儒家的“义”没有一个统一的尺度,故墨家要建立一个社会统一的尺度,认为只有等利为义,方是百姓万民之利。墨家认为兼爱即仁,交相利即义。义建立在利的基础上,只有平衡利的各方、统一利的尺度,才符合社会全体的利益,社会才能和谐,人人才可以“交相利”。墨家所主张的社会和谐是一种社会全体成员竭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法家以儒墨道三家为先导,又是儒墨道三家之末流汇合而成一家学说,更符合社会秩序中法的精神。《说文》:“法,平之如水,从水。”,认为礼、仁均不足以使社会公平,不能改变人性中的恶,只有严刑峻法才能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法家则把一切社会事物置于法律的许可之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方可根除人性之恶,做到自由、公平与和谐。

结束语

综上所述,和谐思想贯穿于中国各个时期和各家各派的古典文学之中,积淀为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传统和谐思想重视人自身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与社会的和谐,几乎涵盖了自然与社会的所有重大关系。这些思想,特别是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思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价值的启示,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林建曾(摘编).中国古代先人和谐思想观.历史学,2007-03.

[2]秦其文.中国古代的和谐思想.产业经济,2003-10.

[3]马龙潜.论易儒道交融的中国古代和谐美思想.中国哲学,2003-05.

吴岳 2004 年 7 月,男,河南开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