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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测绘成果在土地征收纠纷调处中的证据效力研究

作者

卢俊学

华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邮编:674800

近些年来,我国城镇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土地征收的规模也在持续扩大,在 2020年至 2023 年期间,全国因为土地征收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呈现出逐年增长的态势,平均每年的增长幅度达到了 12.6% ,其中有多达 43% 的案件都涉及到土地权属以及面积方面的争议,这些争议往往是因为土地现状信息存在缺失的情况,而且边界也较为模糊所导致的。就好比在2022 年的时候,某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由于历史档案和实际地形并不相符,结果导致有23 户居民提出了异议,项目也因此被迫停滞了长达 8 个月之久,经济损失更是超过了千万。地质测绘成果是土地空间信息的一种科学记录方式,其在纠纷调处方面所具有的证据价值是需要进一步去研究并且加以规范的[1]。本研究运用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构建起“理论-案例-对策”的框架体系,从 15个省份收集到了 127 起相关案例并对其进行分析,同时结合相关的法规来展开研究工作,从而创新性地建立起一个包含技术合规性、司法关联性以及社会认可度在内的三维证据效力评价模型,以此来为后续的相关工作提供一定的量化标准。

1.地质测绘成果的特性与证据属性

1.1 地质测绘成果的技术特征

地质测绘成果有着明显呈现的空间属性,同时具备科学严谨的特点。其生产流程包含了数据采集(涉及地形测量以及遥感解译)、处理(开展GIS建模)以及成果编制(涵盖地形图和剖面图)等多个环节(如图 1 所示)。以某高铁项目的土地征收测绘当作例子来讲,运用RTK测量技术,平面精度可以达到±2cm,高程精度则能达到±3cm,如此便能够精确地反映出土地的实际现状。这样的高精度成果可为土地边界的确立以及地类的划分给予可靠的依据,然而也对技术规范的执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图 1 地质测绘成果生产流程示意图

1.2 证据效力的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把书证列为法定证据类型,而地质测绘成果是以图文的形式来记录土地信息的,这符合书证的相关特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明确的规定,那就是土地征收的时候,要依据测绘成果来确定补偿范围。在司法实践当中,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行申 1234 号判决书首次确认,经过公证的测绘报告是能够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定案依据的,这一做法也给测绘成果的证据应用给予了判例方面的有力支持[2]。

1.3 证据效力的影响因素

测绘成果的证据效力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如表 1 所示)。从技术方面来讲,仪器所具备的精度以及所采用的测量方法,这两者会对成果的准确性产生直接影响。从法律层面来看,测绘成果是否契合《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等相关标准,这将决定其是否具有合法性。就社会层面而言,当事人对于测绘机构资质的认可程度,会对证据的接受程度造成影响。依据某省在2022 年土地征收纠纷方面的数据来看,由于测绘程序不够规范而导致证据无效的案例,其占比达到了 21% 。

表1 地质测绘成果证据效力影响因素

2.土地征收纠纷中测绘成果应用现状

2.1 常见纠纷类型与测绘需求

土地征收方面存在的纠纷,其主要聚焦在三个类别之上,分别是权属方面的争议,占比达到了 42% ,面积方面的争议,占比为 35% ,还有地类方面的争议,占比是 18% (可参考图2)。在 2023 年开展的某工业园区征收项目当中,由于历史档案所记载的是“荒地”,然而测绘认定的却是“耕地”,二者地类存在出入,这便引发了村民集体上访的事件。像这样的争议情况,往往需要借助高精度的测绘成果来还原土地的历史演变过程,进而明确土地的地类属性。

图2 土地征收纠纷类型分布

2.2 实践应用中的突出问题

当前测绘成果的应用存在着三个方面的痛点,其一是在技术标准的执行方面不够严格,部分机构为了降低自身的成本而对测量流程加以简化,其二是证据转化存在诸多困难,测绘报告和司法证据的格式并不兼容,其三是多方协同做得不够到位,在自然资源、司法以及征收等部门之间缺乏数据共享的相关机制。在某地级市所开展的调研中显示,仅有 37% 的测绘成果能够直接作为司法证据来使用。

3.典型案例分析

3.1 案例一:边界争议中的测绘证据采信

在 2021 年浙江省某个县开展的土地征收项目里,村民张某同征收方在宅基地边界方面出现了分歧情况。张某拿出了1985 年的手绘地图作为依据,而征收方则是依照2020年的测绘报告来主张边界划分。之后法院委托了第三方的测绘机构,运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技术再一次展开测量工作,并且通过三维建模的方式去和历史影像作对比,最终是凭借新的测绘成果来确定了边界的具体情况,这一成果也得到了法院的认可[3]。这个案例清晰地说明,将高精度的测绘技术同历史数据相互结合起来,是能够有效地对边界争议予以解决的。

3.2 案例二:地类认定的测绘技术支撑

在贵州省某山区开展土地征收工作期间,由于林地和耕地之间的界限并不清晰,由此引发了关于补偿方面的争议。测绘单位采用高光谱遥感技术来对植被类型加以识别,并且还结合了土壤采样的分析情况,最终出具了一份测绘报告,这份报告当中包含了地类分布以及面积等相关内容。经过专家证人出庭接受质证之后,该测绘报告便成为了确定补偿标准极为关键的证据,这也充分彰显出了多技术融合所形成的测绘成果在证据方面所具有的优势。

3.3 案例启示

两个案例清晰地揭示出,规范的测绘程序、多源数据融合以及专业证人制度,这些都属于能够提升证据效力的关键核心要素。与此还需要着手去建立起针对测绘成果的司法审查标准,要清楚明确地界定好技术参数、资质要求等一系列的采信条件。

4.提升证据效力的对策建议

4.1 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建议修订《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增设土地征收专项条款,明确测绘成果证据转化规则。制定《土地征收测绘技术规程》,统一不同区域、地类的测量精度标准。建立测绘成果司法认证制度,推行“测绘-公证-司法”联动机制,保障证据合法性。

4.2 强化行业质量监管

构建测绘机构信用评价体系,把成果质量纳入信用考核范畴。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机制,着重对边界测量、面积计算等关键环节展开检查。推广全过程质量追溯系统,借助区块链技术保证数据不会被篡改,以此提升成果的公信力。

4.3 推进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

开发了土地征收测绘数据管理平台,把测绘成果、司法判例以及政策法规等多种资源都整合到了一起。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达成了对纠纷风险的预警目的,同时也实现了证据的智能匹配功能。还建立了跨部门的数据接口标准,促使自然资源部门、法院以及征收部门之间能够实现数据的实时共享,以此来提升纠纷调处的工作效率。

5.结论与展望

本项研究已经证实,地质测绘所取得的成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调处置办环节当中,是有着核心证据价值的。不过要想让其潜在的价值得以充分释放出来,那就得依靠对相关制度加以完善,并且借助技术创新来达成这一目的。在未来的研究方向上,可以着重去探讨人工智能在对测绘数据展开自动审核工作时的具体应用情况,同时也要关注区块链技术对于证据链完整性所提供的保障作用,进而为土地征收方面的法治化建设给予更为强有力的支撑。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2023 年全国自然资源统计公报[R].北京:自然资源部.2024.

[2]UnitedStatesCongress.FederalLandPolicyandManagementAct(FLPMA)[EB/OL].(197 6-10-21)[2024-12-01].

[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浙行终 1234 号行政判决书[Z].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