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码头项目索赔处理与施工成本动态控制协同机制研究
党向武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辽宁沈阳 118002
引言
国际码头项目作为跨国基建重要组成,因地质复杂、合同差异、汇率波动、文化冲突等挑战,索赔发生率高于国内项目,且施工成本受原材料、人工、设备租赁影响呈动态变化;索赔处理与成本动态控制紧密关联,索赔结果影响成本支出,成本数据为索赔提供依据。但多数项目中二者由不同团队负责,存在信息割裂、目标冲突问题,导致索赔错失时机、成本控制被动,因此构建二者协同机制、实现有机融合,对提升项目抗风险能力与经济效益意义重大,本文基于项目特殊性探索协同内在逻辑与实施路径。
一、国际码头项目索赔与施工成本控制的关联性
1.1 索赔处理对施工成本的直接影响
国际码头项目索赔多源于业主违约、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等因素,处理结果直接改变项目成本结构[1]。例如,因业主提供的地质勘察数据误差导致地基处理方案调整,承包商可提出工期与费用索赔,成功索赔能弥补额外成本支出;若索赔失败或金额不足,则需承包商自行承担超支成本,直接压缩利润空间。此外,索赔过程中的法律费用、谈判成本等,也会增加项目隐性成本,需纳入成本动态控制范畴。
1.2 施工成本动态数据为索赔提供支撑
施工成本动态控制所积累的台账、签证、支付凭证等数据,是索赔论证的关键依据。例如,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时,成本控制系统记录的“材料采购价与基准价差异”“用量变化”等数据,可直接用于“价格调差索赔”的金额计算;施工进度偏差分析中关于“关键线路延误”“人工窝工”的记录,能为工期索赔提供时间节点证据。缺乏准确的成本动态数据,索赔主张易因依据不足而被驳回。
二、国际码头项目索赔与成本控制协同的现存问题
2.1 管理体系割裂,责任边界模糊
国际码头项目中,索赔管理多由合同管理团队负责,成本控制由造价团队负责,二者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合同团队专注于索赔条款解读与谈判,对成本构成细节掌握不足;造价团队侧重成本核算,对索赔事件的合同依据敏感度不够。例如,面对设计变更导致的返工,合同团队可能遗漏“人工窝工费”的索赔,而造价团队虽掌握窝工数据却未及时反馈,导致索赔不完整。
2.2 信息传递滞后,协同效率低下
项目信息多分散在不同系统,数据格式不统一,导致索赔所需的成本数据难以及时获取。例如,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索赔团队需快速核算“停工期间的设备租赁费、现场管理费”,但成本系统数据更新延迟,只能依赖估算,影响索赔精度。此外,跨文化沟通障碍进一步加剧信息传递滞后,尤其在多语言合同环境中,数据解读偏差可能导致协同失效[2]。
2.3 风险预判不足,被动应对为主
当前多数项目缺乏基于成本动态数据的索赔风险预判机制,对“汇率波动、政策变动”等潜在索赔诱因,未能通过成本趋势分析提前识别。例如,某非洲码头项目因当地货币贬值导致进口材料成本激增,由于成本控制仅关注实时支出,未结合汇率走势预判风险,错失了提前与业主协商“汇率风险分担条款”的时机,最终索赔谈判陷入被动。
三、国际码头项目索赔与施工成本动态控制协同机制构建
3.1 目标协同:建立“损失最小化”的统一目标体系
以 “减少非预期成本损失” 为核心,明确索赔与成本控制的协同目标:短期目标为索赔事件发生后 48 小时内完成成本影响测算,为索赔金额提供准确依据;中期目标为通过成本动态监控,每月识别 2-3 项潜在索赔风险并提前制定应对预案;长期目标为将索赔成功率提升至 80% 以上,成本偏差控制在 125% 以内。为实现上述目标,需在项目初期成立由项目经理牵头、合同、造价、施工等部门人员参与的 “索赔 - 成本协同小组”,明确各成员在信息共享、风险研判、方案制定中的职责,避免目标冲突[3]。
3.2 流程协同: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的闭环协同流程
事前预防阶段聚焦风险共判与预案协同,基于成本计划与合同条款,造价团队通过成本分解明确人工、材料、设备等易波动成本项,合同团队结合条款分析各成本项对应的索赔触发条件,协同制定《风险 - 索赔对应表》,将 “地质条件不符” 等风险与 “地基处理费用索赔” 等对应,并预设成本核算方法与证据收集要求;事中处理阶段强调数据共享与联动响应,索赔事件发生后,成本团队 24 小时内提交含额外支出明细、成本偏差预测的 “事件对成本的影响分析报告”,合同团队依据报告与条款确定索赔范围与金额并反馈需补充的成本数据,协同小组组织现场核查确保索赔依据与成本记录一致,例如台风导致停工时,成本团队核算停工 3 天的人工窝工费、设备闲置费,合同团队据此起草索赔函明确工期顺延与费用补偿要求;事后总结阶段侧重复盘优化与经验沉淀,索赔处理完成后,协同小组共同分析索赔成功 / 失败的成本因素,优化成本动态控制台账设计以补充索赔所需专项数据记录,并更新《索赔成本数据库》记录 “某国人工窝工费索赔平均成功率”“材料调差索赔有效证据类型” 等,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形成闭环协同流程。
3.3 信息协同:搭建一体化数据共享平台
依托 BIM 技术与项目管理软件,构建包含合同条款、成本数据、索赔事件的一体化数据共享平台:在数据整合上,将材料采购记录、进度款支付等成本动态数据与索赔时效、责任划分等合同条款关联存储,支持 “一键查询某成本项对应的索赔条款”;在实时预警上,设置成本偏差阈值与索赔触发点,平台自动预警并推送至协同小组;在跨境协同上,支持多语言、多时区数据访问,配备翻译功能与版本控制,解决跨文化沟通问题,确保不同国家团队获取一致信息。平台运行中,需明确数据录入责任,如施工员每日上传现场签证、造价员每周更新成本台账,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四、协同机制的实施保障
在协同机制实施保障方面,组织层面需设立 “索赔 - 成本协同管理办公室”,赋予其跨部门协调权以确保协同流程顺畅,定期召开协同会议沟通成本动态与索赔进展、解决跨部门问题,同时对参与人员开展 “合同 + 成本” 复合培训,提升其协同意识与专业能力;制度层面需制定《索赔与成本协同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共享的范围、频率与格式,并建立考核机制,将 “协同效率”“索赔成功率”“成本偏差率” 纳入团队绩效考核以激励主动协同;文化层面需在跨国团队中培育 “协同共赢” 的文化,通过定期视频会议、现场走访等文化交流活动减少沟通障碍,同时统一项目管理语言,对 “索赔时效”“成本偏差” 等关键术语进行多语言定义,避免理解偏差。
结束语
国际码头项目的索赔处理与施工成本动态控制协同,是应对复杂环境、提升项目效益的必然要求。通过构建目标协同、流程协同、信息协同的机制,可打破管理壁垒,实现“数据互通、风险共防、损失共补”。在实施中,需依托组织、制度、文化保障,确保协同机制落地见效。未来,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可进一步探索人工智能在索赔风险预判、成本动态模拟中的应用,提升协同的智能化水平,为国际码头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强支撑。
参考文献:
[1] 古 文 轩 . 国 际 工 程 项 目 投 标 决 策 研 究 [D]. 华 南 理 工 大学,2023.DOI:10.27151/d.cnki.ghnlu.2023.004442.
[2]王根深,赵学敏. 国际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研究——以斐济铁矿砂码头工程为例[J].中国建筑装饰装修,2022,(09):168-170.
[3] 李冰冰. 国际散货码头 EPC 项目后期管理探讨[J]. 四川水泥,2019,(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