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监察制度转型视域下御史书家群的思想渊源与文人风骨考论
单涵滪
广州南方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宋代治国实践中,监察制度通过台谏合一、六察分工及独立弹劾权强化权力制衡,有效防范吏治腐败;文教艺术在"重文抑武"方略下优先发展,涵养士大夫忠君爱国、经世致用的精神共识,二者共同塑造了宋代"以文治国、礼法合治"的政治文明显著特征。
一、北宋监察制度背景
宋时期的政治文化背景较为繁杂,其中包括了:一、宋初建立了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为防止藩镇割据,宋太祖解除了节度使的兵权,并从中央到地方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二、宋朝设立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御史直接由皇帝任命,每个月奏事一次,为“月课”,目的是对中央进行监察。另外,“重文抑武”的政策使文人在宋代被委以重任,士大夫们的生活环境较为宽松,理学、文学、史学、艺术以及科学技术得到了相应发展。三、随着宋代城市经济以及商品交换的发展,人民的言行以及旧的社会秩序需要被新的思想维护,为了强化文化思想专制,维护封建社会那套严格的贵贱尊卑的等级制度、钳制人民的思想,理学形成。恰恰是在北宋御史书家们所处的这一时期,改革者们力图寻找一位在书坛上与王羲之贵族身份不同的、能够致力于维护儒家传统并能够将这种特殊属性运用于政治意图的人,这个人就是以宽博大度、端庄遒劲的书法风格闻名于世的颜真卿。总而言之,宋代以牺牲军事能力为代价来重视教育和艺术的发展,在治国理政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监察制度就是其中值得一提的政治制度。
(一)北宋监察制度转型
从职权配置的历史演进来看,唐代御史制度以"察百僚善恶"为核心职能,监察对象涵盖中央官僚体系与地方郡县层级,形成"上下相维"的监察网络;相较于唐代而言,宋代御史制度的事权范围呈现出扩展性与聚焦性并存的特征——一方面通过参与律法修订与司法实践拓展了职能边界,另一方面监察重心向中央中高级官员倾斜,在台谏合一制度推动下呈现事权专业化与独立化的发展趋向。作为制度设计的关键环节,御史群体素以刚正不阿、公正无私的政治品格著称,其"风闻言事"的特权配置与"不避权贵"的履职传统,使其在皇权与相权的双重博弈中具备相对独立的政治人格;值得注意的是,制度文本与实践效能间的天然张力导致御史在弹劾权贵时常遭遇皇权庇护与权臣排挤的阻力,为此宋代逐步完善"侍从荐举、宰执进拟、君主亲擢"的三级选任机制,通过强化"宰执不得荐举台谏官"的制度设计保障监察主体的政治中立性。尽管部分御史在强权压制下未能坚守职责,但仍有群体秉持"以法治官"理念维系了监察制度的内在价值,特别是在宋代理学思潮影响下,"性即理"的哲学命题与"修身为本"的实践路径为御史群体提供了道德自觉的思想资源,使其在面对内忧外患时更自觉地以"卫道者"身份践行儒学伦理,通过弹劾奸佞、整肃吏治等政治实践维系着传统社会的纲常秩序与儒学价值体系。
(二)御史书家群的形成机制
宋朝的御史群对提高行政效率、整顿吏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与他们的职 能是分不开的,御史群的监督范围几乎涉及所有的统治机构,北宋元丰三年(1080) 十一月,宋神宗将六察御史的分工改为“一员领吏、工,一员领兵、刑, 一员领户、礼”, 于是御史群的人员不断增加,御史群的管理人员不断增加, 工作量也越来越适中,这使得官员们所履行的职责更加明确和专一,也充分说明了自宋以来,御史台的权力范围不断扩大,其职能远远超过了隋唐时期,官吏们的权力范围越来越广,官吏们所履行的职责更加明确。唐代由御史中丞直接上奏,不需要向中丞、杂知禀告,监察御史们如若传达的旨意对长官不利,所弹劾内容就很可能无法上达,被上级扣押下来。而到了宋代,御史群摆脱了御史中丞的真正控制,确立了真正独 立的弹劾制度,御史群数额增多后所从事的业务必然也相应增 Z ,他们除了拥 有“言事权”之外,还新添了“点检三省、枢密院文书稽违”的书面审查能力, 也就相应地要求他们具备一定的书写能力或者书法鉴赏能力,很多御史官们便 以御史书家的身份登上了历史舞台,部分书家也留下了可观的书法作品,并把颜真卿作为儒家传统和政治集团的领袖,以表达他们的政治认同。这类御史书家除了在北宋历史上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彦博、韩琦、富弼,还有共同排斥蔡京、蔡卞、章敦、安敦等人品不端的“二陈”—陈瓘、陈师锡,不肯结纳权贵、誓死与敌党相斗争的王岩叟,以及审办贪官、仗义执言的富直柔等等,他们均工翰墨,学颜书,承袭着颜真卿的忠义气节。
二、御史书家群的思想渊源
文彦博历仕仁、英、神、哲四朝,五十年间出将入相,其政治生涯与北宋台谏制度成熟期深度交织。在御史任上,他以"公忠体国"为履职准则,其监察实践体现了北宋士大夫"致君尧舜"的政治理想——据《宋史·文彦博传》载,其任御史期间"弹劾不避权贵。”作为虔诚的佛教徒,文彦博晚年尤耽禅悦,其佛学思想不仅渗透于文学创作,更通过"诗—书—政"的三重维度构建了独特的精神体系。现存《文潞公集》四十卷,收入《山右丛书》中;书法上,其《三札卷》师法颜真卿而自出机杼,笔法中的"藏锋护尾"暗合禅家"韬光养晦"之旨,结体的"宽博雍容"则外化了"净界诗境"的空明气象。这种"以禅养性、以书载道"的融合,使文彦博成为北宋"士大夫禅悦"风尚的典型个案,其精神范式对理解宋代"儒释合流"背景下监察官员的人格塑造具有重要样本价值。如:
宝刹层峰上,危栏净界中。
登临近霄汉,子细见伊嵩。
谷迥传清梵,川长没远鸿。
黄昏不忍去,月在石楼东。 (卷五《登广化阁》)
他的佛教诗大部分反应北宋文人与政治生活环境,目的是排除政治上的诗意,这种潜移默化的佛教思想对研究他个人书风的产生与形成有着深刻的意义。其书法中"藏露兼济"的笔法与禅诗"空明"意境相契,形成"诗心书韵"的互文。
韩琦曾在北宋宋夏战争中参与作战,不论是在朝为官还是在地方任职,都很有声望。在担任御史的三年时间内,他忠于职守,竭尽全力。韩琦的书法受时代风气影响很大,同其他书家一样极为偏重颜真卿,他的现存墨迹只有《信宿帖》一件,另有一《北岳庙记》碑刻,现存于河北曲阳北岳庙中,作品极少,他的书法风格主要是端庄雄浑,凝重朴拙。文彦博 《文潞公文集》卷六《寄相州侍中韩魏公》诗云:“晋公(韩滉)名画鲁公书,高出张(僧繇)吴(道子)与柳(公权)虞 (世南)。幸得魏公挥宝墨,缘公楷法亦顏徒” ,可见文彦博对他的书法功力非常认可,赞扬他对颜书的接受程度之大。颜真卿晚年曾书道教碑文以赞颂道教女仙,著名的有《麻姑仙坛记》,其本人也有很多道教徒朋友,如著名的茅山道教宗师李含光,又常常参加佛教徒的同道与纪念活动,晚年书风自然天真,意气超拔,欧阳修把他推为儒家道德的典范。韩琦晚年在地方任职,他的诗歌多反映了诗人对田园生活的向往,同时传达出一定程度上佛道倾向,如:熙宁元年(1068),好友赵概曾寄《集注老子》一书给韩琦,侧面反映出韩琦对《老子》的接触,韩琦的“观梁共且希鱼乐,巢阁终应待凤翔” ,“曳尾灵龟来可羡,乘槎仙客去难追” 等涉及到了《庄子》内容,还有一些诗歌也常常出现与佛教相关的寺院名称、佛教用语等,也会传达出对陶渊明、白居易的景仰,都呈现出韩琦相对淡然的内心世界和一种理想的生活状态。
富弼曾被授予开封府推官、知谏院,担任御史。富弼为人端庄正直, 善权谋为所长,却不以工心计,元祐元年(1086 年),配享神宗庙庭,宋哲宗亲自篆其碑首为“显忠尚德”,以彰显其功勋卓著的地位。今存《富郑公集》一卷。他的主要书法代表作品存世极少,有《儿子帖》、《温柑帖》及富弼墓志。《温柑帖》用笔凝练沉着,十分内敛,颇有颜体意味。他的墓志为楷书,风格和其他宋代文人一样主要取法颜真卿,可见颜真卿在当时北宋文人心目中的地位很不一 司马光篆书写成,笔画方圆兼备,姿态优雅,此墓志现收于《洛阳历代碑志书法精品》。富弼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他坚持“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态度,认为国家应该由有才能的人选拔贤才,由此才能固国安邦。此外,富弼在诗文方面很有成就,文学上也受欧阳修思想的熏陶,并有诗赠与欧阳修:
滁州太守文章公,谪官来此称醉翁。
醉翁醉道不醉酒,陶然岂有迁客容。
公年四十号翁早,有德亦与耆年同。
意古直出茫昧始,气豪一吐阊阖风。
——寄欧阳公
文彦博、韩琦、富弼三位御史书家肩负纠察百官的重任,他们具备丰富的从政经验,并且深受宋代儒学的影响,以颜真卿为最高道德标准和学书榜样,均重视品性、气节等多方面的要求。三人思想渊源虽同植根于儒学,却各有侧重:文彦博以"三教合归儒"为核心,融合佛道"无为"与"圆融"智慧,其书法结字疏宕闲雅,笔法清劲,笔势飞动,风格英爽,蕴藉凝重,将禅宗"顿悟"与道家"自然"融入颜体笔法,形成"刚柔相济"的书风;富弼《温柑帖》用笔凝练沉着,线条内敛如“绵里裹铁”,既体现其“外圆内方”的处世哲学,又暗合《中庸》“致广大而尽精微”的治学精神,笔画间的留白与提按转折,恰是其“守正不阿”与“通权达变”政治智慧的视觉投射。韩琦书法取法颜真卿《多宝塔碑》的端庄体势,结字方正如“台阁体”范式,笔力遒劲如“折钗股”,既彰显其“正色立朝”的台谏风骨,又暗合宋代士大夫“以书载道”的伦理诉求,墨迹间的刚硬笔触与规整章法,恰是其“重典治吏”与“恪守祖制”施政理念的反映。
三、御史书家群的文人风骨
北宋御史群体以“文以载道”为精神内核,其文人风骨既体现于“铁面弹劾”的政治实践,更熔铸于诗书文章的人格写照。他们多以颜真卿“忠臣烈士”的书风为典范,如陈师锡书法“骨力洞达”、王岩叟奏章“笔意凛然”,将刚正之气凝于笔墨;学术上推崇 “经世致用 程颐称御史“当以天下为己任”,其奏议往往引经据典而不失锋芒,形成“文辞鲠亮、 风骨凛然 的独特文风 彰显宋代士大夫“以道事君,不可则止”的精神气节。御史书家们有的刚正不阿、置身家性命于不顾,有的忠君爱国,有的不畏权贵、心胸宽广,不论是在为官方面,还是为臣、为人方面,都具有很强的自律能力,是北宋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极为重要的助手。
(一)为官之道
在中国古代政治架构中,御史作为一个独特的群体,主要负责监察百官、弘扬正义、防止权力异化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宋代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依唐制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宋代御史官的督查对象、督查内容等远远超过了隋唐。御史台直接听命于皇帝,宰相不得过问,这实际上成为皇帝直接掌握政治的侦查工具,上任百日之内若无纠弹,则面临被罢黜。后来在台院后设置谏院,文彦博、韩琦、富弼等书家都曾在御史这一职位上履行过重要职能,他
们不仅纠正皇帝过失,也能搏击权臣、弹劾不法。制度上,“百日无纠弹则罢黜”的考课机制与“风闻言事”特权形成张力,迫使御史“搏击权贵无所避”;精神层面,御史书家将“刚正之气”凝于笔墨与奏议,文彦博“弹劾不避亲故”时的“笔法清劲”、王岩叟奏章“笔意凛然”的文辞风格,均是“以书载道”“以文示节”的履职写照,既强化了监察制度的权威,又彰显了士大夫“以道事君”的政治风骨。
(二)为臣之道
作为臣子,御史群必然体现了忠君的一面,御史台作为皇帝的耳目,上对皇帝负责,下对文武百官负责。元丰三年(1080 年)八月,宋神宗下诏:“三省、枢密院、秘书、殿中、内侍、入内内侍省听御史长官及言事御史弹纠”,扩大了御史台的督查范围。皇帝亲自任命御史,御史们也通过明察暗访、时事督查、尽心尽力为皇帝办事,遏制了腐败。宋代御史群刚正不阿的性格和忠厚淳朴的品格保证了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他们在监察时往往表露出对政府的极大忠诚,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皇权,使得官僚机构忠于朝廷,促进了封建统
治的相对稳定,更有效地维护了宋王朝的封建统治。儒家思想中有两个基本教条,一个 是“孝”,另一个则是“忠”,“忠者,德之正也。”忠乃君臣之德,为君者要坚守原则、仁民爱礼,为臣者要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三)为人之道
御史在具体工作中会表现出一定的修养和能力,宋陈贾《御史台厅壁记》:
“绍兴更化,诏除公正之士,以革缔交合党之风”,此记载说明御史应当具有忠厚朴实的性格,不仅应该具备一般官吏严格执法的能力,还应当在权贵面前更加正直无私。宋代官制复杂而特殊,要求必须具有一定的政治阅历、个人经验和学识修养。北宋文彦博为人宽容谦让,侍御史唐介曾上奏弹劾文彦博,彦博因此被贬,唐介也因此受到处罚被轰出朝廷,后因宋仁宗思贤心切,命文彦博回京复职,而文彦博不计前嫌因欣赏唐介的铁面无私而请求皇帝先召唐介回归朝廷,自己再复职。
北宋御史是君主和臣子之间沟通的桥梁,在御史制度不断完善过程中逐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规。北宋监察制度转型与御史书家群的兴起,是政治制度创新与文化精神建构相互作用的典型个案。制度层面,从“台谏合一”的权力重构到“六察分工”的专业化改革,宋代御史台实现了从“察吏”到“治官”的职能跃升,为士大夫提供了践行儒家“王道”理想的政治平台。思想渊源上,文彦博“儒释合流”的禅意书风、韩琦“庄老淡然”的笔法意境、富弼“刚柔相济”的颜体传承,共同将颜真卿塑造为兼具“道统象征”与“政治认同”的双重典范。文人风骨层面,御史书家以“弹劾不避权贵”的为官之道、“以道事君”的为臣之节、“胸怀天下”的为人之德,构建了“书法—人格—政治”的精神体系。这种将制度实践与文化表达深度融合的传统,不仅奠定了宋代“士大夫政治”的文明高度,更为后世监察体系与文人精神的互动提供了历史镜鉴。
参考文献:
1.《宋代法制文明研究 》,第三辑,肖建新著,安徽人民出版社,2008 年版
2.《中国古代文化史》,阴法鲁,许树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年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