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明代平民女性婚姻生活
赵戬 白丹
宝鸡青铜器博物院 陕西宝鸡 721013
1995 年杜学元出版《中国女子教育通史》比较笼统的介绍了明代教育家在女教方面的思想,阐述明代妇女教育在婚姻生活所起到的重要作用。1994 年丁伟忠在《中国典籍与文化》第三期发表《明代的妇女教育》此文论述到传统女教思想“男尊女卑”、“三从四德”在明代得到空前的宣扬传播,是明代妇女不幸婚姻生活的开端的重要原因。
郭玉峰在《中国古代贞洁的结构、演变及其实质》中认为国家倡导贞洁本质在于通过女性恪守贞洁,履行养老抚孤的社会责任,增强家庭稳定性,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段颖慧《迷失的本性— —从 < 明史·烈女传 > 中的妇女守节现象析明代妇女的贞洁观念》,认为提倡守节的社会文化氛围是对妇女的外在约束,传统道德标准是对妇女的内在要求,两者的共同压迫使得女性迷失了自我的价值。李炳阳《从明代妇女教育的视角看节烈妇女的产生》认为在国家的大力宣传与家规族训的约束下,明代社会对妇女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封建伦理教育体系。
中国教育的普及在宋代已经开始显现,到明代时,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教育的普及程度也在不断提高。明代自开国起就在中央和地方官办学校,而民间也在各地区听从中央的号召,兴建社学,明代整体的学校教育也在不断的向下普及。所以明代女性受教育机会也在相应增多,在女子未出嫁时便在言行礼仪上不断教化女子,以便其能够做到知礼节,识道理。但在女子的教育内容方面还是以“三从四德”思想的灌输为主,体现着以男权主义为中心的封建社会,在儒家伦理宗法方面的贯穿和实施。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之中对女子的思想教化与女子女工的学习是同等重要的,《礼记·内则》中所述“女子十年不出,训学女事,以共衣服”。这在女性嫁进比较贫寒的家庭后,做女工可以补贴家用,减轻经济负担。在未来的婚姻生活中,女工也是服侍丈夫,孝顺长辈所必不可少的。女德和女工的学习逐渐在明代社会中形成对女子最基本的判断标准和行为规范,这些基本要求也逐渐形成明代女性在生活中端庄、恬静、隐忍、平和的性格提点,为未来的婚姻生活奠定基础。
明代与中国古代的大多数朝代一样非常重视婚配,古代社会奉行早婚制,在《白虎通疏证》中说“男子幼娶必冠,女子幼娶必笄”这是从唐代就开始流传的,明代也仍旧遵循。父母为女子择偶也是看重门第、人品。才华三方面,达到门当户对,使得门阀相辉的婚姻才是被人所称赞的。在出嫁前,女性还要从幼年开始缠足,迎合当时社会男性的审美,接受封建礼制的束缚,促使女性可以在出嫁后尽早的适应婚姻生活。
出嫁是大多数女性一定会经历的人生阶段,也是女性人生的一大转折。《礼记·郊特牲》中记载“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阐述了女性在社会中的从属地位,占据人口数量一半之数的女性社会地位是极其低下的,女性一生都要服从男子,受男子支配。女性在嫁入夫家后《礼记·昏义》就强调要“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以成丝麻布帛之事,以审守委积盖藏,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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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代,一夫多妻制发展完备,纳妾与男子的财富和社会地位紧密相连,将其作为上层阶级的标志。这也让女性在夫家的压力不断增加,对于家庭事务的处理难度增加。女性除了要面对妻妾之争外,还要在长幼不平等的基础上,顺从公婆,这也是妇道的体现,也是三从四德思想的印证。要对公婆关怀备至,甚至于牺牲自我,求得一个贤妻孝妇的美名。封建思想还要求女性在出嫁后面对自己的丈夫要顺从,温和宁静,恪守妇道,与丈夫要能同甘共苦,又能严谨治家,为丈夫处理好家宅的事情,消除他的忧患,一心一意为丈夫和家庭服务。在明代后期,随着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也有部分女性在帮助丈夫处理家庭事务时产生与丈夫不同的意见,发现其错误之处,进而规劝丈夫,但也只能起到建议的作用,其效力还是非常有限的。除此之外,女性在婚姻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便是传宗接代,为丈夫生儿育女,延续香火,这也是女性提高自身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最直接便捷的方法,新妇在家庭生活中地位低下,而母亲则不然,明代社会对母亲极为尊重,母亲在家庭中地位很高,还拥有终生管教儿子的权利,如若女性自己不能生育,便要主动为丈夫纳妾,促使家中人丁兴旺,香火有继。在仁孝文皇后《内训》序中载:“古者,教,必有方, 男子八岁而入小学,女子十年而听姆教。”明代母训颇为流行,身担重责的明代妇女要为家族后代学习提供良好的环境,对女子从小进行“三从四德”的教育,男子则注重经史的学习。
明代女性最为突出的婚姻特点便是在部分女性由于种种原因成为寡妇后的守节制度,在明代方志资料中,不幸丈夫过逝,孀妇选择寡居的例子不胜枚举,现代台湾学者董家遵先生根据成书于清代的《古今图书集成》对历代节烈女性数量对比研究:从周代到清朝,节烈女性的总数为 49383 人,而明代节烈女性 35829 人,占了 72.6% ,其中有节妇 27141 人,占 72.9% ,烈妇有 8688 人,占71.46% 。根据数据对比,明代妇女守节人数是远超中国其他时代的。而这一结果的形成与当时的社会风气是紧密相关的。明代政府大力倡导妇女守节,洪武元年朱元璋下诏:“凡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为褒奖贞节妇女而颁布的特别法令,既从政治上给予表彰,又从经济上给予实惠。这也是造成大量妇女义无反顾进行守节的直接原因。明代盛行理学思想,讲究贞洁,在女性幼年时期便要学习《女诫》《女训》,对女性进行思想教化,对贞洁观念的盛行形成思想基础。女性在嫁人不仅是和丈夫建立婚姻关系,更是进入由其丈夫血缘关系聚合而成的家族之中,在明代,妇女守节是可以给家族带来荣耀,女性娘家也可以沾光,所以在当时的社条件下,在家庭和家族的政治需求下,孤立使广大妇女牺牲自己,坚守贞洁,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使得守节之风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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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赵戬(2000.8-),女,汉族,人,助理馆员,本科,研究方向:
文物与博物馆。
白丹(1990.12-),女,汉族,陕西榆林人,助理馆员,硕士,研究方向:
文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