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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赋能洛阳基层“法律明白人”普法效能研究

作者

刘玉峰

洛阳师范学院 河南洛阳 471000

“法律明白人”是 “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 , 积极参与法治实践 , 能发挥示范带头作 用的村民”。[1] 基层“法律明白人”是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 在互联网普及的时代,传统的普法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新需求、新情况,本研究旨在探索数字化技术在洛阳基层普法工作中的创新应用,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路径。

一、洛阳基层“法律明白人”现状调研

为深入了解洛阳基层“法律明白人”的基本现状,项目组开展了问卷调查,此次调查最终收集到 225 份有效问卷,问卷中重点调查了“法律明白人”的年龄、所在区域、专业背景、参与时间、培训情况、工作内容等问题。

(一)基层“法律明白人”年龄状况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所有参与调查的“法律明白人”的年龄中,排在首位的是 41-50 岁的人群,比例为 34.67%,排在第二位的是 51-60 岁的人群,比例为 24.89%,再次是 31-40 的人群,比例为 23.56%。这体现出在“法律明白人”中,41-50 岁的人参与该项工作意愿更强,对相应问题关注度更高。

(二)基层“法律明白人”队伍规模

根据调查问卷显示, 47.11% 的受访者认为队伍规模足够,而有近 39% 的受访者认为人员不足,由此可见,多数受访者对目前的队伍规模持肯定态度,但在此基础上适当扩大基层“法律明白人”的队伍规模也是十分必要的。

(三)基层“法律明白人”专业背景

在调查专业背景时,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在所有有效问卷中,有 47.56% 的人是行政工作背景, 35.56% 是其他背景,具体来说,包含了社会工作者、农民、自由职业者等,而只有 17.33% 具有法律专业背景。这表明部大分人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仍有提升空间,在处理法律问题和法律纠纷时,可能会遇到瓶颈,无法保证工作效果。

(四)基层“法律明白人”分布区域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法律明白人”所在区域这个问题中,有 41.33% 的人选择了农村,比例较高,这也表明目前对于乡村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凸显了农村地区对相关问题的关注度较高,也体现出农村地区对于法律服务的需要度更高。

(五)基层“法律明白人”培训情况

在所有受访者中,51.56% 的人表示在过去一年内接受了1-2 次法律培训,96.89% 的人认为培训内容应覆盖民法,66.97% 选择了满意度调查作为培训效果评估的主要方式,显示出对反馈的重视程度, 78.22% 的人选择了增加实操案例作为对现有培训的改进建议,显示出参与者对实践性学习的强烈需求。总体来看,基层“法律明白人”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存在一些问题,如培训的频率较低,培训的内容有待专业化和系统化,培训效果的评估应注重多样性,保证评估的公平与公正性。

二、洛阳基层“法律明白人”的角色与功能定位

“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普法中的角色定位,包括其作为法律知识传播者、矛盾纠纷调解者、法治建设参与者的多重身份,在解决基层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一)法律知识的传播者

“法律明白人”承担着传播法律知识的重任,通过自己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将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转化成通俗易懂的语言,并采用案例探讨、情景模拟、视频动画、以案释法等多元化的方法向周围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让法律知识走进群众生活。

(二)矛盾纠纷的化解者

“法律明白人”还是矛盾纠纷的化解者,基层的社会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和问题,若不能及时解决,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矛盾初期,依据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等进行调解能够起到较好的效果,而法律明白人就承担了解决纠纷的大任,运用法律知识调解民间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

(三)法治建设参与者

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培训,引导群众树立法律意识,依法维权;监督法律的实施,对基层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法律在基层能够正确实施,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性。密切关注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和意见建议,收集群众对法律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疑问,对基层执法的意见,及时进行整理和反馈,做法治信息的 “反馈员”,为基层法治建设 “精准献策”,为普法内容调整、执法改进提供参考。

三、数字化赋能“法律明白人”普法应用现状

(一)洛阳现有“法律明白人”数字化工具的应用现状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结合数字化迅速发展的背景,各类新兴事物迅速崛起,将数字化技术运用到法律明白人普法中,不仅能提高普法效率,更能提升普法效能。根据调查结果,洛阳基层的法律明白人所采用的普法方式较为固定,宣传册和社区活动是最受欢迎的普法工作方式。而针对调查中的问题“您使用哪些数字化工具进行普法”, 在所有受访者中, 62.67% 的人选择使用法律 APP 进行普法,一方面显示出法律 APP 在普法活动中的重要性和广泛应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数字化普法工具使用的单一性。

(二)数字化赋能“法律明白人”普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各地积极探索数字化赋能“法律明白人”普法创新,“法律明白人”普法过程中,数字技术提升了普法工作的效率,拓展了覆盖面,但在实践中仍存在问题。

1. 数字化工具与普法工作的适配性不足

目前绝大多数法律明白人在选在数字化普法工具时都选择普法APP,这也是目前用的最广泛的数字化工作。正如前文所述,法律明白人在法律和基层群众中起到纽带和桥梁作用,在使用这些 APP时,应能够获取所需要的内容,却往往因为平台缺乏针对性和精准性、实用性,无法获得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普法内容,增加了其工作的时间成本和难度,效果也不尽人意。另外,数字化普法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线上互动虽方便便捷,但无法完全替代线下深度沟通。

2. 数字基础设施不均衡

数字化赋能“法律明白人”普法过程中,地区之间的数字基础设施不均衡也是阻碍普法效果的重要问题。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存在差异,导致有些基层地区的数字技术应用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存在的技术障碍也给“法律明白人”利用数字普法带来不便,如有些农村地区或偏远地区网络覆盖不足、平台稳定性差,设备老化等。

3.“法律明白人”数字化应用能力参差不齐

“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普法中起到枢纽作用,其数字化素养对数字化普法的效能产生直接影响。但实践中,基层“法律明白人”的数字素养差异明显,暴露出以下问题:

(1)缺乏数字应用技能。根据调查显示,在所有受访者中,41-50 岁年龄段的比例达到了 34.67%,占比最高。但正是如此,可能会出现对数字化工具操作能力有限的问题,无法熟练的使用各类线上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及时配备了先进的数字化平台,却因缺乏使用技能,导致平台真正发挥作用。

(2)缺乏对数字法律内容的辨别与转换能力。“法律明白人”虽然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对于知识的掌握并不深入,由于法律专业知识方面的局限性,可能导致“法律明白人”在引用了不正确的理解和解读,导致普法内容不准确、不权威;同时,因为自身能力有限,也很难做到将专业的法律条文通过数字化形式转换成群众易懂的内容,影响普法效果。

4. 配套机制不完善

数字化赋能过程中,数字技术工具的作用重大,同时,与其相关的配套机制也不可或缺,而当前这些配套机制还不够完善,制约了普法效果。

(1)缺乏数据共享机制。基层“法律明白人”在普法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信息资源,而这些资源可能涉及到司法、民政等多部门,但出于数据安全方面的考虑,缺乏联通,这就导致数据不能共享,“法律明白人”在工作过程中,只能获取自己平台内的内容,而因为缺乏身份等问题无法利用数字化工具整合多方资源,形成数据壁垒,影响工作的可持续性。

(2)缺乏激励和考核机制。在开展普法工作中,主动性和责任感非常重要。通过数字化赋能,部分工作转为线上,但现有考核机制未明确数字化工作的激励标准,线上工作量没有统一的量化标准,尚未纳入到工作量统计中,也缺乏物质或精神奖励,导致 “法律明白人” 对数字化普法的积极性不高。

(3)技术支持与培训体系不完善。“法律明白人”需要的是持续性的培训和技术指出,避免出现因忘记操作流程、遇到系统故障无人解决而放弃使用数字化工具和平台进行普法工作的情况。此外,根据调查显示,“法律明白人”迫切需要与数字化相关的实操案例、律师授课、分专题深化内容等方面的支持与指导,但目前的培训内容多侧重工具操作,缺乏对 “如何用数字技术创新普法形式”的指导,导致数字赋能停留在表面。

五、数字化赋能“法律明白人”的普法效能提升路径

(一)研发全功能的数字平台和工具

1. 研发数字化学习平台。针对洛阳基层的特点和现实需求,利用互联网技术,研发“法律明白人”专属 APP 或小程序。首先,该平台应具有普遍性和专业性、针对性的课程资源,包含常用基础法律知识,也应涵盖土地法、婚姻法、诉讼法等专业课程,使其同时具备。其次,应丰富资源的形式,除了传统的文字材料、视频讲座等资源,还可以分享关于专家对法律条文的专业解读、律师、法官等对典型案例进行的案例分析以及在线咨询、在线直播、答疑指引等公共法律服务,以最大程度满足“法律明白人”的需求。

2. 建立数字化案例库。针对“法律明白人”的普法需要,结合生活中常见的纠纷和经验总结,建立案例库,便于“法律明白人”根据实际情况,迅速找到与自己处理的案例相似的案例作为参考,通过转化成群众易于接受的通俗语言讲解相关法律知识,也能反映出实践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式,体现法律的最新变化。

3. 开发“智慧普法”大数据分析平台。通过收集相关的数据信息,结合人民调解、人民法院案例库、法律援助等数据信息,精准分析,发现普法薄弱点,找到需要加强普法的重点工作、重点人群和法律法规,这就给“法律明白人”利用数字化进行普法提供了工作重点,有助于其分层分类制定普法计划,明确目标、对象、时间等,以实现普法的精准性和实用性。

(二)完善“法律明白人”数字普法培训体系

1. 制定设计分层分类的培训课程。由于“法律明白人”的法律基础知识水平、语言表达、沟通技巧、案例分析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性,因此,应定制个性化的学习方案。可将课程分为三级,初级的课程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和数字工具操作技巧,通过培训,掌握基础知识,能够初步利用数字化平台、工具进行普法工作;中级的课程可以重点讲授线上调解技巧,利用线上资源,接受咨询和调解,提高工作效率;高级的课程包括数据分析与政策解读,通过在工作过程中调研,积累实践案例和数据,通过培训,掌握数据分析的方法和技巧,形成自己的工作经验。

2. 积极创新培训方式。除了传统的培训方式,还应积极创新培训方式和方法。如采用“微课 + 直播 + 考核”的混合培训模式,及时检验、反馈学习情况;提高实训性,加大实操类培训的比重,如增加模拟调解、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沉浸式角色扮演等,达到能用会用用好的效果。还可以从高校法学专业教师、律师、公法检等工作人员中选择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对“法律明白人”进行指导,并形成固定的导师制,通过定期与法律明白人进行沟通和交流,解答他们在普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法律明白人的普法能力。

3. 有针对性的完善培训内容。在进行培训时应注意内容的全面性,包括如何使用数字工具、如何利用网络、各个平台搜索案例、资料、法律条文、如何熟练的使用 0FFICE 等办公软件进行操作等,还应包括具有前沿法律知识的传授和常用法律条文及其解读等。在课程内容上,应根据“法律明白人”面对的普法对象进行分类进行。从教学形式来看,改变传统的教授制以及讲座等,可利用法律知识短视频、法律漫画、以案释法、模拟法庭、角色扮演等方式,让法律知识更加直观易懂,提高普法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三)构建协同机制

1. 建立“1+N”数字化协作模式。利用“法律明白人”与村(社区)法律顾问结对子,共同参与基层矛盾纠纷的解决中,数字化平台恰好能为这种形式提供线上支持,推进案例研讨、在线指导等功能的应用,形成长效的互动与合作。

2. 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由司法部门牵头,联合宣传、教育、文化、科技等部门,成立数字化普法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数字化普法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根据自身的职能和优势,激发各方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做到协作而不是简单的相加。

3. 实现资源共享与整合。各部门将自身的数字化普法资源,如普法课件、视频、案例、法律法规等,整合到数字化普法资源库中,法律明白人可以根据需要,从资源库中获取相关的普法资料,实现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四)完善数字化赋能下的普法效能评估体系

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了解“法律明白人”普法工作的成效与不足,为后续改进提供依据。

1. 构建多元化的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适用于数字化赋能下“法律明白人”普法效能的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动态评估,为持续改进提供依据。具体来说:

(1)制定量化考核指标。根据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职责和普法目标,制定量化的考核指标,如普法活动开展次数、普法资料发放数量、线上普法平台访问量、法律咨询解答数量等,除此之外,更要考察普法的实际效果、群众满意度等,避免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通过量化考核指标,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律明白人的普法工作成效。

(2)实施动态考核管理。建立动态考核管理机制,定期对法律明白人的普法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普法策略和工作重点,对表现优秀的法律明白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法律明白人进行督促和指导,以动态管理提升考核效能。

2. 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根据评估指标体系,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如问卷调查、访谈、数据分析等。基于实时数据反馈对评估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根据评估结果,找出数字化赋能下“法律明白人”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普法策略,优化普法内容和方式,提出政策优化建议,提高普法效能。

3. 构建多元化激励机制。根据法律明白人的学习成果、实践表现、群众评价等,开展评优评先活动,对表现优秀的法律明白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其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和荣誉感。

(1)采用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对表现优秀的法律明白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如颁发奖金、奖品、荣誉证书等。

(2)为其提供职业发展机会。将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表现与职业发展挂钩,为表现优秀的法律明白人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如推荐参加法律培训、进修学习、担任法律顾问等。通过职业发展激励,激发法律明白人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建立线上线下联动机制。通过线上工作群定期推送以案释法解读链接,利用普法节点开展“法律明白人”学法考试。同时,组织线下实践活动,如专家法律讲座、模拟法庭、模拟调解等,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普法格局。

数字化赋能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为当前“法律明白人”的工作带来了机遇,是一种形式上的创新,能够促进普法效能的提升,但在应用过程中也应注意,数字化并不能完全代替传统的普法活动,不能过度依赖数字化工具,不可一刀切,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让数字化真正发挥优势。

参考文献:

[1] 李佩霖, 赵文靖. 和美乡村建设中 “法律明白人” 的制度底蕴与运行逻辑 [J]. 常州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2024(11).

[2] 高洁 .“ 法律明白人” 试点单位工作经验 [J]. 中国物业管理 .2024(12).

项目基金:2025 年度洛阳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2025B160

作者简介:姓名:刘玉峰;性别:女;出生年月:1987.08;籍贯:

辽宁沈阳;民族:满族;最高学历:硕士;目前职称:讲师;研究方向: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