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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协同运行的制度保障与实践困境研究

作者

黄芳

青海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四川天府新区综合高级中学

一、完善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协同运行的制度设计

完善的制度设计是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协同运行的基础,需构建科学、系统且符合教育规律的制度体系。在法律法规层面,要以国家相关教育政策和党内法规为依据,明确党组织领导和校长负责的法定地位与核心职责,确保两者在制度框架内有序运行。在学校章程层面,将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纳入学校章程,细化党组织在办学治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如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的决策权,同时明确校长在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指挥权,使章程成为两者协同运行的根本遵循。在具体制度层面,制定涵盖议事决策、沟通协调、分工合作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如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明确会议的召开程序、决策范围、表决方式等,确保重大事项经党组织会议讨论研究后,由校长组织实施,从制度上避免权力运行的混乱与冲突,为协同运行提供刚性约束。

二、明确中小学党组织与校长的权责划分边界

清晰的权责划分是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协同运行的关键,需在坚持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前提下,合理界定两者的权责范围。党组织主要负责把握学校的办学方向,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讨论和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 “三重一大” 事项,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同时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监督。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在党组织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党组织决议,行使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职权,如制定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学生管理等。在权责划分中,要避免出现权责交叉或空白地带,明确哪些事项必须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哪些事项由校长在党组织领导下自主决策,同时建立权责清单制度,使两者在各自权责范围内履职尽责,既保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充分发挥校长的行政管理效能。

三、构建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协同运行的机制

有效的运行机制是促进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协同运行的纽带,需建立健全沟通、协商、联动的工作机制。在议事决策机制上,严格区分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的职能,对于 “三重一大” 事项,必须先由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再由校长组织实施;对于日常行政工作事项,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向党组织报告。在沟通协调机制上,建立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定期沟通制度,通过日常交流、专题研讨等方式,及时交换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重大问题上达成共识;同时畅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渠道,形成信息共享、相互支持的工作氛围。在联动执行机制上,党组织要支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为校长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校长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工作进展,将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通过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推动学校发展的合力。

四、健全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协同运行的监督体系

健全的监督体系是保障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协同运行的重要手段,需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在党内监督方面,学校党组织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履职情况的监督,通过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在行政监督方面,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对中小学的监管职责,通过专项检查、年度考核等方式,监督学校党组织和校长是否依法依规办学治校,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在民主监督方面,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社会舆论等监督作用,保障教职工、家长和社会公众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如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权、对校长履职的评议权,确保党组织和校长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权力滥用和决策失误。

五、分析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协同运行的实践困境及突破策略

在实践中,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协同运行面临一些困境,如部分学校存在权责划分模糊导致的推诿扯皮现象,或因沟通不畅引发的工作分歧;少数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或校长行政管理自主权受到过度干预;还有些学校监督机制执行不到位,难以有效约束权力运行。针对这些困境,需采取针对性突破策略:一是加强思想引领,通过专题学习、培训等方式,使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深刻认识协同运行的重要性,树立“一盘棋” 思想,增强协作意识;二是细化权责清单,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和校长在各项工作中的具体权责,避免模糊地带,为协同运行提供清晰指引;三是优化沟通机制,建立常态化、多层次的沟通平台,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意见充分交换,在决策前达成广泛共识;四是强化监督问责,对违反协同运行制度的行为严肃问责,确保监督体系真正发挥作用,推动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六、总结

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协同运行是完善学校治理体系的核心课题,其制度保障与实践困境的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完善制度设计为协同运行奠定基础,明确权责划分为两者履职提供依据,构建运行机制促进工作高效联动,健全监督体系保障权力规范运行,分析困境并提出突破策略则为解决实践问题提供路径。通过各方协同努力,不断优化制度保障、破解实践难题,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校长的行政管理效能,形成权责清晰、分工合理、协调顺畅、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推动中小学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依法治校,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撑,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Z]. 202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Z]. 2021 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