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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救助站中进城务工受助人员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作者

李建辉

410122198502114419 郑州市救助管理站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进城务工人员为城市发展注入活力,然而部分人员因务工困境、钱物遭遇、工资拖欠等难题陷入生活泥沼,成为救助站的帮扶对象。本文深度剖析这一特殊群体,从多维度探究受助缘由、现状及现存问题,并提出全方位的解决策略,旨在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权益,推动城市和谐稳定前行 。

一、引言

进城务工人员是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背井离乡追寻美好生活。但在城市打拼过程中,诸多因素致使部分人员生活难以为继,不得不向救助站寻求庇护。深入研究救助站里进城务工受助人员的状况,对优化救助政策、保障其基本权益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意义深远。

二、进城务工受助人员受助原因分析

(一)就业市场因素

供需不匹配:就业市场存在结构性矛盾,企业对高技能人才需求大,而进城务工人员多因技能匮乏难以契合岗位要求。比如新兴的智能制造、信息技术产业岗位,需专业技术知识与操作技能,进城务工人员因缺少相关培训,常与这些机会失之交臂,导致务工无果。就业信息不对称:他们获取就业信息的渠道有限,多依赖熟人介绍或街头广告,信息获取的局限性使其易错过合适岗位。

(二)个人能力与素质因素

大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受教育程度不高,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比较大。较低的文化水平限制了他们的职业选择,只能从事体力劳动或简单服务工作,这些工作收入不稳定且竞争激烈,一旦失去工作就容易陷入生活困境。缺少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在就业市场缺乏竞争力。

(三)社会环境因素

钱物被盗被骗:城市环境复杂,不法分子常将进城务工人员视为目标,通过盗窃、诈骗等手段骗取他们的钱物。初来乍到的务工人员对城市环境陌生,防范意识薄弱,极易成为受害者。一旦钱物丢失,便失去基本生活保障,只能寻求救助。社会支持网络薄弱:进城务工人员远离家乡,在城市中缺乏稳定的社会支持网络。遇到困难时,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帮助。与本地居民相比,他们在获取社会资源和信息方面处于劣势,面对困境时更加脆弱。

(四)工资拖欠因素

法律意识淡薄与维权途径不畅:进城务工人员大多来自农村,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知识匮乏。他们对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很多人入职时未签订正规劳动合同,或合同条款模糊,对工资支付关键内容约定不明。用人单位的不良行为:一些用人单位受经济利益驱使,故意拖欠工资。企业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时,将压力转嫁给务工人员,以各种理由拖延发放。监管机制不完善:劳动监察部门监管存在执法力度不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三、救助站中进城务工受助人员现状

(一)人员构成

救助站中的进城务工受助人员以男性为主,年龄集中在 18-45岁之间,多来自农村地区。行业分布广泛,涵盖建筑、餐饮、家政服务、制造业等领域,这些行业用工灵活但规范性不足,受助人员相对集中。

(二)救助需求

基本生活需求:受助人员首要面临基本生活问题,包括食物、住宿和医疗保障。在救助站期间,需要获得充足食物和安全住宿环境以维持生存,部分生病或受伤的人员急需医疗救助。

就业帮扶需求:多数受助人员希望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后获得就业机会,重新融入社会。他们需要救助站提供就业信息、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等帮助,提升就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

心理疏导需求:遭遇困境成为受助人员,会给他们带来心理压力和挫折感。一些人可能出现焦虑、自卑等负面情绪,急需专业心理疏导和支持,帮助调整心态、树立信心。

工资追讨需求:因工资被拖欠受助的人员,迫切希望救助站协助追讨工资,他们需要法律援助、证据收集指导以及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等方面的支持。

四、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救助政策不完善

救助标准不统一:不同地区救助站救助标准存在差异,缺乏统一规范,导致受助人员在不同地区获得救助水平不同,影响救助公平性。且救助标准制定未充分考虑受助人员实际需求和当地生活成本,可能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救助期限不合理:现行救助政策规定救助期限较短,一般为 10 天左右。对于因就业困难、工资追讨周期长等原因需长期救助的人员,短暂救助期限无法帮助其彻底摆脱困境,易形成救助恶性循环。

针对工资拖欠的救助政策缺失:现有救助政策对工资拖欠导致的受助情况缺乏明确规定和有效措施,未建立专门针对工资追讨的援助机制和资源配置。

(二)救助资源不足

资金短缺:救助站运行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拨款,但资金投入相对有限。资金短缺导致设施建设、物资采购、人员配备等方面存在不足,无法提供高质量救助服务。如部分救助站住宿条件简陋,医疗设备匮乏。专业人才匮乏:救助工作涉及多领域,需具备社会工作、心理学、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人才。

(三)救助服务单一

注重物质救助,忽视精神和能力救助:当前救助站救助服务主要集中在物质层面,对受助人员精神需求和能力提升关注不够,缺乏心理疏导、职业培训、法律知识普及等服务。缺乏个性化救助服务:进城务工受助人员受助原因和需求各不相同,但救助站实施救助时多采用统一模式,未根据个体差异提供个性化服务,导致救助效果不佳。

五、完善救助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救助政策体系

统一救助标准:制定全国统一救助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合理确定救助金额和物资发放标准,保障受助人员公平获得救助,满足基本生活权益。

合理调整救助期限:根据受助人员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救助期限。对短期困难人员给予短期救助,对因就业困难、工资追讨周期长等需长期救助的人员,适当延长救助期限并建立跟踪帮扶机制,助其逐步实现自立。

建立工资拖欠救助专项政策:制定针对工资拖欠受助人员的专项救助政策,明确法律援助、资金支持、协助追讨等具体措施,设立工资追讨援助基金,为生活困难的受助人员提供临时生活补贴。

(二)加大救助资源投入

增加财政资金投入:政府加大对救助工作财政支持力度,提高救助资金在财政预算中的比重,确保救助站有足够资金用于设施建设、物资采购、人员培训等,改善救助条件,提升服务质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通过捐赠、设立救助基金等方式参与救助工作。建立健全社会资金投入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资金公开、透明、安全使用。对参与救助的社会力量给予税收优惠和政策支持,激发其积极性。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招聘、培训等方式充实救助站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社会工作、心理学、法律等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三)丰富救助服务内容

强化精神和能力救助:在物质救助基础上,加强精神救助和能力提升服务。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受助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和干预服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课程,根据需求和兴趣制定个性化培训方案,提高就业能力和竞争力。加强法律知识普及,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尤其是针对工资拖欠维权的法律知识。

提供个性化救助服务:建立受助人员信息档案,全面了解受助原因、家庭状况、就业需求和工资拖欠情况等信息。根据个体差异制定个性化救助方案,提供精准救助服务。对于因工资拖欠受助人员,根据案件情况提供专属法律援助和追讨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