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乡村振兴的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创新路径
潘丞以
桂林学院
引言: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乡村振兴的关键力量。广西作为农业大省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但仍面临融资渠道窄,金融产品单一,风险保障不足等问题。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因此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构建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金融服务体系,对于促进广西农业现代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一、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创新的战略意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创新,成是推动广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关键支撑,体现出关键战略意义。金融服务的创新是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大驱动力,经由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精准金融支撑,能有效引领农业生产要素朝优质高效农业聚合,引导农业生产向规模化迈进,品牌化拓展。金融服务革新是强化农村发展内在动力的关键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顶梁柱,其不断发展壮大可带动农民实现增收致富目标,激起农村发展的鲜活动力,依靠对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的创新,可更优地契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对其扩大生产规模起到支撑,对经营水平提高提供强力保障[1]。金融服务革新是达成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柱,利用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便捷又高效金融服务的手段,可缩减城乡金融服务落差,人才等因子于城乡范围自由流动,拉动城乡融合协同共进。
二、面向乡村振兴的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创新策略(一)建立差异化金融产品体系
鉴于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型纷杂,资金需求呈现差异化的特质。金融机构应搭建起差异化的金融产品系统,实行精准度高的金融服务,着眼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探索,作为农民自发联合的互助性经济团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存有组织性较强、风险联合担负的属性,金融机构可探索开发合作社联保贷款的新产物,以合作社成员相互担保的途径降低信贷方面的风险,且对审批流程加以简化,提高放贷工作的效率。就家庭农场实施金融产品创新探索,家庭农场规模处于合理区间,经营灵活度高,只是往往缺少有效的抵押担保物件,金融机构可探索推出以土地经营权、农机具为抵押的贷款产品,盘活农村闲置资产,扩大融资的通道空间。针对农业龙头企业展开金融产品创新探索,农业龙头企业资金需求规模大,产业环节连贯且长,金融机构可给出产业链金融服务,将核心企业当作中心,向其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支持。
(二)构建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
作为金融业发展重要趋势的数字化转型,也是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效率提升和覆盖范围扩大的有效途径。广西应切实推动金融科技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有效应用,搭建起数字化金融服务的平台架构,组建农村金融服务综合平台,整合证券等多样金融机构资源,搭建一站式的农村金融服务平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贷款申请渠道,理财及多样金融服务。平台要拥有线上申请登记、智能甄别审批、快速给予放贷等功能,大幅提高服务效率水准,采用大数据技术改进信用评定体系,以往信用评价方式很难精确展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真实信用情形。应当采用大数据技术,诸如征信之类的多维度数据信息,设计出更科学的信用评估模型,全面运用农业生产经营相关数据,若提及土地流转信息,农用机械作业履历,诸如农产品销售的相关数据,创建专门面向农业主体的信用档案 [2]。实施移动金融服务拓展行动,鉴于农村区域网点数量少且距离远的特性,积极促进手机银行普及,诸如微信银行之类的移动金融服务形式,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用出门就能体验到便利的金融服务。
(三)完善多方合作保障机制
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需政府协作,农业经营主体等多主体携手配合,构建完备的合作保障体系,创建政府引导模式。政府要充分施展引导作用,实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展的金融政策举措,涉及税收优惠手段,风险补贴之类手段,建立起农业信贷担保的相关体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添信用支持,与此同时强化金融监督管理,防控与消解农村金融隐患,维系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格局。构建风险分摊机制,农业生产面临自然和市场风险的双重考验,仅依靠金融机构无法承担全部风险,应搭建起政府相关框架,担保机构等多元主体参与的风险分摊机制。政府可设立风险赔付基金,就金融机构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放贷引发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保险公司须拓展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维度,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范畴,给农业生产赋予更周全的风险保障体系。组建信息互通体系,创建覆盖政府部门,为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的信息分享平台,做到农业生产的达成,达成管理等各环节信息的贯通互联,政府部门宜开放相关的数据资源,向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给予数据支撑。
结语:
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向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创新属于一项系统工程,农业经营主体与各方一起积极作为。依靠建设有区分度的金融产品体系,构建起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矩阵,完善多方协同保障机制,可高效化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等系列难题,为其发展壮大筑牢金融支撑根基。众多金融从业者需铭记服务“三农”的初衷使命,抱有改革创新的进取心气,带着扎实求进的做事风格,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践里面体现新作为、收获新硕果,凭金融产业哺育乡村振兴新芽,让广西乡村彰显更动人风采,推动农民生活幸福升级。
参考文献:
[1] 孙文华,陆岷峰 . 促进共同富裕 : 搭建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普惠金融体系 [J]. 当代经济研究,2024,(03):116-128.
[2] 顾巧静,陈秀凤,李小平,等 . 大型商业银行农业全产业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模式研究 [J]. 西南金融,2024,(09):67-78.
基金项目:全国商科教育科研“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分析广西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和多样化的金融需求”(SKJYKT-2505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