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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土空间规划视角下中小城市更新现实问题及策略

作者

李杨

怀化市鹤城区征收安置事务中心 湖南怀化 418000

引言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入新阶段,中小城市在国家城镇化体系中重要性凸显,是承接大城市功能、促进区域协调及推动城乡融合的关键。中小城市更新对完善城市功能等作用显著。国土空间规划为中小城市更新带来新理念与方法,以统筹资源、优化布局、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提供了城市建设宏观蓝图和指引,同时“三区三线”划定对城市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提出了新的管控要求。但实践中,中小城市更新与国土空间规划融合存在问题,制约城市更新工作开展。所以,分析问题并探寻解决策略是当下中小城市发展的迫切需求。

一、国土空间规划与中小城市更新的内在联系

1.1 国土空间规划为中小城市更新提供方向指引

国土空间规划从宏观层面综合考量多因素,明确中小城市发展定位,引导其更新方向。如对有丰富历史文化资源的城市,定位为文化旅游型,更新围绕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和旅游配套完善等展开。在空间布局上,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和功能分区,为更新划定范围,避免盲目性,确保更新有序推进,也为功能配置提供依据,实现城市功能高效运转。

1.2 中小城市更新是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重要途径

中小城市更新聚焦存量空间改造优化,与国土空间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配置资源要求契合。通过改造老旧城区、闲置厂房等,盘活低效土地,提高土地利用价值,优化功能结构,落实资源利用目标。国土空间规划强调生态保护,中小城市更新发挥积极作用,更新中注重修复改善生态环境,构建生态网络体系,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实现生态保护目标,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国土空间规划视角下中小城市更新的现实问题

2.1 规划体系衔接不畅

2.1.1 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不足

部分中小城市开展更新规划时,对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不深入,未充分理解区域发展战略和空间布局意图,导致更新规划目标与上位规划有偏差。上位规划强调区域协同,鼓励发展特色产业,而中小城市盲目追求大规模商业开发,忽视自身产业基础与特色,难以在区域产业分工中定位。

在规划内容上,上位规划约束性要求未能有效传导。如上位规划对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有明确要求,中小城市更新规划在道路建设、交通枢纽布局等方面未有效对接,导致城市对外交通不畅,内部交通与区域交通网络衔接低效,制约城市发展。

2.1.2 自身各专项规划之间缺乏协调

部分中小城市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各专业规划缺乏系统性,城市内部交通、市政等专项规划各自为政,缺乏沟通协调机制,在城市更新中问题凸显。如老旧小区改造只注重小区内部环境改造,没有考虑同周边交通、服务设施衔接,导致生活服务设施不足等问题;交通规划道路拓宽或新建时,未考虑市政管线铺设需求,破坏既有管线,增加成本、影响城市运行;市政规划管线更新改造时,未与交通规划协同,导致道路反复开挖,影响居民生活出行。

又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与城市更新规划脱节。城市更新需增加公共服务设施,但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未跟上,导致更新区域设施配置不足或布局不合理,影响城市更新效果。

2.2 空间利用效率低下

2.2.1 存量土地盘活难度大

中小城市有大量老旧厂区和城中村,部分老旧更新空间产权分割严重,存在复杂产权问题。老旧厂区产权变更多、档案缺失,归属不清;城中村土地产权复杂,村民自建房屋产权界定模糊。产权不清使土地更新开发时各方难达成一致,阻碍项目推进。部分地块受规划限制。一些需改造区域在生态敏感区或历史文化保护区周边,更新改造难以满足保护要求,开发建设受限。

同时,中小城市财政基础及政策配套相对大城市薄弱,地方政府凑集资金能力较弱,投资者投资意愿不强,导致城市规划和城市更新的受到限制。

2.2.2 空间布局不合理

长期以来,中小城市发展缺科学空间规划引导,功能混杂严重。老城区居住、商业、工业功能区交织,工厂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商业活动致交通拥堵,降低城市运行效率。功能混杂使土地资源无法合理利用,功能区相互干扰。

此外,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未有机协调。生态空间被挤压,绿地、湿地不足,生态调节功能受限。如一些城市填湿地搞商业开发,降低雨水调蓄能力,增加洪涝风险。同时,生产与生活空间分离不合理,产业园区远离居住区,增加居民通勤成本和交通压力。

2.3 生态环境保护缺位

2.3.1 在更新过程中重开

部分中小城市更新时过于追求经济利益和短期形象提升,忽视自然生态系统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城市扩张改造中,大量山体、水体被破坏, 商随意填埋湖泊、砍伐山林,致生态平衡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历史文化资源也保护不力,许多古建筑、 古街区被拆除或改造,使城市失去独特魅力。如某中小城市百年古街为建商业街被大规模拆除重建,传统建筑风格和历史风貌消失,引发社会关注惋惜。

2.3.2 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中小城市生态基础设施薄弱,城市绿地、湿地等生态空间占比不足。规划建设中对生态基础设施重视不够,优先将土地用于商业、工业开发。很多中小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低于国家标准,缺乏大型生态公园和绿地系统,无法满足居民生态服务需求。同时,生态网络体系不完善,生态斑块间缺乏有效连接,无法形成连续生态廊道,阻碍生态系统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生物迁徙,影响生物生存繁衍。如城市小型绿地被分割,野生动物无法自由穿梭。

2.4 公众参与机制不完善

2.4.1 中小城市更新中公众参与、知情和监督权未充分保障

在城市更新过程中,一方面中小城市公众参意识、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公众缺乏参与渠道和平台,政府和开发商制定方案少征求居民意见,致方案与居民需求脱节。如老旧小区改造如不能充分考虑居民对停车位等需求, 易引发矛盾。实施过程中,公众知情权缺失,对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信息了解少,无法有效监督,些项目的质量、资金挪用等问题难以及时解决,损害公众利益。

2.4.2 缺乏有效沟通协调机制,政府、企业和公众利益诉求难平衡

政府注重城市形象与经济发展,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公众关注自身生活环境与财产权益。因缺乏沟通协调,三方利益难平衡。一些项目中,政府为引投资给企业过多优惠,损害公共利益;企业为降成本减少公共设施投入,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引发社会矛盾,阻碍项目推进。

三、国土空间规划视角下中小城市更新的优化策略

3.1 强化规划体系的衔接与协调

3.1.1 加强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对接

中小城市编制更新规划前,应组建专业团队研究上位规划要求,通过沟通、培训等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布局意图,将更新规划目标与上位规划深度融合。若上位规划强调产业协同,中小城市可结合自身产业基础明确特色产业目标。规划内容要严格按上位规划细化落实,交通基础设施对接区域交通规划,优先建设连接城市与区域交通枢纽的快速通道,优化内部交通网络;生态保护、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也遵循上位规划,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

同时中小城市应严格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方式,定期对城市更新是否符合上位规划及实施效果分析和评价,及时针对市空间品质的短板和风险对城市更新策略及方向进行调整,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3.1.2 建立健全专项规划协调机制

成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的专项规划协调小组,项目启动前组织联合评估、共同制定方案。交通规划考虑市政管线铺设需求,设计道路拓宽方案时提前与市政部门沟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根据人口规模和结构合理配置,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配套并合理布局。同时,加强各专项规划信息共享和动态调整机制,项目推进中发现规划不符或冲突,及时开会调整优化,确保各规划形成合力。

3.2 提升空间利用的质量和效率

3.2.1 创新存量土地盘活模式

针对老旧小区、厂区和城中村等存量土地产权复杂的问题,政府应成立专门的产权清理工作小组,通过查阅历史档案、走访居民、实地勘察等方式,全面梳理土地产权情况。对于产权存在争议的地块,依法进行调解和仲裁,明确产权归属。同时,制定完善的产权交易政策,简化产权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为土地的流转和开发创造条件。

在规划政策方面,对位于生态敏感区或 区周边的地块,制定差异化的规划引导政策。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鼓励采用生 区内的老旧小区、厂区,可引导其转型发展生态旅游、绿色创意产业等 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土地收储、土地置换等方式,对分散的存量土地进行整合,提高土地的规模化开发利用程度。

3.2.2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的“三生”空间划分原则,对城市现有的功能区进行全面评估和调整。对于功能混杂的区域,通过制定搬迁计划、产业升级政策等方式,逐步实现功能的分离和优化。将位于居民区附近的工厂搬迁至专门的产业园区,并对原厂区进行生态修复和功能再造,如建设为城市公园、商业综合体等。

同时,更应关注人们生活宜居、安全、幸福感,致力于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和社会氛围,合理规划生活空间,重视公共空间的改造,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面积, 在城市更新项目中,按照人口密度和分布情况,均衡配置学校、医院、 商场、公园等 让居民在短距离内就能满足日常生活需求。加强生态空间的保护和建设,划定生态保护红 地、湿地等生态空间的面积。通过建设城市绿道、滨水景观带等生态廊道,将分散的生态斑块连 构建完整的生态网络体系,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协调发展。

3.3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3.3.1 树立生态优先的理念

政府应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城市管理者、开发商和居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在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过程中,将生态保护作为重要的考量指标,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要求开发商在项目规划和设计阶段,充分考虑对自然生态系统和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制定详细的保护方案和措施。

对于历史文化资源,建立严格的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古街区等,进行全面的普查和评估,明确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在城市更新过程中,采用“微改造”的方式,在保留原有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内涵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修缮和功能提升。例如,将古街区内的部分老旧建筑改造为文化展示馆、特色民宿等,既保护了历史文化资源,又赋予其新的活力。

3.3.2 加大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政府应加大对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制定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在城市更新项目中,明确规定生态空间的占比要求,确保城市绿地、湿地等生态空间的增加。通过规划建设城市公园、植物园、郊野公园等大型绿地项目,提高城市的绿地率。同时,注重生态基础设施的布局合理性,确保城市各个区域的居民都能享受到生态服务功能。

加强对生态网络体系的构建,利用城市的河流、山脉、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设生态廊道和生物栖息地。在道路建设中,设置野生动物通道,保护生物的迁徙路线。对城市中的湿地进行保护和修复,恢复湿地的生态功能,如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等。通过加大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构建完善的生态网络体系,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4 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3.4.1 完善公众参与的制度保

政府应制定专门的城市更新公众参与法规或政策,明确公众在城市更新项目各个环节的参与权利和方式。在项目决策阶段,规定必须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且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需进行书面反馈。在项目实施阶段,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向公众公开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同时,建立公众监督渠道,如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鼓励公众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并对举报属实的公众给予适当奖励。

3.4.2 建立多元化的沟通协调平台

搭建由政府、企业、公众代表共同参与的沟通协调平台,如城市更新议事会。议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就城市更新项目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在项目规划阶段,政府和企业向公众代表详细介绍规划方案,公众代表可将收集到的居民意见和建议在议事会上提出,三方共同探讨解决方案。例如,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关于停车位的规划、公共活动空间的设计等问题,都可以通过议事会进行充分沟通,达成共识。

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线上沟通平台,如城市更新微信公众号、APP 等。通过线上平台及时发布项目信息,方便公众随时了解项目动态。公众也可以通过线上平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政府和企业安排专人及时回复和处理。线上沟通平台的建立,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提高了沟通效率,使更多的公众能够参与到城市更新过程中来。

四、结语

城市更新是推动中小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国土空间规划为其提供科学指导和框架。二者融合存在

规划体系衔接不畅、空间利用效率低、生态环境保护缺位、公众参与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制约中小城市更新推进。针对这些问题,强化规划体系衔接协调,可使中小城市更新与区域发展战略及自身规划契合,形成合力;提升空间利用质量效率,能盘活存量土地、优化布局、合理配置资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可守护生态本底与历史文化底蕴,推动可持续发展;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可调动公众积极性、平衡利益、符合居民需求。

未来,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善和经验积累,中小城市更新应探索创新模式方法。规划编制注重前瞻性与可操作性,实施中加强动态监测评估、及时调整策略,以实现有机更新,让中小城市在城镇化中焕发生机,为居民创造美好生活。

参考文献:

[1] 张宏达 . 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城市更新规划策略研究 [J]. 智能建筑与智慧城市 , 2025, (06):77-79.

[2] 张凯峰 , 李广涛 . 城市更新背景下中小城镇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