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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零售终端数字化监管模式创新

作者

叶龙飞

六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安徽省六安市 237000

在烟草行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零售终端作为连接烟草企业与消费者的关键环节,其监管工作至关重要。传统监管模式存在效率低、精准度差等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需求。随着数字化技术的飞速发展,为烟草零售终端监管带来了新机遇。通过创新数字化监管模式,可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烟草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 烟草零售终端数字化监管的重要性

1.1 保障市场秩序

烟草零售市场涉及面广、经营主体众多,传统监管方式难以全面覆盖。数字化监管能够实时监控零售终端的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经营活动,如非法渠道进货、售假等问题,有效维护烟草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合法经营者的权益[1]。

1.2 提升监管效率

数字化监管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监管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分析和处理。与传统人工监管相比,大大减少了人力、物力的投入,缩短了监管周期,提高了监管工作的效率,使监管部门能够更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动态。

1.3 促进精准营销

通过数字化监管收集的零售终端数据,包含消费者购买行为、偏好等信息。烟草企业可以对这些数据进行深入分析,了解市场需求,制定更加精准的营销策略,优化产品投放,提高市场占有率。

2 当前烟草零售终端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

2.1 信息获取不全面

传统监管模式多依赖执法人员实地巡查与零售户自主上报,信息获取途径较为单一 [2]。这种方式不仅存在明显的信息滞后性,数据完整性也难以保证——实地检查受限于人力与时间,难以覆盖所有零售终端;而自主上报易因主观因素导致信息失真或遗漏。由此带来的直接问题是,监管方难以实时、全面掌握零售终端的实际经营状态,对于那些刻意隐蔽的违规行为。

2.2 监管手段落后

一些地区在监管工作中仍沿用纸质档案记录、人工统计分析等传统模式,不仅工作效率偏低,还易因人为操作疏漏导致数据错漏。由于缺乏先进技术工具的支撑,监管工作难以突破时空限制:纸质档案查阅耗时费力,人工统计难以应对海量数据处理需求,更无法实现对零售终端经营状态的动态追踪。 这种传统模式使得监管措施往往停留在事后核查层面,难以做到事前预警、事中干预,既影响了监管的精准度,也制约了对市场风险的快速响应能力,与当前精细化监管的要求存在明显差距。

2.3 部门协作不畅

烟草监管工作涉及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等多个职能部门,但在实际运作中,部门间常存在信息壁垒与协作短板。各部门的监管数据多分散存储、自成体系,缺乏常态化的信息共享渠道,导致沟通效率低下;同时,跨部门协作机制不够健全,职责衔接存在模糊地带。 这直接造成监管工作中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而部分监管环节又可能因责任不清出现疏漏脱节。这种碎片化的监管状态不仅增加了行政成本,也削弱了监管合力,使得一些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难以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影响了整体监管效能的发挥。

3 烟草零售终端数字化监管模式创新策略

3.1 构建大数据监管平台

需对烟草零售终端的各类数据进行整合,涵盖销售流水、库存台账、许可证信息等核心内容。通过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明确信息采集的格式、维度与更新频率,同时搭建跨系统的数据接口,实现不同业务平台间的信息互通与实时交互。 这种整合模式能有效打破各系统间的信息壁垒,避免数据重复采集或遗漏,让分散在销售、库存、资质管理等环节的信息形成有机整体。统一的数据基底不仅便于监管部门全面掌握零售终端的经营全貌,也为后续的数据分析、风险预警提供了连贯可靠的信息支撑,提升监管的系统性与精准度。

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整合后的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对零售终端的经营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发出预警。例如,对销售数据异常波动、库存与销售不匹配等情况进行重点关注。

根据数据分析结果,为监管部门提供决策支持。监管人员可以根据风险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检查,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同时,企业可以利用数据优化供应链管理,合理安排生产和配送。

3.2 运用智能设备辅助监管

在烟草零售终端安装智能摄像头、传感器等设备,实时监控店铺内的经营情况。通过图像识别技术,对烟草陈列、销售行为等进行分析,及时发现违规经营行为。例如,识别是否存在销售非烟草制品、违规摆放促销品等情况。

为烟草产品贴上电子标签,利用射频识别(RFID)技术实现对烟草产品的全程追溯。监管人员可以通过扫描电子标签,查询产品的来源、流向等信息,有效打击非法渠道进货和售假行为。

开发面向监管人员的移动监管应用程序,方便监管人员随时随地获取监管信息。监管人员可以通过手机或平板电脑查看零售终端的基本信息、销售数据、风险预警等内容,实现现场执法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3.3 加强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

烟草专卖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协作配合。例如,在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中,各部门联合行动,形成监管合力。

搭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各部门可以在平台上共享监管数据、案件信息等内容,实现信息的实时更新和交互。例如,市场监管部门将查处的假冒伪劣烟草案件信息及时共享给烟草专卖部门,便于烟草专卖部门加强源头治理。

3.4 强化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

加强对监管人员的数字化技能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信息技术水平和数据分析能力。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线上学习等方式,使监管人员掌握大数据分析、智能设备操作等相关知识和技能。

烟草企业和监管部门应加大对数字化监管技术的研发投入,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技术创新。积极引进和应用先进的监管技术和设备,不断提升数字化监管的水平和效果。

3.5 完善法律法规与制度保障

随着数字化监管模式的创新,相关法律法规也应及时修订和完善。明确数字化监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为监管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例如,规定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数据采集和使用的规范等。

制定完善的数字化监管工作制度,明确监管流程、标准和责任。加强对监管数据的安全管理,保障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例如,建立数据访问权限管理制度,防止数据泄露。

4 结束语

烟草零售终端数字化监管模式创新是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提升烟草行业监管效能、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构建大数据监管平台、运用智能设备、加强部门协作等创新策略,可以有效解决当前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实现监管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和精准化。同时,要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为数字化监管模式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在未来的工作中,烟草行业应不断探索和实践,持续推进数字化监管模式创新,为烟草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李兵长 , 王俊平 , 唐淑娥 , 等 . 烟草零售终端数字化转型路径探析 [J].现代商贸工业 ,2022,43(17):66-67.

[2] 桂兵朗 , 鲍立新 , 戴声学 , 等 . 烟草专卖网格化管理中的零售终端动态评价方法研究 [C]// 中国烟草学会 2015 年度优秀论文汇编 . 安徽省望江县烟草专卖局 ; 安徽行政学院 ;,2015:2604-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