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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中存量土地再开发的利益协调机制与政策创新

作者

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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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背景下,城市发展逐渐由增量扩张转向存量优化。随着城市土地资源日益紧张,传统依赖新增建设用地的发展模式难以持续,如何通过存量土地再开发实现城市功能优化与产业升级,成为城市更新的重要课题。存量土地再开发既关系到城市空间的再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也涉及居民安置、开发收益分配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多重维度,其复杂性远超增量开发。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企业、居民和社会公众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诉求存在差异,若缺乏有效协调机制,往往会导致矛盾激化甚至项目停滞。同时,现有政策体系在存量土地再开发方面尚不完善,缺乏系统的制度支持和灵活的政策创新手段。因此,研究城市更新中存量土地再开发的利益协调机制与政策创新,不仅有助于提升城市治理能力,还能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重要参考。

一、存量土地再开发的内涵与特征

1.1 存量土地再开发的内涵

存量土地再开发是指在城市空间资源有限的背景下,通过对已使用或利用率不高的土地进行再规划、再利用与功能优化的过程。与增量开发不同,存量土地再开发更注重土地利用效率、城市功能提升与生态环境改善,强调在现有空间结构中通过更新改造实现新的发展需求。这种开发不仅包括对老旧小区、棚户区、工矿废弃地、旧厂房的改造,还涵盖低效用地、闲置地块及部分功能单一的公共用地的合理再利用。其本质是通过科学的制度安排和灵活的政策引导,提升土地的综合价值,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的统一,并推动城市发展方式由粗放型扩张转向集约型和内涵式增长。

1.2 存量土地再开发的特征

存量土地再开发具有复杂性、多元性和长期性等特征。首先,其复杂性体现在利益相关方众多,政府、企业与居民在开发目标和利益分配上存在较大差异,需要多层次的协调机制予以化解。其次,其多元性表现在开发形式和功能的多样性,不仅涉及住房改善和基础设施升级,还包括产业转型、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生态修复以及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最后,其长期性决定了再开发项目往往周期较长,政策环境、市场条件和社会诉求均可能在过程中不断变化,因此必须依托动态调整与制度保障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综上,存量土地再开发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社会治理和利益协调的综合问题,必须在科学规划、制度创新与公众参与的框架下协同推进。

二、存量土地再开发中利益协调的现实困境

2.1 政府主导下的单向决策

在许多城市更新项目中,政府作为规划与审批的主导者,常常以行政命令方式推动再开发,居民和社会组织的参与不足。这种自上而下的决策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效率,但容易忽视基层诉求,导致居民对补偿、安置和公共资源分配的不满情绪积累,从而影响项目顺利实施和社会信任度,也容易削弱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合作氛围,甚至引发矛盾激化和信任危机。

2.2 开发商逐利行为引发分配不公

开发商作为资金与技术的主要投入方,其目标通常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导向。在存量土地再开发过程中,若缺乏有效监管与利益分配制度,开发商可能倾向于优先考虑商业利益,而忽视居民安置需求与公共利益保障。这种利益失衡不仅损害了居民合法权益,也加剧了社会矛盾,甚至可能导致项目陷入僵局,阻碍更新工作的持续和整体推进,同时削弱了城市更新应有的公平性和社会价值。

2.3 居民权益保障不足与政策支持缺乏

居民是存量土地再开发的直接利益相关方,其合法权益直接决定项目的社会接受度。然而,现行政策在安置补偿、参与渠道与监督机制等方面尚不完善,导致居民在再开发中处于弱势地位。同时,政策支持体系缺乏系统性,缺少金融工具、税收优惠和法律保障,使得再开发在实践中推进困难,政策执行效果也难以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影响居民对城市更新的信任与期待,并削弱社会整体对改革措施的认可度。

三、利益协调机制与政策创新的优化路径

在存量土地再开发中,利益协调与政策创新是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的核心

首先,应建立多元共治的协商平台,推动政府、开发商、居民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决策。通过听证会、公众咨询和协商机制,增强政策透明度和决策的合法性,从而减少矛盾冲突。其次,应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将开发收益在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合理分配,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公平。政府可通过土地增值收益调节、公共资源再分配等方式保障公共利益,开发商通过收益共享机制增强社会责任感,居民通过权益补偿和长期收益分配实现共享发展。再次,应创新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支持与税收优惠的制度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存量土地再开发。通过引入绿色金融、城市更新基金和 PPP 模式,不仅缓解财政压力,还能拓宽资金来源。同时,应在法律和制度层面进行创新,明确产权界定、规范补偿标准、强化监督机制,为利益协调提供制度保障。

结论

存量土地再开发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途径,其顺利实施依赖于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与系统性的政策创新。当前实践中存在政府单向决策、开发商逐利倾向、居民权益保障不足以及政策支持缺乏等问题,严重制约了项目的推进和社会公平。通过建立多元共治平台、完善利益分配制度、创新金融与政策工具,并在法律与制度层面提供保障,能够实现政府、企业与居民的共赢格局,推动城市更新朝着更加公平、高效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未来,应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衔接,推动存量土地再开发与城市治理现代化、社会公平正义的深度融合,从而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并在更广范围内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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