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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精神固本 筑牢社会治理根基

作者

王美玲

中共黄南州委党校 811399

引言

法治,作为现代社会的基石,其有效运行不仅依赖于完善的法律制度,更离不开公民内心深处对法治的尊崇与信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培育公民深厚的法治观念成为一项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程。这不仅关系到法律的权威性与实施效果,更对社会的稳定、公平正义的实现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深远影响。本文将深入探讨公民法治观念的理论基础,剖析当前我国公民法治观念的现状,并提出培育公民法治观念的有效路径。

一、公民法治观念的理论溯源

(一)法治观念的内涵

法治观念是指人们对法律的认知、情感、态度和信仰的总和,它体现了人们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核心地位的认同,以及对依法办事原则的遵循。这种观念不仅包含对法律条文的了解,更重要的是对法律精神、价值的深刻领悟,是一种将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从本质上讲,法治观念是现代公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社会成员对公平、正义、秩序等价值的追求。

(二)重要思想家的法治理念

在中国古代,法家代表人物商鞅主张“以法治国”,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认为“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韩非进一步发展了法家思想,提出“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古代中国的法治思想与现代法治观念存在差异,但其中蕴含的对法律权威的重视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当代公民法治观念的培育仍具有启示意义。

(三)法治观念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法治观念是法治社会建设的思想根基。一个社会只有当公民普遍具备法治观念,才能真正实现法治。具体来说,首先,法治观念能够促进法律的有效实施。当公民内心认同法律,就会自觉遵守法律,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使法律能够顺利地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其次,法治观念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在法治观念的指引下,人们能够理性地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和矛盾纠纷,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避免采取暴力、无序的方式,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我国公民法治观念的现状分析

(一)取得的进步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公民的法治观念取得了显著进步。从 1986 年开始的全民普法活动,历经多个五年规划,使法律知识得到广泛传播,公民对法律的认知程度大幅提高。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在遇到问题时,能够想到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权”的意识逐渐深入人心。例如,在劳动纠纷、消费维权等领域,公民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的比例不断上升。同时,随着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发展,公民获取法律信息的渠道更加便捷,对法治事件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也不断提高,这进一步推动了法治观念的传播和普及。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公民法治观念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法治观念水平参差不齐。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公民的法治观念相对较强,而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法治观念相对薄弱。一些人在自身诉求得不到满足时,不是通过合法的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而是采取上访、闹事等方式,试图通过给政府施加压力来达到目的,这不仅影响了社会秩序,也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此外,一些人在行使权利时,忽视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存在权利义务观念失衡的问题。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

从历史文化角度看,中国传统社会长期受儒家思想影响,强调“礼治”和人情关系,法治文化相对薄弱。这种传统观念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现代法治观念的传播和深入人心。从社会经济发展角度看,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法治建设和法治教育的资源分配不均。经济欠发达地区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少,法治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影响了公民法治观念的提升。从法治实践角度看,一些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现象的存在,损害了法律的公信力,使部分公民对法律失去信任,进而影响了他们法治观念的形成。

三、培育公民法治观念的路径探索

(一)加强法治教育

1. 完善国民教育体系中的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是培育公民法治观念的长远之计。在中小学阶段,应设置专门的法治课程,编写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法治教材,采用生动有趣的教学方法,如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在高等教育阶段,应进一步深化法治教育,开设与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使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例如,对于理工科学生,可以开设知识产权法、科技法等课程;对于文科学生,可以加强宪法、民法、刑法等基础法律课程的教学。

2. 丰富法治教育的形式和内容:除了学校教育,还应拓展法治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实现法治教育的多元化。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发在线法治课程、法律知识科普视频等,满足不同群体的学习需求。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增强法治教育的趣味性和吸引力。例如,通过宣传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等道德规范,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进而增强他们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二)优化法治实践

1. 确保执法公正和司法公平:执法和司法是法治实践的关键环节,也是培育公民法治观念的重要途径。执法机关应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现象。例如,加强对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通过公正的执法和司法,让公民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公正,从而增强他们对法律的信任和尊崇。

2. 鼓励公民参与法治实践:积极引导公民参与法治实践,让他们在实践中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增强法治观念。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立法的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如通过听证会、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公民的意见和建议,使立法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参与社区治理、乡村治理中的法治事务,提高他们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1.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是法治观念的重要载体,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对于培育公民法治观念具有重要意义。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元素,结合现代法治理念,形成具有时代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场馆、法治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举办法治文化展览、法治文化讲座等活动,让公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例如,在法治文化场馆中展示中国法治发展的历史进程、重要法律文献以及典型案例等,让公民了解法治的发展脉络和重要性。

2.  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传播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开设法治专栏、法治节目,制作高质量的法治宣传作品,如法治纪录片、法治微电影等,以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向公民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同时,加强对法治事件的正面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民理性看待法治问题,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例如,对于一些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媒体应客观、公正地进行报道,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公民正确理解法律和司法裁判,增强公民对法治的信心。

公民法治观念的培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它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对于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强法治教育,完善国民教育体系中的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丰富法治教育的载体,能够为公民法治观念的形成奠定坚实的基础。优化法治实践,确保执法公正和司法公平,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让公民在实际体验中感受法律的权威和公正,增强对法律的信任和尊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