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育龄妇女生育保障政策满意度及优化分析

作者

曲火拉·叶尔木哈买提

阿勒泰市巴里巴盖乡便民服务中心

【摘要】为提高育龄妇女对生育保障政策的满意度,本文首先分析了影响育龄妇女生育保障政策满意度的相关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优化对策,涵盖经济因素,社会文化因素以及个体等多个层面,并希望借助这些有针对性的优化对策,为提高我国育龄妇女生育保障政策水平及提升育龄女性生育保障政策满意度提供一定帮助。

【关键词】育龄妇女;生育保障政策;满意度;影响因素;优化措施

【引言】育龄妇女生育保障问题是关系到人口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生育保障制度是国家为保障育龄妇女生育权利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其执行效果直接影响着育龄妇女的生活质量和生育意愿[1]。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及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现行生育保障政策面临着诸多挑战,影响了育龄妇女对生育保障政策满意度,在此背景下,对影响育龄妇女生育保障政策满意度的因素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有效的优化措施,对提高政策有效性及促进人口长期平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育龄妇女生育保障政策满意度的影响因素

1.1经济因素

经济因素是影响育龄妇女生育保障政策满意度的重要因素,在一些偏远有些地区由于经济差异的客观原因,导致生育保险金的支付额度比较低,很难满足育龄妇女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及生活费用等各种费用,造成了她们的经济压力,进而降低了她们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满意度,另外产妇生育期的薪酬水平也是影响产妇满意度的重要因素,一些企业在育龄妇女分娩时克扣工资或福利以降低用工成本,造成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大幅度下降[2]。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及比例也是影响育龄妇女经济负担的重要因素,部分地区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比较窄,甚至一些检查项目与药品以及并发症的治疗费用没有被纳入报销范围,导致育龄妇女的医疗费用较高,这无疑增加了她们的经济负担,影响了她们对生育保障政策的满意度。

1.2社会文化因素

社会文化因素也不能忽视对育龄妇女生育保障政策的满意程度,传统的生育观念仍在某些地区根深蒂固,认为生育是女人的天职,育龄妇女应该无条件地承担起家庭责任,而忽略了她们生育时所承受的生理痛苦与经济压力,这一传统观念使育龄妇女非常敏感,使其在面对生育保障政策时不能客观评估,甚至认为生育保障政策无非是为了让她们接受这一使命,甚至觉得是对她们的压迫,完全错误理解了生育保障制度的初衷。另外社会支持体系是否完善是影响女性生育满意度的重要因素,在部分地区,由于社区及家庭等社会支持体系不完善,育龄妇女在生育期得不到足够的关爱及帮助,如缺少专业的产后护理服务及育儿指导等,导致她们在生育过程中感到孤立无援,从而降低了对生育保障政策的满意度,另外缺乏社会宣传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一些育龄妇女对于生育保障政策的认识不多,不知道自己能享受到什么好处,这使得她们在实际生育过程中得不到充分的实惠,进而对生育政策产生了误解与不满。

1.3个人因素

个人因素对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政策的满意度也有显著影响,如育龄妇女受教育程度,受教育程度越高的育龄女性越能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益,能更好地评估其利弊,并能有效理解政策的含义,而文化水平较低的育龄妇女可能对政策认识不足,自身权益保护意识薄弱,易受传统观念及社会环境的影响,无法准确评估生育保障政策进而影响其满意度[3]。另外育龄女性的个人特征如年龄,职业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都对生育保障政策的满意程度有一定的影响,不同年龄或不同职业的育龄女性在生育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的问题与需求,如年轻育龄女性对生育保险金的给付额度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关注程度较高,职业女性则更关注生育期的薪酬待遇及职业发展等,家庭经济条件越好的育龄女性在生育阶段对经济支持的需求就越小,家庭经济条件越差的育龄女性对生育保障政策的经济支持就越关注。

2.提高育龄妇女生育保障政策满意度的优化措施

2.1经济支持政策的强化

为提高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满意程度,应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扶持力度,应当要适当提高生育保险金给付标准,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物价水平来合理调整生育保险金给付限额,保证育龄妇女在生育期内能得到适当的经济补偿,满足她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及医疗费用支出,还要加强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保证育龄女性在产假期间能依法享受到全额工资与各种福利,防止企业克扣工资或福利,保护育龄女性的经济利益。另外应进一步扩大偏远地区的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把一些必需的检查项目与药品及常见并发症的治疗费用都纳入报销范围,降低育龄妇女的医疗负担,增强她们的满意度。

2.2加大宣传,改善社会文化环境

改善社会文化环境是提高育龄妇女生育保障政策满意度的关键,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手册以及网络媒体等多种途径与方法,对生育保障政策的内容与意义以及实施效果进行广泛的宣传,提高育龄妇女对政策的知晓率与理解力,让她们充分认识到自己在生育期内的权利,正确理解国家出台的育龄妇女生育保障政策。另一方面也要积极促进传统生育理念的转变,提倡科学健康以及平等等的生育观,为妇女的生育权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让育龄女性在生育过程中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与理解,同时还要加强社区与家庭等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健全产后护理服务与育儿指导等服务体系,为育龄妇女提供全方位的关爱与帮助,减轻她们的生活压力与心理负担,增强她们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满意度。

2.3提供个性化政策服务

育龄女性在生育阶段的需求存在着个体差异,因此为其提供个性化的政策服务是提高其满意度的有效途径,在制定政策服务时应因地制宜,并充分考虑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以及不同家庭经济地位的育龄妇女的特点与需要,制定更加有针对性的生育保障政策,如对职业女性可考虑为其提供更加灵活的产假制度及职业培训服务,使其在产后能顺利重返职场,达到职业发展与生育平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育龄妇女,可尽可能为其争取更多的经济补助,增加医疗救助与生活补助等方面的经济支持,以减轻她们的经济负担,还可建立个性化政策咨询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地为育龄妇女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解答其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惑,增强政策的透明度与可操作性,增强妇女对政策的信任度与满意度。

3.结束语

实施育龄妇女生育保障政策,是维护育龄妇女合法权益及促进人口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但是,目前的计划生育政策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满意度有待提高,在对影响育龄妇女生育保障政策满意度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后,发现经济因素,社会文化因素以及个体因素等多个方面都是影响育龄妇女满意度的重要因素。基于此,要提高育龄妇女生育保障政策的满意度,需要采取综合优化措施,加强经济支持政策,改善社会文化环境印记提供个性化的政策服务,使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不断完善,提高育龄妇女满意度,促进人口与社会协调发展,未来笔者还会进一步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动态变化进行更多的关注,持续追踪育龄女性的需求与反馈,从而更科学有效地促进我国生育保障政策的持续优化。

【参考文献】

[1]贺丹. 以积极社会政策理念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4,(12):17-22.

[2]袁涛. 低生育率、生育权益与生育权益保障——兼论积极保障理念下中国特色生育保障体系构建[J].社会保障评论,2024,8(04):32-47.

[4]张倩,汪景怡,张冬梅,等. 三孩政策下育龄妇女生育三孩意愿的研究进展 [J]. 内江科技, 2025, 46 (07): 101-10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