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从业人员的刑事风险防范措施研究
李蝶 张一夫
1.南京银行淮安分行 2.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一姓名:李蝶,女 ;1989.6 ,江苏淮安, 汉,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法、民诉法
第二作者:张一夫,男,1991.11,江苏淮安,汉,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法.
摘要:金融行业监管出现重大变化,监管部门为解决金融从业人员刑事风险问题,强化监管制度以及规则体系,并通过不断对交叉性金融业务进行整治,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监管系统化程度,明确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为此,本文就当前金融从事人员诈骗类风险、非法集资类风险、嵌套产品风险以及牵连风险,探究金融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措施,提高金融从业人员对刑事风险的识别能力。
关键词:金融人员;刑事风险;风险防范
引言:金融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稳定性以及安全性直接影响国家经济的稳定。尤其当前金融行业蓬勃发展,金融从业人员面临的刑事风险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因此为保证金融行业稳定发展,金融从业人员坚守金融法律规范,监管机构对金融行业监管持续从严,强化金融市场约束,以整顿金融行业发展,减少金融从业人员刑事犯罪。
1.金融从业人员刑事风险
1.1诈骗类风险
金融诈骗类风险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患真相等措施,谋取公私财务等行为。而金融从业人员作为内部人员,具有内幕消息,通过对内幕消息的编撰、篡改或隐瞒,极易达到谋取公私财产的目的。利益受损一方必然通过各种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启动刑事追诉程序。而在司法实践中,利益受损一方有权以欺诈罪、违规不披露罪等提起诉讼。
1.2非法集资类风险
金融行业中非标资产种类较多,要素多,且变量大。在出现资产管理纠纷时,时常出现“穿马甲”资产的刑事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相关人员就资产的合法性、合规性、减值或估值等问题对资产进行综合评估,因每个判定维度不同,判定标准不同,资产评估和分析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一旦出现资管产品违约,金融从业人员就会被置于刑事追诉的聚光灯下,衍生非法集资类风险[1]。
1.3嵌套产品风险
嵌套产品一般来源于三、四线城市,如城商银行、城投公司等,在金融机构合作期间,可能因合作机构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底层资产受损。而地方在对底层资产受损追责期间,因涉及金融机构主体较多,会引发金融机构外溢或延伸的刑事风险[2]。 而且因犯罪行为地、犯罪管辖地和犯罪结果地不同,一些侦查机关会受到较大限制,导致资管产品逻辑混乱,金融交易账目错乱,加大金融机构刑事风险,甚至对金融从业人员进行追责。
1.4牵连风险
牵连风险是指金融行业的分业监管、资产产品嵌套方式较多,一旦嵌套期间涉及主体或产品较多,会在合作中形成较多的金融证据链条。金融从业人员在操作嵌套式金融产品时,可能因对产品结构、风险特性等了解不足而引发操作失误,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另外,嵌套式金融产品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合同条款,金融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因对法律法规了解不足而引发法律风险。
2.金融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措施
2.1增强刑事风险意识
增强金融从业人员刑事风险意识是维护金融稳定、防范金融犯罪的重要一环。首先,金融机构应定期邀请法律专家或监管部门人员为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特别是与金融业务相关的刑法条款、金融法规及监管政策等。其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在线学习平台,方便从业人员随时随地进行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学习效率。最后,对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同时,加强内部审计和合规检查,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通过案例分析、风险模拟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对潜在风险的认识和敏感度,培养风险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
2.2引导金融争议解决
出现金融产品违约后,利益受损人员可能提出诉讼或仲裁争议解决,尤其是金融从业人员热情对待的债权人,极易出现资产产品人员与债权人的争议问题,一旦产品内部优先级与劣后级出现冲突,作为资产管理人有义务就金融资产争议提出解决方案。通过举办讲座、研讨会、在线课程等方式,向金融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普及金融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对与金融争议解决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为争议解决提供法律依据。而在争议出现后,联系专门的金融争议调解机构,配备专业的调解员,负责金融争议的调解工作。
2.3关注风险项目证据形成
在金融项目确立后,首先,需要明确收集证据的目标,如识别风险点、评估风险程度、监控风险变化等。根据金融风险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需要收集的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交易记录、市场分析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其次,收集与金融风险项目相关的书面文件,如合同、协议、报告等,作为证明风险存在和应对措施有效性的直接证据。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收集和分析电子数据,如交易记录、聊天记录、IP地址等,以证明金融风险项目的相关情况。最后,对收集到的证据应及时归档和保存,以便后续查阅和使用。同时,应建立完善的证据管理制度,确保证据的长期保存和可追溯性。
2.4区分资管刑事追诉
资管刑事追诉是相关机关对过去在资产管理领域发生的犯罪行为,在有新的发现或证据后,能够证明其犯罪行为的,自法定期限内对其进行起诉,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行为。这通常涉及对资产管理人、投资顾问、基金公司等主体在资管业务中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追究。金融从业人员在进行辩护期间,要找到的具备金融背景知识与刑事犯罪知识的辩护人,在对金融业务正确解读的前提下,完成符合金融产品逻辑以及证据支持的金融叙事,向监管机关出具认定意见和司法鉴定意见。
结语:总而言之,增强金融从业人员刑事风险意识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金融机构有义务关注金融从业人员的风险操作,适当对金融从业人员提出警示,通过刑事风险防范措施的实施,有效提升金融从业人员的刑事风险意识,刑事风险预防能力,为金融行业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李志怡. 金融从业人员如何防范刑事风险? [J]. 小康, 2024, (13): 74.
[2]马志成,夏明亮. 从资管业务特点谈金融从业人员刑事风险识别与应对 [J]. 中国律师, 2023, (08): 7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