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Art and Science

浅论高中数学教学中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

作者

向秋兰麦

康定市藏文中学

数学核心素养包括:数学抽象、逻辑推理、数学建模、直观想象、数学运算和数据分析。他们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交融,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对于教师来说,核心素养不仅能够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还能够将其作为一种有效的评价标准,来检测学生在某段时间内的学习状况。由此可见,数学核心素养极为重要。数学学科核心素养是数学课程目标的集中体现,是具备数学基本特征的思维品质、关键能力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综合体现。

一、培养学生个性化思考,增强学生的数学思维探索能力

在高中数学课堂教学中,教师要积极遵守新课改的规定,要注重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性,将学生作为教学主体,从学生的角度出发设计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传统高中数学教学中,往往教师处于教学的主导地位,学生处于被动学习状态,又因为高中是学生发展的重要转折点,所以教师为了使学生能够掌握好某一知识点,理解的更加透彻,会对其进行反复讲解,但是由于此种方式没有考虑到学生的真实感受,使得学生对数学学习失去耐心,降低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使得数学课堂教学效率及质量大大降低,更不能够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养成。因此,通过对学生更加深入的指导及引领,组织学生进行自主探索,进而提升其自主探究能力。值得一提的是,自主探究能力是当今社会人才所需具备的一种极为重要的能力,能够促进学生更好的自我发展,进一步提升其数学成绩。比如:在学习有关圆锥曲线的知识时,因其部分主要题型的解题思路是先设点坐标,再将点组成直线及圆锥曲线的方程式作为切入点,进而解出正确答案。因此,教师可以根据这一特点,在学生已经能够熟练解析此种题型后,可以将题型变换,进而使其进行变式训练。简单来说,就是将原题中的一些已知条件或问题作出改变,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以此培养其个性化思考,增强其数学思维探索能力,提升核心素养。

二、结合生活实践,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参与度

数学知识来源于实际生活,又用来解决实际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因此高中数学教师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就要运用数学这一特性,将数学课堂教学结合生活实践,从学生的日常生活出发,让学生学会学习数学,学会运用数学,喜欢上数学课堂,最终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教师可以在教学过程中适当创设生活化教学情境,让学生犹如身临其境,进入到数学的学习海洋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情感。例如教师在教授“函数的单调性”时,教师就可以创设生活化情境。如钱江潮,自古称之为“天下奇观”,钱江潮是一个壮观无比的自然动态奇观,当江潮从东面来时,似一条银线,“则玉城雪岭际天而来,大声如雷霆,震撼激射,吞天沃日,势极雄豪”。潮起潮落,牵动了无数人的心。那么该怎样用函数形式来表示起和落呢?通过朴素的生活语言描述,增强学生对变化规律的理解,就可以促使教学过程更加富有趣味,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参与度。

三、引导并帮助学生进行总结、反思,提高学生的反省感悟能力

“温故而知新”。在学生学习某些知识后进行总结、反思,有助于学生进行更好的学习,通过有关实际案例可知,经常进行学习总结反思的学生,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成绩也是十分优秀。这是因为学生在总结和反思的过程中,会发现新的问题或是学习灵感,能够使其对数学知识有更加深入的理解,能够提升其自主探究能力、总结概括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久而久之,学生的综合素养能够得到有效的提升。因此,教师在进行数学教学时,可以引导并帮助学生进行总结、反思,提高学生的反省感悟能力。比如:在学习诱导公式时,教师可以将其知识点编成口诀,像是“奇变偶不变,符号看象限”等,虽然学生能够熟记这些口诀,但是在实际运用时,学生做题的出错率还是较高,所以教师可以采用小组合作教学方式,让学生以小组的形式对出错原因进行总结,并要反思怎样才能够熟练应用,而且还不会出错。通过此种小组探究式的总结及反思,不仅能够使学生熟练运用诱导公式,还能够在此过程中提升其反省感悟能力。

综上所述,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也是高中数学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今后的数学课堂教学中,教师就要不断改革自身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将课堂主体归还于学生,积极运用各种有效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还要对教学目标进行细分,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培养学生个性化思考,增强学生的数学思维探索能力;结合生活实践,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参与度;还要引导并帮助学生进行总结、反思,提高学生的反省感悟能力,进而提升数学课堂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参考文献

[1]胡凤娟,吕世虎,王尚志.高中数学课程实施中面临的关键问题研究—基于全国 3964 位教师的调查[J].当代教育与文化,2018,10(05):35-41.

[2]徐玉庆.中小学数学课程标准衔接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视角[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8,32(08): 75-8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