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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ntier Technology Education Workshop

大数据时代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的预防研究

作者

杨晓勇 宋建国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010051

中图分类号: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犯罪尤其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全球范围内日益增多。大学生作为网络的高频使用者,逐渐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主要受害者。电信网络诈骗具有隐蔽性强、实施成本低等特点,给社会秩序和个人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特别是在大数据环境下,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传播更加便捷,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对目标进行精准诈骗,使得大学生群体容易成为受害者[1]。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具有重要意义。

1 大数据概述

国家大数据战略于2015 年10 月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首次提出。2016 年 2 月中国第一个国家级的大数据处理综合试验区在贵州省建立。在大数据时代,全国各地正在建造数据化、智能化公安工作,提高对大数据技术应用的重视。大数据作为一门市场语言,代表的是一种理念、一种问题解决思路,一系列技术的集合。应针对大数据电信网络犯罪,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制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发生[2]。

2 大数据时代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的现状与危害

2.1 现状

近年来,高校大学生频繁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量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这些诈骗行为所采用的手段日益翻新,极具迷惑性和隐蔽性。其中,虚假兼职、网络贷款和钓鱼网站等诈骗方式尤为常见,它们以高薪招聘、低息贷款、系统升级等名义,诱导大学生泄露个人信息、转账汇款或下载恶意软件,从而实施诈骗。这些诈骗行为不仅对大学生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如被骗取学费、生活费等,更为严重的是,还会给受害者带来深远的心理创伤。受骗后的大学生往往会产生自责、羞愧、焦虑等负面情绪,甚至因此陷入抑郁状态,影响其正常的学习和生活[3]。

与此同时,电信网络诈骗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破坏了网络空间的法治秩序,挑战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大量的诈骗案件也消耗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包括警力资源、司法资源等,给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电信网络诈骗的蔓延也加剧了社会信任危机,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基础。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的预防和打击力度显得尤为重要。不仅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政府、高校、社会各界以及大学生自身的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诚信的网络环境。

2.2 危害

电信网络诈骗作为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影响远超过对大学生财产的侵害。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诈骗行为直接侵犯了大学生的财产权益,违反了我国保护公民财产权的法律规定。更令人担忧的是,诈骗过程中常常涉及个人敏感信息的非法获取和泄露,这违反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条款。这种信息泄露不仅可能使受害者的隐私权受到侵害,还可能让他们面临身份盗用、金融欺诈等更为严重的法律风险。

电信网络诈骗的肆虐也严重破坏了网络环境的公平与正义。诈骗者借助网络平台进行欺诈活动,扰乱了网络秩序,违反了网络安全法规,损害了网络空间的法治原则。长期而言,这种行为的扩散会破坏网络交易中的信任基石,对网络经济的稳健发展造成威胁。在此基础上,还会对社会稳定与和谐产生负面的影响[4]。同时,诈骗犯罪的增加加剧了社会不安定因素,破坏了法治环境,甚至可能引发更广泛的社会问题。

3 大数据时代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的预防

3.1 出现数据真空,信息获取监管难

网络犯罪呈现出多发的态势,网络基于平等的开放性,信息传输的即时性,时空交流的压缩性,作为现代大众传媒的主要手段之一。网络的兴盛带来了大数据的时代,即以最高效的处理手段,在数据量大,结构繁杂的各类数据中做出规律而明确的判断,其主体的大数据具有数据多样化,快速化,多量化,价值密度低等特点,数据过多过杂,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真空地带的出现让有关单位很难监管。

信息社会最显著的特征是信息创造价值[5]。随着近年互联网的飞速普及,人们通过互联网发生社交、购物等活动时,均会留下大量的身份和交易信息。在线上,大数据会记录下个人的上网痕迹,分析出个人的喜好和兴趣,犯罪分子运用成熟的算法和技术在网上获取海量数据,对数据进行挖掘后,对目标的情况就会做到了如指掌。在此基础上提前精心设计好诈骗策略,进而实施各种网络诈骗。在线下,一些掌握信息源的机构或个人,为了谋求非法利益和获取利润,通过线下交易倒卖个人信息,导致大学生个人信息从源头泄露。虽然相关职能部门在防范电信诈骗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金融监管部门出台办法限制开卡数量,通讯部门限期手机实名制等取得了实效,但仍有一些网络通讯商、银行金融机构等为了招揽客户,对各类假名登记、申办业务行为听之任之。加之信息过多过杂,难免存在信息“真空”,总有监管不到的地方,这就给了犯罪分子巨大的操作空间,造成了“敌方在暗,我方在明”的局面。

3.2 犯罪门槛低,拒绝高收益诱惑难

与传统的犯罪不同,电信网络诈骗是隐形的,犯罪分子不需要将自己暴露在被骗者面前,只需一台电话或一部手机,然后再编造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就可以实施诈骗。大多大学生受害者被骗后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被谁骗了,骗子长啥样,这就使犯罪分子避免与受骗对象面对面接触交流而产生紧张或恐惧心理,对实施犯罪更加游刃有余,就算目标失败也不会留下任何蛛丝马迹,进而转向下一个诈骗对象。通过大数据和互联网,诈骗分子可以打破时间空间限制,对任何人进行诈骗,不需要出现在你眼前,省去了路程、时间和空间的难度,大大降低了诈骗犯罪的门槛。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说明了犯罪带来的收益值得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公然挑战法律的权威。在诈骗实施活动中,几个电话或者几条短信,或者自己垫付上几元钱就能获取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回报,“利润率”数额之大让人“心动”,悬殊的收益付出比让犯罪分子敢于“冒险”,这就是打击一批,仍有一大批犯罪分子的原因。尤其对部分原本收入低、经济条件差、生活压力极大的人,或部分无稳定工作、对现实不满意的人来说,在巨大利益数字的诱惑下,难免会误入歧途,置身诈骗。

此外,不光犯罪分子有着逐利的心态,也有很多大学生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很多大学生对此类犯罪有所了解,但是认为电信网络诈骗离自己很遥远,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目前电信网络诈骗中最多的就是杀猪盘诈骗,而杀猪盘诈骗正是最能体现出民众逐利心理的类型,这与部分大学生爱占小便宜息息相关,所谓“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甚至可能是丢掉了父母一辈子的血汗钱。

3.3 相关立法滞后,公安机关打击难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诈骗及各种类型都进行了明文规定,但是相关司法解释未对电信网络诈骗作出有针对性的细化规定,现有措施可操作性不强,无法适应新型电信诈骗的立法需要,同时对个人数据保护方面的措施也不明确,较为笼统,导致虚假信息泛滥,电子支付漏洞等为不法之徒利用,给公安机关打击查处带来巨大困难。

每当有大学生被诈骗后,第一时间都是选择报警,然后公安民警对其进行笔录询问,根据事情具体情形决定是否立案,但因为各种情形,符合立案标准的也难以将财物追回。首先,在作案工具上,电信网络诈骗中犯罪分子使用的电话号、手机号等,均是非自己实名申请,电话号码都是进行加密后再拨打的,公安机关无法准确定位犯罪分子身份信息,大大加大了犯罪打击难度。同时,诈骗后的洗钱环节,所使用的银行账户通常都是犯罪分子在网上购买或虚假申请而来,欺诈购物的电商平台账户通常也为虚假或匿名申请而来,所使用的微信支付宝都是未实名认证的,这大幅增加了犯罪侦查取证难度。

此外,电信网络诈骗通常涉及跨境,犯罪分子和受害者通常不在同一个国家或地区,而跨境案件的侦查,受制于各国司法制度等方面的差距而存在种种障碍,即使能够调查,跨境案件的调查成本往往大幅超过受骗金额,若诈骗金额涉及上亿元,也需要公安部成立专案组赴境外进行调查、抓捕,一般的省市没有这样的实力支撑。同时,诸多案件中,犯罪分子甚至在境外使用 VPN 代理上网实施诈骗,无法准确获取其 IP 地址,使公安机关无法弄清楚其具体犯罪实施地,存在诸多打击难题。

4 大数据时代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的预防对策

4.1 扩大宣传范围,打好宣传主动战

由于打击难和追回金额少等原因,当下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对策还是以预防为主,只有增强全民反诈意识,熟悉各种诈骗手法,形成“人人懂诈骗、人人讲诈骗”的风气,犯罪分子才无计可施,可以在源头上切断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反诈,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注重覆盖宣传。组织警力集中开展“走进高校”反诈宣传行动,联合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党员干部、积极分子、网格员以及工作人员开展“扫楼行动”,逐校开展上门宣传,最大限度扩大宣传受众面,切实增强大学生的防诈意识、识诈本领和反诈自觉。同时,举办反电信诈骗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实现“小手拉大手”的宣传效果。在校园中张贴宣传标语,提高防骗能力。二是拓宽宣传渠道。在继续推广国家反诈中心 APP 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新兴自媒体传播快、受众面广的优势,开展“进网入群”活动,建立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定期发布防范电信诈骗犯罪要领、典型案例等信息,也可以在大学生日常接触到的事务中掺入反诈标语,比如快递、外卖、反诈口罩等。

4.2 构建防范网络,打出防范全面战

电信网络诈骗的特点决定了打击该行为还得通过网络和大数据,需要对症下药,利用网络大数据研判,公安机关与各相关单位进行合作,多元化打击网络诈骗。一是强化情报研判,汇总分析锁定作案规律。通过警综平台对属地发生的各类通讯网络诈骗警情和案件集中进行分析研判,从发案部位、受害主体、作案手段等角度进行分类归档,总结发案特点,标注重点要素,有条不紊开展信息比对、案件串并,确定包含招嫖诈骗、裸聊诈骗、刷单诈骗和购物诈骗等在内的常见多发通讯网络诈骗案件类型,及时发布打防犯罪预警通报,并指导辖区各派出所及相关部门开展针对性防范宣传。二是强化协同打击,长线警营建立多警联动。各单位紧密协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全局上下齐心协力的浓厚氛围,始终保持对电信诈骗犯罪的严打态势。明确刑侦部门重点加强案件侦查工作,治安、社区切实做好摸排工作,情报专班及时查明涉案手机及电脑的归属地、使用地、IP 地址等相关信息。刑侦部门与相关金融单位畅通协查渠道,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有效促进案件侦破。三是强化追赃挽损,打破壁垒扩大区域效能。将追赃追缴工作前移,组织收网破案的同时,同步开展追赃工作,将电信诈骗案件的下游“产业链”纳入打击整治范畴,积极敦促一般违法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主动退赔。针对电信诈骗手段不断升级、涉及范围不断扩大的问题,立足辖区诈骗发破案的实际需求,迅速采取行动,建立跨区域合作机制,通过远程通信联络,互通情报,提供协助,多点发力为案件侦破奠定良好基础。

4.3 加强数据监管,完善相关立法

在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和财产都被网络技术处理为一系列的电子数据,刑法须突破传统思维,重视数据犯罪对原有数据信息保护体系的全面切入。目前很多网络诈骗都缘起于数据泄露和非法数据交易,个人隐私受侵犯严重,但是刑法中关于信息的规定只是针对非法倒卖公民信息、利用公民隐私信息等,打击对象只是限于行为人,立法应从源头上对非法收集、贩卖、传播、使用大数据的黑客和监守自盗、非法牟利的大数据从业人员及企业从严从快打击,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力。同时,对网络公共数据,在允许挖掘、使用的前提下,要求数据使用者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谁挖掘使用谁负责,政府应立法规范使用者,对于未尽监管责任的个人和单位,应负责追责、惩戒。

5 结语

综上所述,大数据时代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更为复杂的作案条件,也为打击和预防此类犯罪带来了挑战。在此背景下,大学生群体由于其较高的网络依赖性和相对较低的防范意识,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高风险对象。因此,推动全社会的反诈骗意识、加强大数据环境下的信息监管、完善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多方协作,加强大数据技术在打击电信诈骗中的应用,以及加强对大学生群体的防范教育,可以有效降低电信诈骗的发生率,维护网络空间的法治秩序和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 李欣.大学生网络诈骗的心理诱因及防范措施研究[J].法制博览,2024,(32):142-144.

[2] 杜小 敏, 陈勋 玮. 高校 辅导 员开展 防范 校园电 信网 络诈骗 策略 研究 [J]. 大学,2024,(31):176-179.

[3] 石媛.心理分析视角下大学生陷入网络诈骗的原因和防范措施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24,45(21):242-244.

[4] 阮佳蒂,叶欣楠,叶卫树.高校电信网络诈骗案研究与启示——六所高校数据对比与分析[J].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4,23(03):77-82.

[5]李浩.大学生网络防诈骗意识调查及预防机制的研究——以石河子大学为例[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24,(09):108-110.

课题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2023NGHZX-ZH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