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有效融合机制研究
朱冰冰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 466000
在高等教育蓬勃发展、高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推进的当下,确保高校运行的清正廉洁、规范高效,已然成为关键议题。巡察监督作为高校内部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肩负着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防范风险的重任,然而,高校治理生态的复杂性决定了单一监督力量难竟全功,亟需整合多方资源,达成监督合力。
一、高校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有效融合的现实困境
(一)监督力量分散,协同效应难以发挥
一方面,高校的巡察监督力量的分工虽然有其合理性,但缺乏有效的整合机制,导致各监督部门在工作中往往各自为政,无法及时共享,部分问题可能被遗漏或者重复检查,影响了监督的整体效率。另一方面,高校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的有效融合还面临信息不对称的困境,巡察组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往往缺乏与其他监督部门的及时沟通,监督成果不能及时共享,导致了监督工作的效率降低,影响了监督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二)监督领域重叠,监督疲劳现象突出
一方面,基层单位常常面临多重监督的压力,不同的监督部门在短时间内多次开展检查工作,导致基层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疲于应对,难以专注于实际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另一方面,监督成果的反馈机制也不够畅通,巡察监督结束后,巡察报告往往提交给党委,但如何将监督成果转化为具体的整改措施,其他监督力量的参与和跟进不够积极,影响了监督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
(三)基层治理复杂,监督融合难度增加
现代高校内部不仅涉及到党政领导班子、院系管理层、教师群体、学生组织等多个层级和主体,还包含了复杂的科研项目管理、财务资金流转等专业领域,这些复杂的管理对象和监督对象,进一步增加了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融合的难度。
二、高校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有效融合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监督体系分散,监督融合机制不完善
虽然高校内部已经设立了纪检、审计、信访等多个监督机构,但分散的监督体系缺少统一的规划和统筹,缺少有效的协调机制,导致监督融合难以顺利推进。还有的学校各监督单位各自为战,组织人事部门、宣传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部门等缺乏协调,没有形成合力。另外,当前高校内部的监督信息化水平较低,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健全,导致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之间的信息交流不畅,无法实现监督成果的实时共享。
(二)监督资源不足,专业化监督力量薄弱
在高校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的融合过程中,监督资源不足和专业化监督力量薄弱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巡察组往往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导致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足。此外,高校的监督资源分散在多个部门,巡察组在监督过程中难以充分调用其他监督力量的资源,监督资源的不足直接影响了巡察工作与其他监督力量的有效融合。
(三)责任归属模糊,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
在现行的监督工作中,巡察监督和纪检、审计等监督力量往往各自独立进行工作,缺乏统一的监督考核机制,导致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没有明确的考核指标,责任归属不清晰,影响了监督融合的有效性。此外,监督工作结束后的整改落实环节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没有得到充分的跟踪和落实,导致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三、高校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有效融合机制的优化路径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有效融合的自觉性
1.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
高校领导干部不仅是监督对象,更是监督力量的支持者。因此,提升领导干部对融合工作的思想认识,是推动监督工作的关键。高校领导干部应当深刻认识到,巡察监督不仅仅是发现问题、查处违纪行为,更重要的是通过发现问题来促进高校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高
校事业发展的双赢。
2.加强监督人员的思想引领
监督人员具备全局意识和系统观念,他们不仅需要了解巡察监督的专业知识,还需要熟悉其他监督机制的特点和操作方式,以便在工作中做到协同合作,形成合力。此外,监督人员还应树立服务意识,将监督工作与服务高校的长远发展相结合,避免简单机械地进行监督。
(二)健全制度规定,增强有效融合的约束性
1.完善监督融合制度体系
高校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制度规定,明确巡察监督与纪检、审计、财务监督等其他监督力量之间的职责分工和合作方式。另外,制度规定应当涵盖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监督计划的制定、监督工作的实施、监督结果的运用和整改落实的跟踪等。通过制度上的规范化和流程化,各类监督力量能够在统一的框架下开展工作,避免因为缺乏制度保障而出现的职责不清、合作不畅等问题。
2.制定监督信息共享制度
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的有效融合离不开信息的共享,需从技术层面探索整合和共享监督成果的方式,促进监督信息与资源融通共享。通过建立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各类监督力量能够及时获取监督工作中的关键信息,避免信息孤岛现象的发生。另外,信息共享的内容应当包括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的整改建议等。
(三)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有效融合的实效性
1.建立监督联动机制,推动协同合作
高校纪委要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协助党委当好领导者、组织者,以“两个责任”相统一引领带动其他各监督主体当好参与者、实践者,形成协同协作、常态长效监督合力。
2.完善整改反馈机制,推动问题解决
在推进巡察监督同其他监督力量融合期间,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即时反馈,随即搭建整改跟踪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持续跟进,保障问题逐一妥善化解,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
3.强化监督成果运用,提升监督实效
监督人员发现问题后,应定期向高校领导层汇报监督成果,同步附上兼具针对性与实操性的改进建议及方案。借助监督成果的有效运用,高校得以持续性优化内部管理机制,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提供坚实支撑。
(四)共享巡察成果,增强有效融合的深入性
1.管理信息,了解整改进展
实现巡察成果的高效共享,高校应当搭建一个信息化的共享平台,这一平台不仅用于汇总和存储巡察成果,还应具备信息传递和查询功能。共享机制的建立需要明确具体的共享内容与范围。在共享巡察成果时,高校必须建立严格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数据加密、权限控制等措施,以防止信息泄露或滥用。同时,应当制定信息共享的相关规范,确保信息在合规、安全的环境下进行传递和使用。
2.共享经验,推动问题解决
定期组织巡察成果的经验交流活动,是推动整改经验共享的重要方式。通过专题研讨会、经验分享会等形式,邀请相关部门和人员分享整改经验。面对面的交流能够促进各类监督力量之间的互动,推动整改经验的传播和应用,提高问题解决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黄存金.健全新时代高校巡察协作配合机制的思考[J].中国高等教育,2022,(12):51-53.
[2]谭敏,莫坷,邵华.高等学校监督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J].大学教育,2020,(08):189-191.
[3]余斌.新时代高校巡察工作理念和路径创新研究[J].中国高等教育,2023,(22):5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