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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eral Arts Research

以学促行,以行践学

作者

张阳

新疆拜城县七彩花幼儿园 842300

引言

《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该法对幼儿园的办园标准、教师资质、保教质量、 面提出 前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幼儿园教师作为直接实施者,必须深 然而,目前部分幼儿园教师对法律的理解仍停留在表面,缺乏系统化 习模式,帮助教师“学深、悟透、做实”《学前教育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教育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幼儿园教师的实际工作需求,提出“以学促行,以行践学”的学习模式,旨在促进教师的法律素养与专业能力同步提升。

一、《学前教育法》对幼儿园教师的核心要求

(一) 幼儿权益保障的法定职责

法律明确学前儿童依法享有生命安全、人格尊严、平等教育等核心权利,教师需建立 “权利保障优先”的教育理念。在安全防护方面,要落实每日晨检、活动场地隐患排查等制度,如户外活动前必须检查器械牢固性,高温天气调整活动时长;在人格尊重方面,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对特殊需要幼儿给予平等关注,如为语言发展迟缓幼儿提供个性化沟通支持;在机会平等方面,确保每个幼儿都能参与集体活动,不得因家庭背景、能力差异设置参与门槛。

(二)科学保教的实施规范

法律严禁学前教育小学化,要求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教师在教学内容选择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如通过“超市角色扮演”的游戏,让幼儿在游戏中渗透数的概念,而非机械式的背诵加减法;在方法运用上,采用观察、引导、支持等策略,如记录幼儿游戏中的探索行为并提供适宜材料;在评价方式上,注重过程性记录,运用成长档案袋收录幼儿作品与观察记录,替代传统纸笔测试,同时要建立“保教并重”意识,将生活照料、健康护理与教育活动有机结合。

(三)职业行为的底线准则

法律明确教师需遵守职业道德与专业规范。在日常行为中,要做到言行文明,避免使用侮辱性语言;在信息保护方面,妥善保管幼儿健康档案、家庭信息等敏感数据,不得随意转发幼儿照片至社交平台;在家园共育中,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如幼儿受伤后需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说明情况,定期召开家长会通报班级保教计划。同时要主动参与专业培训,每学年完成规定学时的法律知识与专业能力培训。

二、“以学促行,以行践学”学习模式的构建策略(一)建立多元化学习渠道

幼儿园构建多维度法律素养培育体系,通过分层设计提升教师依法执教能力。可通过场景化专题培训按法律模块设置主题,结合真实案例模拟事故处理流程,现场演练操作规范,邀请妇幼保健院专家解读幼儿健康保护条款,结合季节性传染病预防等实际工作需求讲解法律要求,强化法律应用认知。 同时搭建线上自主学习平台,将法律条文拆解为“每日一法” 微课程,配套幼儿园真实场景短视频进行直观解读,建立电子学习档案记录教师学习时长、笔记心得等数据,设置“法律知识闯关”小游戏强化记忆。 将法律学习融入日常教研,在每周集体备课中同步开展合规性审查,对照法律条款规范教学实践。例如定期举办“法律视角下的教育行为反思”主题沙龙,组织教师分享日常法律困惑并共同寻找解决方案,促进法律意识与教育实践融合。并推行《法律实践反思周记》制度,要求教师每周记录教育场景并对照法律条款分析合规性,每月评选“依法执教案例”汇编成园本教材,形成“学习-实践 -反思-提升”的闭环培育机制。

(二)多元举措实践转化机制

通过多元举措深化法律实践应用,提升保教工作合规性,在案例教学深度剖析环节,建立涵盖正面、反面及争议类别的案例库,每个案例配套法律条款链接、行为修正建议等分析模块,组织教师分组讨论并形成处理方案,强化法律条文的实践转化。 在情境模拟实战演练设置典型教育场景开展角色扮演,教师在不同情境中需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专业应对与处置,重点演练应急处置与家长沟通的法律要点,演练后由法律顾问点评话术规范性与处置合规性,优化实际操作流程。 园本化实践项目以“法律护航保教质量”为主题,组织教师分组修订园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完善安全检查细则,明确不同周期的检查清单与责任到人制度,开发涵盖活动组织、材料安全、家园沟通等内容的班级法律自查表,要求教师每日下班前完成自查,形成常态化法律合规保障机制。

同时构建多维度学习成效实践转化路径,将法律学习成效融入日常工作各环节,例如,班级环境创设中设置“我们的权利”主题墙,向幼儿传递法律保护意识;一日活动中运用“法律口诀”规范行为;家园工作中发放“依法育儿手册”,宣传家长义务条款并签订“家园共育责任书”。每学期开展法律实践成果展,展示教师编制的“班级安全管理流程图”“家长沟通话术指南”等实用工具,实现法律学习与保教实践的深度融合。

(三)构建系统化学习体系

幼儿园建立全方位法律学习机制,助力教师法律素养系统提升,可设置阶梯式学习进阶,按入职年限分层推进。基础阶段为入职一年内的教师,以法律框架与核心条款为学习重点,通过“法律基础知识达标测试”筑牢理论基础;入职二至五年的教师为提升阶段,着重强化案例分析与应用能力,完成“法律实践案例集”编制;入职五年以上的教师为骨干阶段,承担园本培训职责,负责开发法律培训课程。各阶段均设定清晰的能力指标与考核标准,构建渐进式成长体系。 同时建立闭环式“三维度评价”反馈体系,知识维度通过季度笔试检测条款掌握情况;技能维度借助情境测试评估实践运用能力;态度维度结合家长问卷与幼儿观察记录考察日常行为表现。评价结果与绩效考核关联,对连续表现优秀者授予“依法执教示范岗”称号。为保证 长效化学习,制定三年法律学习规划,明确每年学习主题与目标,建立“法律学习积分制”,积分可兑换培训机会、专业书籍等资源,定期公示积分排行,营造良性竞争氛围,保障法律学习常态化开展。

结论

《学前教育法》的实施为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构建“以学促行,以行践学”的学习模式,能够有效促进教师法律素养与实践能力的同步提升。本文提出的多元化学习渠道、实践转化机制及系统化学习体系,既符合《学前教育法》的核心要求,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帮助教师将法律条文内化为教育行为,确保学前教育依法依规开展。未来,幼儿园应进一步完善学习机制,强化法律学习与实践的深度融合,推动学前教育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切实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前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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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慧娟.依法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之径[J].人民教育,2024,(22):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