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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eral Arts Research

农村房地确权登记中的权属冲突与协同治理

作者

李真真

山东省地质测绘院 山东省济南市 253400

引言

农村房地确权登记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的关键环节[1]。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2],但实践中,历史遗留产权交叉、宅基地与房屋权能分离、多主体权益主张重叠等权属冲突频发[3],不仅影响登记效率,更直接关系农民权益保障与农村社会稳定。现有研究多聚焦单一冲突类型或制度层面分析,对冲突表现、成因与治理路径的系统性探讨不足。本文拟从冲突表现梳理、成因解析、治理路径设计三个维度展开研究,通过揭示冲突的内在逻辑,提出可操作的协同治理方案,为规范农村房地确权登记流程、促进产权关系清晰化提供理论支撑,对推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现实意义。

一、农村房地确权登记中权属冲突的主要表现

农村房地确权登记作为明确产权归属、保障农民权益的关键环节,实践中常因多重因素引发权属冲突。具体而言,冲突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典型形式:其一为历史遗留的产权交叉问题,因不同时期土地政策调整、登记管理疏漏等原因,部分农村房屋与宅基地的权属登记存在交叉重叠,比如早期按家庭人口分配的宅基地与后期分户新建房屋的产权界限未及时更新,导致同一地块出现多份权属主张;其二是宅基地与房屋权能分离引发的矛盾,由于宅基地所有权归属村集体与房屋所有权归属农户的权能边界模糊,当涉及拆迁补偿、流转交易等场景时,易出现“房随地走”与“地随房走”的规则冲突,农户对房屋的处置权与集体对宅基地的管理权难以协调;其三是多主体权益主张的重叠,除传统的农户家庭内部成员外,外嫁女、返乡落户人员等特殊群体常基于户籍变动、继承协议等依据主张同一房地权属,而现行登记规则对这类特殊情形的覆盖不足,进一步加剧了权属确认的复杂性。这些冲突不仅影响登记效率,更直接关系到农民财产权益的保障与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农村房地确权登记权属冲突的成因解析(一)制度层面:权能界定与程序规范的模糊性

农村房地权属冲突的根源之一在于制度设计的模糊性。首先,宅基地“三权分置”(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权能边界在政策文本中尚未完全细化,比如所有权的集体管理权限、资格权的成员认定标准、使用权的流转限制范围等缺乏明确界定,导致实践中集体与农户、农户与第三方在权益主张时易产生规则冲突。其次,登记程序规范存在缺失,现行政策对调查环节的测量精度要求、公示环节的异议处理时限、确认环节的多部门协同机制等关键步骤未形成统一标准,程序执行的随意性直接加剧了权属争议的复杂性。

(二)实践层面:基层执行与主体认知的差异性

基层执行难题与主体认知偏差共同放大了权属冲突。一方面,测量技术标准不统一与历史资料缺失制约了确权基础。不同时期采用的测量工具导致数据误差,而部分村庄因档案管理疏漏,早期宅基地分配台账、房屋建设审批记录等关键资料缺失,使得确权缺乏可靠依据。另一方面,主体认知差异加剧了矛盾:村民受教育水平与信息获取渠道限制,易对“房地一体”登记政策产生误解;村集体作为协调主体,部分干部因法律知识不足或宗族关系影响,在调解家庭内部或跨户权属争议时难以保持中立,进一步激化冲突。

(三)利益层面:多元主体诉求的非均衡性

权属冲突的深层动因在于多元主体利益诉求的非均衡性。村民个体更关注财产权益的最大化,例如在拆迁补偿中倾向于扩大房屋面积认定范围;村集体需平衡集体资产保值与成员权益分配,可能在权属确认中倾向于限制个别农户的过度主张;乡镇政府则以政策落地效率与社会稳定为优先目标,有时为快速完成登记任务,对复杂争议采取“搁置处理”方式,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三方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居住保障需求、管理责任承担等核心利益点上的分歧,使得权属确认难以达成共识。

三、农村房地确权登记权属冲突的协同治理路径(一)完善制度规则,明确权能边界与程序标准

解决权属冲突的基础在于制度规则的清晰化。首先,需细化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权能清单,明确所有权的集体管理范围、资格权的成员认定标准、使用权的流转限制条件,避免因规则模糊导致权益争夺。其次,统登记程序操作规范,对调查环节的测量精度、公示环节的异议处理时限、确认环节的多部门协同机制作出具体规定,减少程序执行的随意性。最后,建立历史问题分类处理规则,针对产权交叉、资料缺失等不同类型的历史遗留问题,分别制定“补充证据认定”“协商调解确权”等差异化解决方案,为基层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引。

(二)构建协同机制,强化多元主体参与与协作

权属冲突的化解需依赖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 方面,建立“村民协商—村集体统筹—政府指导—第三方支持”的分层协作机制:村民通过 内会议 或相邻权属争议;村集体发挥熟悉村情的优势,统筹协调跨户矛盾并初步审核权 序监督,对复杂争议提供法律指导;引入律师、测绘师等第三方专业 术支持。另一方面,明确各主体的职责分工:村民需如实提供权属证明材料 及时上报难以调解的争议,政府需确保程序合法合规,第三方需对专业结论的 确性负责,通过权责清晰的协作提升冲突化解效率。

(三)健全保障体系,提升冲突预防与化解效能

预防与化解冲突需配套完善的保障措施。首先,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村民大会、入户讲解、案例手册等方式,向农民普及“房地一体”登记的政策内涵,减少因认知偏差引发的权属争议。其次,建立动态监测预警机制,由村集体定期排查宅基地使用现状,重点关注分户新建、继承赠予等易引发冲突的场景,对可能出现的权属争议提前介入调解。最后,完善行政调解与司法衔接渠道,对村集体调解未果的争议,由乡镇政府设立专门的权属调解委员会进行行政调解;对调解失败的案例,畅通司法诉讼通道并简化立案程序,确保农民权益通过合法途径得到保障。通过“预防—预警—化解”的全链条保障,从根本上降低权属冲突的发生概率与解决难度。

结语

本研究系统揭示了农村房地确权登记中权属冲突的表现形式与内在成因:冲突主要表现为历史遗留产权交叉、权能分离、多主体主张三类问题,其根源在于制度规则模糊、基层执行差异与多元利益分歧。研究提出的“制度完善—机制协同—保障健全”治理框架,既回应了理论层面关于农村产权冲突化解的系统性需求,也为基层实践提供了可操作的路径指引,较以往单一维度的对策研究更具综合性。在现实应用中,该框架有助于减少权属争议、提升登记效率,对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但需注意,不同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本研究提出的治理路径在具体实施中需结合地方实际进行调整。未来可进一步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探讨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冲突的差异化治理策略,以完善协同治理理论体系,更好服务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践。

参考文献:

[1]苏君武.乡村振兴下的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25(16):1-4.

2]本刊讯. 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J]. 租售情报, 2023,

[3]朱清坚.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农村科学实验,2024(21):51-53.

作者简介:李真真,1987.10.09,女,汉,山东省德州市,本科,工程测量,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工程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