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视角下建筑企业施工合同履约检查评价流程优化研究
陈璐
永康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321300
摘要:在建筑行业,施工合同的履约检查和评价过程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声誉和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本文从工程项目管理的全流程视角出发,对目前建筑企业工程承包管理与评价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并在此基础上,利用流程最优的原理与方法,提出了一套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检查流程、评价方法,强化了结果的应用,对我国施工企业的契约管理、提升其业绩、减少业绩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行业内其它企业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从而推动我国工程承包市场的规范化、标准化。
关键词:全过程视角;建筑企业;施工合同;履约检查评价
引言
在建设领域,建筑企业施工合同是确定承包人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书,直接关系到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对建设合同执行情况的审核与评价,是保证合同当事人有效履约的关键。对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合理控制造价、维持建设市场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立一套精确、有效的合同履约检查与评价程序,能够对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检测与处理,从而减少合同违约风险,提升项目施工的总体效率。但是,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建设项目的规模日益扩大,技术水平也日趋复杂。传统工程承包管理与评价流程已越来越不能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因此,如何从全程视角对施工企业的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价,是目前建筑业亟需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这不但可以帮助施工企业改善合约管理,提升业绩,而且对于整体建设市场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建筑企业施工合同履约检查评价流程现状剖析
1.1流程构成与环节
当前,施工企业审核与评价工作涉及到多个紧密联系的工作,而每一个工作都是对工程承包业绩进行准确评价的关键。在检查前的准备阶段,应先对检查对象及范围进行界定,并结合具体的施工合同内容,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工程阶段、合同条款等,来决定检查的重点。同时,建立一支由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质量、安全等多方面专家组成的审计团队,以保证审计工作的全面、专业。另外,也可搜集到一些与项目执行相关的资料,例如:施工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报告、技术变更、付款收据等。实现控制流程的方法有两种:文档确认和现场核查。在审核资料时,要对工地上递交的材料与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认真核查,比如,在施工协议中对施工进度的要求与进度表相一致,验收报告中的试验项目及成果与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是否一致等。现场巡查主要是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施工机械的运转状态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例如,对混凝土的浇筑质量、施工机械的运转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和标识等进行检查。在评价期间,按照预定的评价准则,对审核结果作出量化评价。评价准则一般都是具体的指标,如何以验收结果、质量事故的数量等指标为依据,对工程的进度进行评价,以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为依据,以安全系统的执行情况为基础,对工程的进度进行评价。
1.2流程特点与作用
现行的履约检查评价过程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检查标准统一,行业内制订了比较统一的合同执行检查与评价准则,为各施工企业开展建筑企业施工合同履约检查评价工作提供了依据,保证了评价结果可比性、公平性。评价主体是多元化的,既有建设单位自身合同管理,也有监理、质量控制和业主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对契约执行情况的多层次监督与评价,使得评价结果更为全面、客观。该程序在建设工程中扮演若干关键角色。为了保证项目的质量,对项目进行严格性能检测与评价,并敦促各建设单位按质量规范施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将质量问题降到最低,保证项目完工后能达到使用要求。要想规范施工企业的行为,就必须督促施工企业严格遵守合同规定,防止随意变更合同、拖延施工进度、延迟支付款项,维护企业的信誉与形象,提升企业自身的管理能力。
2建筑企业施工合同履约检查评价流程现存问题洞察
2.1检查标准不明确
当前,我国建筑企业对建筑企业施工合同履约检查与评定标准普遍存在着模糊、笼统的问题,这对实践中的检查工作提出了很大挑战。在工艺质量检查中,有些标准仅提及“满足相应的质量要求”,而未对产品的质量标准值、测试方法及合格率进行了说明。有些建设工程,合约上仅注明“满足技术品质要求”。由于不同区域的混凝土强度规范及施工需求存在较大差别,监理人员在检测时很难对其实际强度进行准确评价,同时也会因为不明确的规范而降低自身的设计要求。这一规定的模糊性,极易引起建设单位与承包人的争议,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在施工质量上存在分歧,不仅会影响到工程的正常进行,还会给工程带来潜在的质量风险。
2.2评价方法欠科学
目前,我国现行评价方法还存在着诸多缺陷,主要表现为过分偏重定性评价。目前,在评价企业业绩时,多采用“建设速度快”、“质量控制好”等主观性文字描述,缺乏对企业业绩的量化分析。这样评价方式很难对其进行精确的评价,而且评价者对同样的评价也会产生偏差,从而造成评价结果的客观、可比较性。目前,对估价指数进行加权的做法也十分普遍。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等重要指标在总体评价中的权重偏小,而二级指标权重偏大,不能真正体现企业核心业绩。在重大工程项目中,由于造价控制指标权重偏高,技术品质指标权重偏小,使得施工企业为达到目标,往往忽略了工程技术质量。
2.3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不畅
在系统的性能测试与评价中,出现了多方信息传递问题。部门、承包商、管理者以及其它方面的信息传递不够及时。在工程进行中,承包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时,应当及时告知发包方,并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然而,由于通信通道不畅通,往往需要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达单位,这就造成了部门的决策滞后,从而影响了工程的进度。此外,还会不时地传递不正确的资讯,而承包人所提供的工程进展资料,亦有可能含有错误或隐含的资讯。管理者获得的资料与事实并不相符,这会使管理者的评价和决策因为资料不准确而失去效力。另外,由于信息不畅,施工企业在对评价结果进行质疑时,很难很好地将自己的诉求表达出来,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处理,这不仅会影响到后续的合约履约和企业的发展,还会对整体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建筑企业施工合同履约检查评价流程优化原则与目标确立
3.1优化原则
科学原则是工艺优化的基础。在评价过程中,要保证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在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全面研究与分析的基础上,要能真实地反映工程建设中的关键性因素,并能真实地反映出合同的执行状况。在工程质量评价中,除综合质量试验外,还应综合考虑各种施工工艺、材料特性等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在评价过程中,要运用科学的测试手段和合适的评价准则,保证评价结果能真实、客观地反应工程的质量状态,防止因主观猜测或评价方法的不合理性而导致评价结果的失真。
公平原则贯穿于审计评价的全过程。评价程序及评价结果不能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并对参与合同执行的承包人给予同等待遇。在建立评审小组时,要挑选业务素质高、职业道德好的人员,以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正。评审准则及程序须对各有关各方公开及透明,并接受社会监察,使施工单位对评审原理及方法有清晰认识,提升评价结果的可信性。
实用性原则是指经过优化的技术方案要与建设单位的实际操作相适应,便于操作。评价程序不能太过复杂和烦琐,以免给企业带来管理上的负担,也不利于企业的工作效率。在项目验收阶段及评价指标时,要注意场地条件及使用方便性,以保证监理人员在不妨碍工程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高效率地进行监理工作。该成果将直接应用到企业契约管理中,为企业后续合作、资源分配等方面提供重要的借鉴,从而提升企业契约绩效管理的效率。
3.2优化目标
流程优化的根本目的在于大幅提升检查与评价的准确度与效率。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建立综合的评价指标体系,能更精确地判断施工企业履约能力的优劣,从而避免由于评价准则不明确、方法不恰当而导致的判断失误。采用信息技术,可以快速地收集、整理和分析数据,从而大大地减少了评价时间,让建筑企业可以对合同的执行状况进行实时的记录,并对发生的问题做出迅速的反应和有效的处理,从而提升合同执行管理的及时性。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研究目的,以提升合约业绩管理的效能。经过最佳化的流程,可以让企业更全面地了解合约执行情况,协助企业更好地监督与管理合约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对各个环节的责任分工、工作程序进行细化,强化各部门间的协作与交流,形成高效的管理协作,保证各项合约的有效实施。有针对性的改善方案,持续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加强企业的经营业绩,防范风险,保证了项目的正常开展。
4建筑企业施工合同履约检查评价流程优化策略
4.1完善检查标准体系
完善检查标准体系是优化建筑企业施工合同履约检查评价流程的重要依据。不同类型的建筑合同,如房屋、市政、道路工程等各类合同在建设内容、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上都有很大的区别。在建设项目中,更多地关注建筑物的稳定与内部装饰的质量;市政工程合同主要关注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和排水系统的性能和耐用性。所以,对于这几种不同的合同,有必要建立明确而详尽的检查标准。
在对检测标准进行细化的过程中,必须对各个标准进行明确的评价。在技术质量标准方面,对各分项工程的规格、型号、性能指标、质量验收标准及质量合格标准均应有详细说明。在实际施工中,对各部分的强度要求,采用回弹法、钻芯法等检测方法,必须标明其强度等级。在技术进度规范方面,主要包括:在主要路线上的工作能否按时完成、实际进度与计划时间的偏差幅度等,按照总施工计划和分阶段进度目标,建立了具体的进度评价指标。与此同时,应当建立清晰、准确的评价准则,对各种检查指标进行量化,以便检查人员能够更方便地作出正确的评价。根据品质问题的严重性与程度,技术品质标准也各不相同。此外,依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差异,对工程进度予以扣除,以保证检测规范的有效执行,保证检测与评价结果的准确、公正。
4.2改进评价方法
为了更好地进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控制与评价,必须引进一套科学的评价手段。层次分析方法将复杂的价值评价问题分解成多个层面及要素,对各指标的重要程度进行对比与评价,构造评价矩阵,求取评价矩阵的最大本征值及其对应的特征矢量,进而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在评价建设企业工程承包业绩时,层次分析法可以确定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管理、造价控制四个方面的相对权重。采用专家打分等方式,对各个级别的指标进行两两对比,获得评价矩阵,再对各个指标进行加权,这样就能让权重的确定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了主观随意性。
4.3构建高效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
施工企业验收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离不开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构建以云计算和大数据为核心的信息交互平台。实现了建筑、建设、监理等各方面的实时信息传递与交流。利用这个平台,施工企业能够将工程进度、质量检查报告、技术变更等信息进行上传;设计方能对工程进展进行实时追踪,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及要求迅速作出反应;为了保证有效的监控和管理,管理者可以在任何时候获得技术资料。
完善反馈机制非常重要,必须建立清晰的反馈渠道,清晰的方法,清晰的时限。建设单位如对鉴定结论有意见,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或专用邮箱进行投诉;接获意见后,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须于指定时限内,于7个工作天内作出书面回复。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时限。普通故障的修复时间为15个工作天,大型故障的修复时间为30天。要对岗位改善进行监督,保证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从而推动工程承包的顺利实施,提升工程项目的总体管理水平。
4.4强化监督与管理
加强监督管理是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执行检查和评价程序的有力保证。要强化督导检查与考评的执行情况,设立督导机构,并设立督导小组,对督学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价。监察小组可通过核查协议、实地核查和随后走访有关各方,核查核查人员是否依照所要求的程序和标准开展了核查和评价,以及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对工作认真负责,评定结果正确的检查员,予以嘉奖;对于违规或不正确评价的检查员,应给予警告,罚款,禁止检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违法分包、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履约期间施工质量不佳等违法行为的惩罚,对其处以罚款、暂停投标、降级等严重惩罚。若出现拖欠工程款、擅自变更施工合同等违约行为,则应采取责令其按期缴纳工程款、履行合同义务等相应惩罚措施。以严厉的监管、有效的惩罚手段,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约束体系,保证业绩考核与评价的严密实施,以维持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推动建设行业的良性发展。
4.5完善法律法规及政策支持
行业管理部门应当进一步将对建筑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改进,对施工合同的履行问题、责任、程序及标准进行界定。建立激励企业主动履约的政策,对业绩优异的企业进行信用积分、优先项目推荐等激励措施。加强对不良行为的惩罚,建立健全的市场激励和约束体系,保证优化后的市场激励过程得到有效执行。同时,还要根据建设市场发展的需要,对相关政策进行适时的调整,以保证政策的时效性和适应性。比如,随着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有关部门应适时地制订了实施装配式建筑施工合同指导方针以及施工合同履约相关政策。
4.6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
目前,行业主管部门正致力于为施工企业构建一套完整的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将招标、准备、施工实施、竣工移交等各个环节的信息进行集成,并能进行实时信息交互与更新。审查人员可利用该平台对项目的履约进行实时评审,从而提升审核工作的效率与透明度。与此同时,还可将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对企业履行情况进行深度挖掘,为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及监管对策提供数据支撑,并帮助企业进行自我评价与修正,以适应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发展趋势。比如,主管部门利用数字化履约检查平台,对各个工程项目中企业的履约资料进行分析,发现某些类型的公司在某些建设阶段经常遇到问题,从而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监管政策。
5结语
本文从全过程的角度,深入分析了建筑公司施工合同履约检查和评价过程的现状,阐明了检查标准不明确、评价方法不科学、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通过明确科学、公平、实效的最优准则,制定提升监理评价精度与效率的优化目标,提升监理工作的效果,推动建筑业的良性发展。在今后工程建设中,由于建筑行业的持续发展以及新的技术和理念的不断涌现,其研究和完善的空间还很大。同时,将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引入到施工企业的履约检测与评价中,提升施工企业的智能化、自动化程度,工程项目的数据处理与分析效率与精度,为施工企业开展合同履行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推动我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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