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瓶颈与突破路径
张凯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 100029
引言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农村金融发展进入数字化、普惠化的新阶段,数字普惠金融凭借其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特点,为破解农村金融服务难题提供了新的可能,然而其在乡村地区的推广仍面临诸多现实约束。本文立足乡村振兴背景,聚焦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瓶颈与突破路径,旨在为提升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农民生活和农村治理的能力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方向。
一、发展现状与乡村振兴对数字普惠金融的新需求
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对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当前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在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上已取得一定进展,金融服务可及性有所提升,移动支付、小额信贷等基础业务逐步扩大应用,为部分农村群体提供了便利,然而其发展仍面临诸多现实制约,服务模式与乡村振兴目标之间尚未形成高效衔接[1]。
在乡村振兴框架下,农业现代化、农村产业融合、农民收入增长等多元目标,均需更加适配的金融支持,传统普惠金融服务方式难以全面满足新阶段农村经济对融资效率、服务精准度和风险控制能力的综合需求。数字普惠金融需延续普惠属性,更应契合乡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营方式变革,提供更具结构适配性和区域特色的金融服务,还应从支持小农户延伸至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小微企业等多元对象,从事后融资扩展至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从单一金融功能转向与农村治理、社会保障等多维目标的协同。这一转变要求数字普惠金融在服务理念、产品设计和机制创新上实现系统性提升,真正嵌入乡村振兴的整体进程,成为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2]。
二、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瓶颈
(一)基础设施不足——农村网络环境与数字服务供给滞后
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的持续推进受制于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对不足,许多乡村区域的网络覆盖仍然有限,通信信号不稳定,宽带接入水平较低,直接限制了农户对数字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即使部分村庄实现了网络通达,其质量与城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难以支持实时、高频的在线金融操作。智能终端设备在农村老年及低收入群体中的普及率不高,进一步加大了数字服务的实际使用门槛,金融服务的线上化、移动化以稳定高效的网络环境和终端设备为基本前提,基础设施的薄弱无疑阻碍了金融服务与农村居民的有效连接。除硬件设施外,与数字金融相配套的公共服务站点、便民服务终端等软性服务供给同样较为稀缺,尚未形成多层级、广覆盖的服务支持网络。结构性短板使得数字普惠金融难以真正下沉到农村的各个角落,尤其制约了偏远地区和中老年群体对现代化金融服务的平等参与[3]。
(二)金融认知偏低——农户数字金融知识缺乏与风险防范能力弱
农村居民总体的金融素养和数字技能水平,尚未跟上金融服务数字化的转型步伐,由于长期缺乏系统性的金融知识普及与教育,很多农户对数字金融的基本概念、操作流程及潜在风险了解有限,在使用手机银行、线上支付、小额贷款等产品时存在认知障碍与心理隔阂。部分人群仍习惯依赖物理网点与人工服务,对非接触式金融服务抱有疑虑甚至排斥心态,影响了新服务模式的推广效率。面对日益复杂的数字金融环境和频发的网络诈骗、信息泄露等安全隐患,农民群体的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整体偏弱,他们难以辨别非正规金融活动与合法服务之间的区别,容易因信息不对称而蒙受损失。知识与能力上的不足抑制了农户主动使用数字金融工具的意愿,也使其在遭遇纠纷或权益侵害时缺乏有效的应对手段,进一步阻碍了数字普惠金融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4]。
(三)产品同质化严重——金融服务缺乏针对农业和农户的特色设计
当前面向农村地区的数字金融产品普遍存在服务内容单一、模式雷同的问题,未能充分贴合农业产业特点和农民群体的实际需要,很多服务仅是将传统线下业务进行线上迁移,缺乏基于农村经济特征、生产周期、收入结构等因素的深度定制与差异化设计。例如农业生产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和周期性,资金需求常在播种、采收等时段集中爆发,而当前多数数字信贷产品仍沿用固定还款期限与均一化额度,未能有效匹配此类用款规律。针对小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不同经营主体的多层次、多样化金融需求也缺少进一步细分和精准响应。保险、理财、供应链金融等衍生服务的发展更为滞后,尚未形成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的综合性金融支持体系。产品设计与实际需求的脱节导致很多数字金融服务看似可用,实则与农村经济现实契合度不高,难以真正发挥普惠金融应有的包容与赋能作用[5]。
(四)制度与保障不完善——监管、政策支持与风险补偿机制欠缺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长远健康发展离不开与之相适应的制度环境与保障机制,目前针对该类服务的监管框架仍不够明晰,部分创新业务模式处于合规模糊地带,金融机构在服务拓展中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农村金融业务天然具有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特性,单纯依靠市场力量难以实现商业可持续,亟需配套的政策支持与激励措施,然而现有扶持政策在落地过程中往往存在力度不足、覆盖不全、方式单一等问题,无法有效调动金融机构深耕农村市场的积极性。面对自然灾害、市场波动、意外事件等外部风险,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摊与补偿机制,使得金融机构在扩大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时心存顾虑。信用信息体系不健全也加剧了信贷风险,制约了无抵押、纯信用类数字贷款的推广,只有构建起政策引导、监管包容、风险可控、多方协同的制度保障体系,才能为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突破路径与创新策略(一)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网络普及与支付体系完善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坚实可靠的数字基础设施作为支撑,当前部分农村地区仍面临网络覆盖不全面、信号质量不稳定、智能终端 高等现实问题,直接制约了金融服务在乡村地区的有效下沉与深度应用。基础设施的滞后既影 的访问体验,也限制了支付、信贷、保险等金融功能的线上化与实时化进程,因此加快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已成为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程。
各地政府应当联合通信企业,优先推进偏远乡村和薄弱区域的宽带网络与移动通信覆盖,提升网络服务的可用性与稳定性,为金融服务线上化提供基本保障。金融机构可以积极布局乡村便民金融服务点,部署自助终端和智能机具并与村委会、超市、邮政站点等合作,拓展服务触角。支付环境的完善也至关重要,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共同推动扫码支付、银行卡受理等电子支付方式在农村地区的广泛覆盖,尤其要在农产品交易、农资购买等高频场景中提升支付便利度,还应加强终端设备的适配与推 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简易操作界面,提供基础的数字工具使用指导,帮助农民跨越“数字鸿沟”。只有建成高速畅通、安全可靠、使用便捷的数字基础设施网络,农村居民才能更好地享受到现代金融服务的便利,数字普惠金融也才能真正实现“普之城乡,惠之于民”的政策目标。
(二)强化农民数字金融素养——构建多元化宣传与培训体系
农民群体的数字金融素养水平直接关系到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接受度、使用效果与风险防控能力,由于长期以来农村地区金融教育资源投入有限,许多农户对数字金融的基本概念、操作流程、风险类型和法律权益缺乏系统认识,容易产生使用障碍甚至遭受财产损失。因此全面提升农民数字金融素养关乎其个人金融安全,也是保障整个农村数字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重要社会基础。
金融机构可联合地方政府、农业合作社、乡村学校等主体共同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活动应结合农村生活实际,采用当地方言、贴近农民认知习惯的内容表达方式,避免抽象化、专业化的术语堆砌。宣传内容可涵盖手机银行正确使用方法、防范电信诈骗技巧、个人信用维护常识、合法借贷渠道识别等实用主题,政府还应在乡镇常态化组织线下培训工作坊,邀请银行专员、社区志愿者为农民提供面对面辅导,特别是在农闲时节或集中办理涉农补贴时期加强宣传力度。政府还可通过乡村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传播通俗易懂的金融知识图文与视频内容。通过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金融宣传教育体系能够逐步增强农民对数字金融的信任感与使用能力,帮助他们在享受便捷服务的同时树立风险意识,最终形成良性循环的农村数字金融生态。
(三)推动金融产品与农村需求深度对接——创新农业特色普惠金融服务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要想真正发挥实效,必须推动金融服务与农业、农村、农民的实际需求实现深度对接,目前不少金融产品仍存在同质化程度高、与农业周期不匹配、缺乏地域特色和产业针对性等问题,导致很多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以获得真正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金融支持。因此金融机构必须从供给端进行改革,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开发出更加契合“三农”特点的普惠金融产品。
金融机构应深入农村开展调研,了解不同地区、不同经营主体在不同生产环节中的真实金融需求,例如针对种植业、养殖业等不同农业业态设计符合其生产周期的灵活还款信贷产品;开发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新型农业保险,帮助农户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在农产品销售旺季提供短期周转资金支持,助力农民实现优质优价。金融机构还应探索基于农业大数据、供应链信息、土地经营权抵押等新型风控手段,扩大信用贷款覆盖面,缓解农民因缺乏抵押物而面临的融资难题,金融结构还应积极打造集支付、结算、信贷、保险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为农户提供一站式金融解决方案。通过推动数字金融产品与农村经济实际紧密结合既能够提升服务的可获得性和满意度,也能进一步增强金融资源对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融合的支撑作用,最终实现金融与三农发展的互利共赢。
(四)完善政策支持与协同机制——形成政府、金融机构与社会组织合力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健康长远发展不能仅靠市场自发力量,还必须依靠有效的政策支持与多方协同的工作机制,由于农村金融业务具有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等特征,单纯依靠商业性金融机构往往难以实现可持续运营,需要政府通过制度创新、财税激励、监管包容等方式提供有力支撑,各类主体之间的协同配合也至关重要,只有形成分工明确、资源互补、行动协调的合作网络,才能系统性地破解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的各类瓶颈。
各级政府应发挥引导作用,出台针对农村数字金融服务的专项扶持政策,如对服务农村客群的金融机构给予税收减免、费用补贴、贷款贴息等优惠,激发其服务乡村市场的内在动力,监管机构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差异化监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农村需求开展产品创新和服务模式探索,并同步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农业、民政、金融等部门间数据共享,化解金融机构因信息不对称而面临的风控难题。金融机构应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电商平台等的合作,共同打造覆盖生产、销售、物流等环节的农村数字金融生态圈,社会组织、公益机构等第三方力量也可参与开展金融能力建设、弱势群体帮扶等工作,形成有益补充。通过构建起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协同机制能够为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最终实现金融资源更高效、更公平、更可持续地惠及广大农村地区。
结束语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金融力量,其健康发展既依赖于技术赋能和产品创新,也离不开制度保障与能力建设,政府应持续强化基础设施覆盖,深化金融服务与农业、农村的融合程度,完善政策支持和风险防控机制,构建涵盖政府、市场与社会多元协同的推进格局,使数字普惠金融真正惠及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乡村振兴注入持续而稳定的金融活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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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元浩诚. 数字普惠金融助力农村 对策探究[J].山西农经,2025,(16):22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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