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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新疆地域优秀传统文化探析

作者

吉勇

中共吐鲁番市委员会党校

新疆作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多种宗教信仰并存、多元文化交融的地区。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新疆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地域文化,成为中华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下,新疆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新疆地域优秀传统文化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实现了现代化转型。这一过程既体现了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尊重与扶持,也反映了新疆各族人民对传统文化的创新发展。

一、艺术表演领域的创新与发展

一是传统音乐舞蹈的保护与创新。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作为新疆最具代表性的传统音乐形式,在改革开放后得到了全面保护和发展。1978 年后,国家继续加大对木卡姆艺术的保护力度,组织专业人员对木卡姆进行系统整理和研究。1989 年,新疆木卡姆艺术团成立,专门从事木卡姆艺术的传承、研究和表演。2005 年,"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为全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

在创新方面,新疆木卡姆艺术团不断探索木卡姆艺术与现代音乐的融合,创作出一批既有传统韵味又有现代气息的作品。例如,他们将木卡姆与交响乐结合,创作出《木卡姆交响组曲》,在国内外演出中获得广泛好评。

哈萨克族阿肯弹唱艺术在改革开放后也得到了全面恢复和发展。新疆各级政府定期举办阿肯弹唱会,为阿肯们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同时,阿肯弹唱艺术也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不仅保留了传统的叙事长诗演唱,还融入了现代音乐元素和社会生活题材。维吾尔族民间舞蹈如麦西热甫、刀郎舞、萨玛尔舞等在改革开放后也得到了全面恢复和发展。特别是萨玛尔舞,作为新疆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和传承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是专业文艺院团的改革与发展。改革开放初期,新疆文艺院团的主要任务是恢复和重建。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到1976 年,新疆仅存42 个艺术表演团体、1000 余名演职人员,文艺团体丧失50% 以上,人员流失 75% 左右。进入 21 世纪后,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新疆文艺院团开始了全面改革。2009 年 8 月 30 日,新疆艺术剧院正式成立,此后,在艺术创作上,坚持"一团一品"的原则,各团发挥自身优势,打造艺术精品。歌舞团以民族歌舞为主,创作出一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时代气息的作品;歌剧团以民族歌剧和维吾尔语小品为主,深入基层演出;民族乐团致力于民族音乐的传承和创新,创作了一批融合传统与现代的音乐作品。在演出市场上,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在内部管理上,创新运行机制。在财务管理上采取歌舞团、管弦乐团、民族乐团集中管理分立核算,话剧团和人民剧场自主管理定期查帐的方法,统分结合,既便于统一管理,集中利用全院资金拓展市场,开展业务,又给各单位留有了自主运用资金的余地。在人才管理上,成立艺术创作研究部、舞台美术部和演出推广部等业务部门,使艺术创作和编导人才、舞台美术设计制作人才、演出市场营销人才相对集中,便于互相学习、密切配合,发挥了资源整合的力量,提高了创作演出的质量,增强了市场营销的力量。

三是民间艺术的复苏与繁荣。传统民间艺术活动得到全面恢复。南疆地区恢复开展麦西热甫和刀郎舞、萨满舞活动,北疆地区举办阿肯弹唱会以及群众性秧歌、社火等传统文艺活动。随着对民间艺术的重视和支持,越来越多的民间艺人脱颖而出,成为传承和发展民间艺术的重要力量。新疆各级政府通过认定和资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为民间艺人提供了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他们开展传承活动。在保持传统特色的基础上,民间艺人不断探索创新,使传统艺术形式更加适应现代观众的审美需求。例如,在麦西热甫活动中,不仅保留了传统的歌舞形式,还融入了现代音乐和舞蹈元素,使这一古老的民间艺术形式焕发出新的活力。各级政府积极组织民间艺术团体参加国内外文化交流活动,展示新疆民间艺术的魅力。

二、传统手工艺的保护与产业化发展

一是传统手工艺的普查与保护。进入 21 世纪后,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展开,新疆传统手工艺保护工作进入了新阶段。2008 年,新疆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传统手工艺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在这一条例的指导下,新疆对传统手工艺进行了全面普查和系统保护,建立了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根据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单位的推荐,依据有关标准和条件,确定和命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或者代表性传承单位,并对其有计划地提供资助,鼓励和支持其开展传承活动。创建了维吾尔族乐器、地毯和艾德莱斯绸织造 3 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命名91个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

二是传统手工艺的现代化转型。传统手工艺生产组织形式从个体分散生产逐步转变为集体合作生产和企业化经营,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在保持手工制作特色的同时,引入了一些现代生产工具和技术,提高了生产效率。如在艾德莱斯绸生产中,虽然保留了传统的扎经染色工艺,但在纺织环节引入了一些现代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从以生活用品为主逐步向生活用品与工艺品并重的方向发展,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如哈萨克族毡绣和布绣在保持传统实用功能的同时,也开发出了一批具有装饰性和收藏价值的艺术作品。2008 年,哈萨克族毡绣和布绣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了更好地传承毡绣、布绣技艺,红旗农场兴建了一座占地 1300 余平方米的民族手工艺产业孵化园,为传统手工艺的现代化转型提供了平台。从传统的集市销售逐步向多元化销售渠道发展,包括旅游市场、电商平台等。如吐鲁番地区,传统土陶工艺品通过旅游市场和电商平台,不仅在国内市场畅销,还远销海外。

三是传统手工艺的产业化发展。传统手工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随着生产组织形式的变革和生产技术的改进,新疆传统手工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如艾德莱斯绸产业方面,2008 年,传统的艾德莱斯绸制作技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从原材料供应、生产加工到销售服务,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在和田地毯产业中,不仅有地毯生产企业和合作社,还有专门从事羊毛收购、染色、纺线等上游产业的企业和农户,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2008 年和田地毯织造技艺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通过品牌建设,提高了传统手工艺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英吉沙土陶"已成为知名品牌,其产品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功入选"新疆礼物",受到国内外游客的青睐。

三、语言文字的保护与教育传承一是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与发展。1988 年,新疆公布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成立"自治区民族语言名词术语规范审定委员会",从事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等民族新词术语规范审定工作。新疆成立了专门的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对新疆各民族语言进行系统调查和研究,编写了一批语言学著作和教材,为民族语言的科学研究和教学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开展了民族文字的改革和规范化工作,制定了一套统一的术语规范,为各民族语言的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伴随信息技术的发展,新疆积极推进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开发了一批民族语言文字处理软件和数据库,为民族语言文字的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技术支持。在政府机关、司法部门、新闻媒体、教育机构等领域,民族语言文字得到广泛使用。新疆人民广播电台用 5种语言广播,《新疆日报》用 4 种文字出版,保障了民族语言的传播渠道。

二是双语教育的推广与发展。改革开放初期,新疆双语教育主要在少数民族学校开展,以学习汉语为主。198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为双语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通过培训、引进等方式,提高双语教师的数量和质量。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采用不同的双语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在小学阶段,采用"母语为主、汉语为辅"的教学模式;在中学阶段,逐步过渡到"汉语为主、母语为辅"的教学模式。组织专业人员编写了一批适合新疆各民族学生的双语教材,同时,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对双语教育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不断改进双语教学工作。

三是民族古籍的整理与出版。新疆制定了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民族古籍整理出版工作。在国家民委的指导下,制定了《新疆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2001-2010 年)》,明确了民族古籍整理出版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组织专业人员对各民族古籍进行系统整理和研究,出版了大量民族古籍整理成果。在民间文学方面,整理出版了包括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蒙古族史诗《江格尔》等多种民间口头文学作品。在历史文献方面,整理出版了《突厥语大词典》、《福乐智慧》等经典著作的现代维吾尔文译本和汉文译本。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积极推进民族古籍数字化工作,建立了民族古籍数据库,为民族古籍的保存、传播和利用提供了新的途径。

四、建筑文化的保护与创新

一是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与修缮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工作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显著成就,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完善。1982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有了法律保障。组织专业人员对濒危的历史文化建筑进行抢救性保护和修缮,恢复其历史风貌。对高昌故城、交河故城、克孜尔千佛洞等重要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了保护性修缮,采取了防风化、防坍塌、防水蚀等保护措施。在喀什古城,对传统民居进行了保护性修缮,保留了传统建筑风格和民族特色。积极引进和应用先进的建筑保护技术,提高了历史文化建筑保护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北庭故城遗址保护、管理和利用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加强管理、挖掘价值、合理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原则,还首次将"数字扫描、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科技保护方式写入条款,明确文旅融合、研学教育等活化路径。

二是现代建筑的民族风格探索。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建成了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公共建筑,如新疆人民会堂、新疆国际大巴扎等。这些建筑在设计上吸收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民族传统建筑的元素,如尖拱、穹顶、柱廊、花窗等,形成了独特的民族风格。在城市住宅建设中,注重保留民族传统住宅的特点,如庭院布局、土坯墙体、木构屋顶等。同时,也适当引入了现代住宅的功能和设施,提高了居住舒适度。在新疆维吾尔族现代装饰纹样中,建筑装饰纹样图形多以几何图形和现实中可见的花草等实物为主。在城市规划中,注重融入民族元素,如在城市广场、街道景观、公共设施等方面体现民族特色。2003 年,新疆国际大巴扎落成,这座融合新疆本土风格与现代元素的建筑,成为城市的文化旅游商业新地标。

三是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新疆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为传承和弘扬新疆乡村文化做出了重要贡献。组织专业人员对传统村落进行普查和评估,建立了传统村落档案,制定了保护规划;组织专业人员对濒危的传统村落进行抢救性保护和修缮,恢复其历史风貌。在保护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传统村落的发展模式,促进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如托云牧场,依托"托云资源"的资产与资金等生产要素,更新发展理念,赋予了"红色牧场"更多元化的产业繁荣。将传统手工艺转化为商品,市场化推进,托云牧场不懈探索手工艺与乡村振兴的新路径,助力当地手工艺人将"指尖技艺"转化为"指尖经济"。新疆传统村落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发展,为传承和弘扬新疆乡村文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五、文化产业发展: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

一是文化产业政策的引导与支持。新疆制定了一系列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如税收优惠、资金支持、土地优惠等。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为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是文化产业的多元化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 21 世纪后,新疆文化产业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成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艺术剧院等专业文艺院团通过市场化改革,不断提高艺术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演出市场不断扩大。如新疆艺术剧院在 2010 至 2012 年期间,积极开拓市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将文化资源与旅游资源有机结合,推动了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在文化和旅游部十九个援疆省市的无私帮助下,充分发挥了非遗在凝聚人心、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走出了一条大众参与创新传承之路。吐鲁番葡萄沟景区非遗集市、哈密传统工艺工作站、喀什民俗非遗主题游等"非遗+旅游"融合模式,让新疆非遗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为新疆旅游赋予了深厚的文化内涵。

三是文化品牌的打造与推广。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 21 世纪后,新疆积极打造和推广文化品牌,提高了新疆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如木卡姆艺术、麦西热甫、阿肯弹唱等,这些品牌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为全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积极打造文化旅游品牌,如丝绸之路文化旅游带、天山风光旅游带等,吸引了大量国内外游客。积极打造传统手工艺品牌,如艾德莱斯绸、和田地毯、英吉沙土陶等,这些品牌在国内外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力。2008 年,传统的艾德莱斯绸制作技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本文为 2019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疆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视域中地域优秀传统文化现代转型研究》,19XMZ072,西部项目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