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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与成本管理控制分析

作者

吕科研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 210023

一、引言

建筑工程具有投资规模大、施工周期长、参与主体多、风险因素复杂等特点,其管理水平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合同管理作为规范各方权利义务、约束施工行为的法律依据,贯穿于项目招投标、施工实施、竣工结算全过程;成本管理则聚焦于项目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控制,旨在降低施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二者相辅相成:合同条款是成本控制的基准,成本动态变化又需通过合同变更机制进行调整。在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深入分析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与成本管理的协同路径,对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规避经济风险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合同管理与成本管理的内在关联

2.1 合同条款是成本控制的基础框架

建筑工程合同(如施工合同、采购合同、分包合同)明确了工程范围、计价方式、付款节点、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等核心内容,为成本控制划定了边界。例如,固定总价合同通过锁定合同价款,减少了工程量变更带来的成本波动;可调价格合同则约定了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的调整范围,为应对市场价格波动提供了依据。合同中关于工程变更、索赔、违约责任的条款,直接影响施工过程中的额外成本支出,是成本控制的重要依据。

2.2 成本动态控制依赖合同管理机制

施工过程中,受设计变更、材料涨价、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实际成本往往与预算存在偏差。此时,需通过合同变更、签证、索赔等管理机制,对成本进行动态调整。例如,因业主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施工方需依据合同中“工期延误责任”条款,向业主索赔窝工费、机械闲置费等额外成本;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超出合同约定范围时,需按合同调价条款调整材料费用,避免成本超支。

2.3 二者协同保障项目效益最大化

合同管理通过规范各方行为减少纠纷,为成本控制创造稳定环境;成本管理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合同履约能力。缺乏合同约束的成本控制易导致权责不清,而脱离成本考量的合同条款则可能因难以执行而引发违约风险。二者的协同管理,是实现“合同履约合规化、成本支出可控化”的关键。

三、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关

3.1 合同签订阶段:筑牢成本控制基准

精准界定工程范围合同中需明确施工内容、工程量清单、工作界面划分,避免因范围模糊导致后续争议。例如,项目因合同未明确“室外管网与市政管网的衔接范围”,施工中产生额外工程,最终通过补充协议解决但延误了工期。建议签订合同时附详细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对模糊条款增加“解释优先顺序”说明。

科学约定计价与付款条款根据项目特点选择计价方式:工期短、工程量明确的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工期长、材料价格波动大的项目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并明确调价公式(如“材料价格涨幅超过 5% 时,超出部分按实调整”)。付款条款需与施工进度挂钩,例如“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70% ,竣工验收后付至 85% ,结算完成后付至 ,既保障施工方资金流,又避免业主超付风险。

风险条款的成本预判针对不可抗力、地质条件变化等风险,合同中需明确责任划分与成本承担方式。例如,“因地质勘察资料不准确导致地基处理费用增加,由业主承担”;“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停工损失各自承担”。提前预判风险成本,可减少后期索赔纠纷。

3.2 合同履行阶段:动态管控成本偏差

工程变更的合同与成本协同管理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时,需严格执行“变更签证—价格确认—合同调整”流程:施工方先提交变更申请,经业主、监理确认后,根据合同中“变更计价原则”(如“已有类似价格按原价格,无类似价格按市场价组价”)核算成本,签订补充协议后实施。某办公楼项目因业主临时变更吊顶材料,施工方未及时确认价格就施工,结算时双方对差价争议导致拖延,教训表明“先定价后施工”是控制变更成本的关键。

索赔与反索赔的成本博弈索赔管理需依据合同条款及时举证:因业主未按时提供场地,施工方可索赔人工窝工费(计算公式:窝工人数 ⋅× 日工资×窝工天数)、机械闲置费(机械台班费×闲置天数);因施工方质量不合格返工,业主可依据“质量违约金”条款索赔工期延误损失。

合同档案与成本台账的同步更新建立“合同条款—成本支出—变更签证”联动台账,将合同原件、补充协议、签证单、付款凭证等资料分类存档,实时对比合同价与实际成本的偏差。例如,某项目通过台账发现钢筋实际用量比合同清单超 10% ,追溯后发现是设计变更导致,及时办理了签证调整,避免了结算时的成本争议。

3.3 合同结算阶段:锁定最终成本

结算时需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则、变更签证、索赔文件等,逐项核对工程量与单价。重点关注:合同内工作是否全部完成、变更部分是否有完整签证、材料调价是否符合约定、索赔费用是否有充分依据。

四、强化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协同策略

4.1 建立专业化管理团队

组建法律造价知识交叉的复合型人才集群,执行合同制订、审核及成本监控工作,企业构建了“合同成本审核小组”,合同合法性的审查任务由法务人员承担,执行成本影响分析,实施“一纸合同、双道审核”,项目成本偏差率实现 8% 以下的显著降幅。

4.2 引入信息化管理工具

依托BIM技术,实现合同条款与三维模型的互动,直观呈现工程边界及成本分布概貌;运用项目管理系统(诸如广联达、筑龙网)对合同变更、签证及付款执行在线审批操作,实时更新成本台账,项目实施BIM与合同管理相结合的技术,变更签证处理效能提升 40 个百分点,成本核算周期缩减至一半。

4.3 完善风险预警机制

定频实施合同执行状况的审查机制,挖掘成本偏差根源:材料价格涨幅逼近合同调价界限,实施预先警报,同步汇编调价所需资料;合同规定工期延长节点显现之际,即时启动索赔手续,某项目通过风险预警,在钢材价格上升 6% 之前实施价格调整的审批程序,三十万元成本损失风险得以排除。

五、结论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与成本管理的协同是实现项目效益的关键。通过合同签订阶段的条款优化、履行阶段的动态管控、结算阶段的严格审核,可将成本控制嵌入合同管理全流程。实践表明,建立专业化团队、应用信息化工具、完善风险预警机制,能有效提升二者协同效率。未来,随着建筑市场规范化程度提高,合同管理与成本管理的融合将更加深入,为建筑工程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参考文献

[1]邱惠琼.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与成本管理控制分析[J].中国建筑金属结构,2024,23(11):190-192.DOI:10.20080/j.cnki.ISSN1671-3362.2024.1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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