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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ence Exploration Institute

AI时代公证员的责任重构

作者

高丽姝

天津市河东公证处

一、引言

公证作为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公平的重要制度,其核心在于公证员的独立判断与公正性。随着 AI 技术的渗透,公证行业逐步引入智能审查、自动化文书生成等功能,显著提升了服务效率[3]。然而,这种技术革新也引发了责任边界的模糊、伦理风险的加剧等问题。如何在技术赋能的同时确保公证员的职业责任不被削弱,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

二、AI 时代公证员角色的转变

(一)从“人工审查”到“人机协同”的演变

在传统公证模式中,公证员主要负责对各类法律文件和事实进行人工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然而,随着公证业务量的增加和复杂度的提升,单纯依靠人工审查已难以满足高效、精准的需求。AI 技术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等手段,实现了对公证材料的自动化筛查、风险预警等功能。例如,智能系统可快速识别文件中的关键信息,比对数据库中的法律法规,生成初步审查意见[1]。在此模式下,公证员的工作重心从机械性审查转向对 AI 结果的复核、复杂案件的深度分析以及当事人情感需求的回应[2]。这种转变体现了“人机协同”的优势互补,但同时也对公证员的角色定位提出了新要求。

(二)公证员新角色的定位

在人机协同模式下,公证员的角色从单一的审查者转变为协同工作者和监督者。公证员不仅要利用 AI 工具提高工作效率,还需对 AI 系统的输出结果进行审查和判断,确保其符合法律和伦理标准。此外,公证员还需负责 AI 系统的使用培训和维护,确保其在公证流程中的合理应用。有研究者强调,公证员在人机协同中应成为“AI伦理守门人”,防止技术滥用。

三、AI 技术在公证领域应用的伦理挑战

(一)AI 算法偏见对公证结果公正性的影响

AI 系统的决策过程可能受到算法偏见的影响,导致公证结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某些 AI 算法可能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对特定群体产生偏见,从而影响公证结果的公平性。公证员需要具备识别和纠正这些偏见的能力,确保公证工作的公正性。一项针对司法 AI 系统的研究显示,算法偏见可能导致判决结果的系统性偏差[3],更深层次的挑战在于,AI 的“黑箱”特性使得公证员难以完全理解其决策过程。这要求公证员不仅掌握法律知识,还需具备一定的算法审查能力,确保 AI 输出的公正性。

(二)数据隐私和安全风险

在人机协同模式下,公证员需要处理大量敏感数据,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财务数据等。AI 系统的数据存储和处理过程可能面临数据泄露和滥用的风险。公证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确保数据的隐私和安全。公证行业在 AI 应用中应建立更严格的数据访问控制机制,例如采用“零知识证明”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4]。此外,区块链技术为公证数据安全提供了新路径。通过区块链 +AI 的组合方案,将公证数据分布式存储,同时利用 AI 实时监测数据异常访问行为,有效提升了数据防篡改能力和隐私保护水平[5]。但技术的复杂性也对公证员的技术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责任归属问题

当 AI 系统出现错误或失误时,责任归属问题变得复杂。公证员在使用 AI 工具时,需明确自身的责任范围,明确 AI 辅助公证中的责任划分,例如区分“系统责任”与“操作责任”,确保在 AI 系统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对公证结果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公证员还需了解 AI 系统的运行机制,以便在必要时进行人工干预和修正。

(四)技术依赖与职业价值

AI 技术的广泛应用可能导致公证员对技术的过度依赖,削弱其专业判断能力。有观点认为,长期依赖 AI 工具可能使公证员陷入“技术惰性”,丧失独立审查和批判性思维能力。此外,AI 的高效性可能压缩公证员的职业发展空间,甚至引发职业

认同危机。对此,可以探索开发“ 专家系统”模式,即通过 AI 完成基础工作,由资深公证员处理复杂案件,并定期组织专业能力考核,防止技术依赖。这种模式既保障了效率,又维护了公证员的职业价值。

四、公证员责任重构的策略

(一)提升伦理意识与专业素养

公证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伦理意识和专业素养,适应 AI 时代的要求。通过参加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建立跨学科培训体系,可以将法学、伦理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的知识融入培训内容。帮助公证员更好地理解 AI 技术的运作原理及其潜在的伦理风险,提升公证员的伦理风险识别能力,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做出更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

(二)建立完善的 AI 使用规范

公证机构应制定详细的 AI 使用规范,规范应包括数据隐私保护、算法公正性检测、系统安全性评估等方面的内容,并且明确 AI 的“禁用场景”,例如涉及重大财产分配或人身关系公证时,必须保留人工复核环节。这样便能明确 AI 系统在公证流程中的应用范围和操作标准,确保 AI 技术的合理和合法使用。

(三)加强人机协作与监督

公证员在使用 AI 工具时,应保持对 AI 系统输出的监督和审查,确保其结果符合法律和伦理标准。公证员需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能够理解 AI 系统的决策过程,并在必要时进行人工干预。此外,公证机构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 AI 系统的使用进行定期审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问题。建议建立“AI 公证员双审制”,即 AI 初筛与人工复核相结合,同时引入第三方独立机构对关键案件进行抽查。

(四)推动技术透明与可解释性

为了提高公证工作的透明度和可解释性,公证机构应推动 AI 技术的透明化和可解释性发展。通过采用可解释性强的 AI 算法,公证员能够更好地理解系统的决策过程,从而增强公证结果的可信度。未来,公证行业可探索建立“AI 决策说明书”制度,要求公证员在出具公证书时附上 AI 决策的关键依据,确保当事人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构建法律与技术协同监管体系

公证员责任重构需要法律与技术的协同保障。立法层面,需完善 AI 辅助公证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划分、数据权限和技术标准。例如,欧盟《人工智能法案》中针对公证等关键领域的 AI 应用提出了严格的合规要求。 我国可借鉴其经验,制定《公证行业 AI 技术应用管理办法》。技术层面,可引入“AI 伦理审查委员会”,由法律专家、技术专家和公证员共同组成,对 AI 系统进行伦理风险评估。

五、结论与展望

AI 时代公证员的责任重构是技术发展与法律伦理碰撞的必然结果。通过完善法律规制、强化技术监管、提升职业素养,可实现公证员与 AI 的良性协同。未来,随着 AI 技术的深化应用,公证行业有望实现更高层次的智能化服务,但必须始终以维护法律公正和社会信任为核心目标。唯有如此,公证制度才能在技术变革中保持生命力。

参考文献

[1] 叶名怡.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的归属与规则[J]. 东方法学, 2023(03):54-70.

[2] 张勇. 人工智能在公证领域的应用及风险防范研究[J]. 中国公证, 2023(10):29-33.

[3] 管涛. AIGC 嵌入智慧司法的典型场景及其规制路径[J].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24, 39(5): 99-105.

[4]张晨阳. 可解释人工智能在公证领域的实践路径[J], 科技与法律, 2023(6):88-95.

[5]黄静, 王浩. “双审制”在智能公证中的应用效果评估[J], 公证理论与实务,2024(1):40-47.